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9912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机关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铭焱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坤鹏15650000539
中标公司山东启德体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高德体产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启德体育产业有限公司1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详细信息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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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9912 | ||||||
二、项目名称: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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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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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辛平、杨春荣、刘婷婷 | ||||||
标包A:山东启德体育产业有限公司(94.0、94.0、94.5)、济南坤腾文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84.32、84.32、84.82)、山东同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81.28、81.28、81.78)、山东锐诺文体器材有限公司(81.78、82.28、82.78)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收费金额(单位:元):30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 ||||||
1、山东迈宝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未递交响应文件) | ||||||
2、山东新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未递交响应文件) | ||||||
3、山东阵地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未递交响应文件) | ||||||
4、山东同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5、山东锐诺文体器材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6、济南坤腾文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机关 | ||||||
地址:山东济南(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机关) | ||||||
联系方式:87088751(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机关)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县(区)海化街以北大海路以西号数码广场写字楼A座415室、428室 | ||||||
联系方式:1565000053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15650000539 | ||||||
十一、附件: |
附件:
附件--岸堤校区.zip 附件--岸堤校区.zip
附件--岸堤校区.zip 附件--岸堤校区.zip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经营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9912
备注: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体育定
供应商名称(名称山东启德体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成无人安学数解量:2没山
2022年11月2545993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9912竞争性磋商文件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解
一、项目基本情况: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
七、其他补充事宜:5六、公告期限:5五、开启:4四、响应文件提交:4三、获取采购文件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
二、磋商文件11一、总则9供应商须知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
八、处罚、询问与质疑28七、成交服务费、公证费或律师费28六、合同签订27五、报价及磋商23四、响应文件递交22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3
附件一:报价函44第五章响应文件附件部分格式44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格式)40第三章项目说明32十、解释权31九、保密和披露31
附件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0附件六: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明细表49附件五:报价明细表48附件四:报价一览表47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6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5
附件十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56附件十二:优惠条款55附件十一: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54附件十:节能产品明细表53附件九: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52附件八: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51
附件十九:中小企业证明文件62附件十八:技术部分(格式自拟)61附件十七:商务条款偏离表60附件十六:技术规格偏离表59附件十五:业绩一览表58附件十四:近一年财务报表57
第七章封包格式70第六章评分细则68附件二十三:其他67附件二十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65附件二十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4附件二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证明文件63
项目概况: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东区701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26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东区701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26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最高限价:20.00万元预算金额:20.0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9912一、项目基本情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时间:2022年11月15日9时0分至2022年11月22日9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3.各供应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完整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在价格评审项中,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户名: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递交至以下账户:递交方式:现金、网银、电汇(网银、电汇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3.方式:第一步: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投标备案。(注: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答疑、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请报名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变更公告);第二步:注册并备案成功后,现场现金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网银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mygczxyxgs@163.com)。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ygczxyxgs@163.com)。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8号楼东区701E。
五、开启:2.地点: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西校区培训大楼会议室(经七路588号)。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东支行账号:37050161555200000326
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开启地点: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西校区培训大楼会议室(经七路588号)。1.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1-87088751地址:山东济南名称: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0531-89000030、15650000539项目联系人: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31-89000030、15650000539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8号楼东区701E名称: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总则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3“货物”指本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采购人”系指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1、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的条件2.7“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推荐成交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5“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并参加报价竞争的单位。2.4“服务”指本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3.5被责令停业的;3.4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另外合格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3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标的实质性要求。3.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1符合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加报价的资格。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3.9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3.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3.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6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费用。5、磋商费用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对服务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1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安排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踏勘现场
7.1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站进行注册并登记备案,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从他处复制的磋商文件或无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7、磋商文件的取得及处置二、磋商文件6.2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文件)均不退还。6.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文件“天”“日”均指日历日,且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6、其他
8.4合同格式(参考格式)8.3项目说明8.2供应商须知8.1竞争性磋商公告8、磋商文件的组成7.2磋商文件应作保密处置,不得向他人泄露磋商文件的任何内容。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此次采购活动。
9.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7封面格式8.6评分细则8.5响应文件附件部分格式
10、语言及计量单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5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mygczxyxgs@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9.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9.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1、响应文件的组成10.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文件予以拒绝。10.3原版为外文的相关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应附有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件为准。10.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简体字。
11.1.4供应商提供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2022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1.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1.1.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单位,仅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1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1.1资格审查部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报价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
b.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a.《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11.1.8供应商如属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11.1.7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如实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1.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以上11.1.1-11.1.7为必须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及资格审查资料不全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11.1.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2.3报价明细表;11.2.2报价一览表;11.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报价函;11.2报价函部分4)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或资格后审资料不全的响应文件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报价处理。3)资格审查时,请各供应商按要求将上述资格审查的相关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评分细则》涉及的相关证件、合同业绩原件单独包装(无需密封)并明显标注供应商名称,开标时同响应文件一同上交。
