招标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柔性电子智能表面应用技术项目—试验验证项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昭叶0431-806062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柔性电子智能表面应用技术项目—试验验证项目(二次)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柔性电子智能表面应用技术项目—试验验证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柔性电子智能表面应用技术项目试验验证项目(二次)标段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柔性电子智能表面应用技术项目试验验证项目(二次)

2.2项目验收地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

2.3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15个自然日内甲方送达被测样品到乙方处;乙方从接收送检样品之日起9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试验项;测试执行时间,由甲方另行指定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税率6%)人民币5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实验室具备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需提供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试验室认可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的实验室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需提供有效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扫描件;

4)投标人的实验室需获得过汽车行业主机厂(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或一汽红旗或一汽大众等)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认证资质,需提供主机厂盖章的资质文件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191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6 类似业绩需能证明投标人的实验室具有汽车电子类业务项目承接业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9 23:002024-09-03 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标书款为300

4.3本招标项目此阶段平台服务费为300

4.4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5 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1399号

联系人:闫冰

电话:0431-85765167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李昭叶、姚瑶

座机:0431-80606204

手机:15584190438

邮箱:lizhaoye@faw.com.cn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41461/01-01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柔性电子智能表面应用技术项目试验验证项目(二次) 服务 2024-08-29 23:00 2024-09-03 23:00 2024-09-05 09:00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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