b提供成交货物齐全的资料(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a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11.3.2售后服务方案;11.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1.3.商务部分11.2.4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明细表。
11.3.4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经营业绩一览表及合同;11.3.3商务条款偏离表;f质量保证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e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d详细培训计划:时间与地点、人数(提供培训人员相关证书)、费用、培训内容、次数;c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
11.4.2所投设备彩页、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说明(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说明为外文的还须提供中文译本加盖公章)等详细资料;11.4.1设备的型号(规格)、详细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1.4技术部分11.3.6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1.3.5优惠条款;
12、响应文件的编写方式注: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及资料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11.4.6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4.5技术规格偏离表;11.4.4安装调试方案;11.4.3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
12.6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分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4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的,将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2.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或复印(不褪色)。12.2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响应文件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在每份响应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竖版。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12.1供应商应按照资格审查部分、报价函部分、商务部分以及技术部分顺序排列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提供电子文档(U盘)一份,以供备份(单独封装)。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13.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护费、质保期服务、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任何错报、漏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的总和。13.3供应商限报一种方案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方案和报价;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优惠的,其响应文件及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均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应在报价明细表和公开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该说明或优惠不予认可。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被拒绝。13.2第一次报价超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第二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以此类推。13.1本项目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报价要求12.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14、报价错误的修正13.9本项目不允许投报进口产品。13.8供应商应充分熟悉本项目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本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3.7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6响应文件的单价和金额应全部以人民币报出,报价中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精确到“元”(四舍五入)。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合理支付均以人民币形式结算。13.5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中注明,只有公开报价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审予以考虑。
15.1报价有效期以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5、报价有效期14.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4.3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2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14.1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及分项报价合计不符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6.1.3报价一览表或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的;16.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装订、密封、盖章的;16.1.1未按规定报价的;16.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16、无效报价15.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16.1.9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16.1.8资格审查不合格的;16.1.7相关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16.1.6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16.1.5供应商不参加公开唱价仪式及磋商事宜的;16.1.4非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提供其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16.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6.1.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6.1.1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1.12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报价有效期、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16.1.11响应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16.1.10响应文件载明的供货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16.2.6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2.5在整个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恶意串通的。16.2.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16.2.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的。16.2.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16.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6.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16.3.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16.3.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16.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供应商出现串标或影响招标的违法行为时,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17、串通报价16.3.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信息;1)采购人在公开报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7.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7.4禁止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或以他人名义报价。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采购文件;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18.1响应文件的签署18、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4)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18.2.3为方便唱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18.2.2供应商应准备五份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8.2.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响应文件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在每份响应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每份响应文件及附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8.2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18.1.2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则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否则不予认可。18.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8.2.5.4每一密封封面上注明“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8.2.5.3包封内容(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18.2.5.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18.2.5.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8.2.5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18.2.4供应商在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须一并递交该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此电子版为可编辑与正本一致的WORD或EXCEL文件,U盘存储,单独密封。
20.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0、响应文件的递交四、响应文件递交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前附表须知”中规定的的具体数额及要求交纳。19、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8.2.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1.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响应文件修改、补充和撤回20.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4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20.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20.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在签到处进行签到。
22.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2、响应文件的澄清21.5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公开报价仪式后撤回响应文件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供应商今后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21.4撤回报价文件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1.3响应文件不能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进行修改、补充。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23.3经检查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启响应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确认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公开报价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3.2公开报价时,供应商或供应商推选的代表和见证律师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现场宣布检查结果。23.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3、公开报价五、报价及磋商2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采购人也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承诺给予采购人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5.2公正性原则;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按统一方法、同一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响应文件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进行评审。25.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25、磋商原则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4、磋商小组
26.2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公开报价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对于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进行符合性评审,以确定每一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看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26.1初步评审是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报价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26、初步评审25.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磋商过程及供应商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3审慎性原则:磋商小组独立对采购文件进行审阅,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审慎评审。磋商小组的评审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7.1初步评审结束后,如有需要,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7、磋商、综合评审26.4.4任何供应商及其制造厂家参加报价即表明已完全接受上述原则,且等同已经或应当承诺,若因该等情形而未成交,则在本次采购活动符合上述规则的情形下,该等风险均只应由供应商或其制造厂家自行承担,不应当因此提出质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相关主张。26.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6.4对同一品牌核心产品参与报价的评审办法:26.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外来证明。
27.7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和标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价格认定均按照最终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5本项目有再次报价的机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2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9.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1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9、评审过程要求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排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确定成交供应商27.8具体评审、评分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分细则”。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采购项目终止30.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3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采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0、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33、成交通知书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成交公告。32、成交公告六、合同签订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4.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4.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4、签订合同33.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2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体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1评审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4.5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34.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4.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1‰向公证机关交纳公证费(最低缴费500元)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费(最低缴费500元)。36、见证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35、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七、成交服务费、公证费或律师费
37.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成交供应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7、处罚八、处罚、询问与质疑注:以上费用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不得单列。
38.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8.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37.5成交供应商其它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7.4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7.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9.4供应商认为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期限不予受理。3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9.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9.1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质疑。39、质疑
39.7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9.6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收同一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39.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联系电话:0531-89000030、15650000539联系人:李艳巍联系部门: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质疑函方式: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5)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6)提出质疑的日期。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
1)捏造事实;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拆。39.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9.8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0.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40.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40、保密和披露九、保密和披露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提供虚假材料;
一、项目概况第三章项目说明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41、解释权十、解释权40.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1、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供应商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二、技术服务:采购设备明细表:本项目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预算20.00万元。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内容进行分解报价。
2、成交供应商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三、质保及售后服务:5、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施工图纸、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4、成交供应商负责供货、安装、调试、培训。3、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验收:7、供货地点:实际供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6、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5、质保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4、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保期限。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报修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格式)2.供货及安装时间:≤30日历天,供应商自报最快供货期。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护费、质保期服务、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四、其他要求2、货物在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甲方: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党校合同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岸堤校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
2、合同特殊条款1、合同一般条款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甲方)所需(货物名称)经(代理机构名称)以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代理机构名称:乙方:
本合同涉及货物名称、数量、型号、品牌、制造商以及售后服务由货物清单(最终报价明细表)确定。相应货物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违法情由。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原件、产品使用操作手册或指南(中文版本一份)。二、货物、数量及规格(后附货物详细清单)本合同约定条款同其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优先执行本合同正文条款。5、本合同附件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3、采购服务内容
1、付款途径:财政资金。四、付款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整。(供货清单和售后服务承诺详见本合同附页)。三、合同金额货物免费质保、维保服务应以保障实现产品应具备的功能和符合产品使用安全指标为标准。相应质保、维保服务由供应商指派的技术人员实施。每次服务结束后,应由具体提供质保服务的技术人员书写质保、维保记录交甲方保存。货物必须是全新的经检验合格的非二手产品。乙方必须对操作手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验收依据:本合同、货物安装使用后的功能实现评价、随货同行的附属书面资料文件、乙方提供免费质保期内的履约结果。3、验收方式: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并由双方签订书面验收结论。2、交货地点:。货物在安装前的灭失损坏风险由乙方承担,但因乙方能够举证是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乙方指派具备安装资质和能力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产品损坏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1、货物运输由乙方自费承担,包装应采取不损害货物的包装方式。乙方交货安装时间:,相应安装由乙方指派具备安装资质和能力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具备可以正常使用状态。相应随货同行的所有书面文件应同时交付甲方,并作为验收依据。五、货物运输、包装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质保期维保以及售后服务2、付款方式:自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乙方提请付款前必须在付款期限到期前向甲方出具法定票据提示甲方付款。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经代理机构盖章后,合同生效。六、合同生效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具体详见合同附件。5、售后服务:4、免费质保期维保期限:3年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虽经初步验收合格,但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隐蔽性或普通人员难以发现的产品质量缺陷或存在违法情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并不得以产品经初步验收合格为由作为抗辩理由。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导致甲方损害的,如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对甲方对高出违约金的损失部分予以赔偿。(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0%。八、违约和侵权责任条款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代理机构一份。七、合同保存
甲方指定作为甲方本项目的联系人,处理合同履行期间业务联系,手机:。乙方指定作为乙方本项目的联系人,处理合同履行期间业务联系,手机:。业务联系人发生变更或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各方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九、双方指定本合同项目联系人(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5)乙方变更名称或因乙方经营不善进行破产清算或注销公司的,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乙方未履行的义务应按约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程序依法确定甲方享有的债权。如因一方违约或侵权,双方未能就违约责任和侵权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发生的费用以及支付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代理费以及差旅费、以及鉴定费用等相关费用。(4)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违法情由导致甲方、甲方工作人员以及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单位: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双方因合同签订以及履行发生纠纷时,经协商不成,向济南市人民法院起诉。十、纠纷解决途径
此处代理机构盖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帐号:帐号: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为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致: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函附件一:报价函第五章响应文件附件部分格式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5、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各项规定。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贵机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
年月日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须单独密封三份,用于公开唱价)报价一览表附件四: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证明。
3、本表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相关服务价格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注:1、本表除必须做入响应文件中,之外还须另外单独密封一式三份,供公开唱标使用。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