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AF2024-SG01标段、AF2024-SG02标段、AF2024-SG03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已由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以通交【2024】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包括:县乡道标线更新:对角通线、江通线等11条县道及东通线、王川线等10条乡道进行标线复新;非现场执法点:七处非现场执法点标志完善及G345超限检测站标线完善;G345路测整治:G345(西亭镇—石港镇)路侧盖板边沟损坏专项整治;公路医生查找问题整治:邓九线、二甲南路、云李路等11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整改;交叉口改造:新建世纪大道与花园路、世纪大道与金浩公路等4处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和交安设施;李平线护岸:通扬运河护岸维修;总建安费约1056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即AF2024-SG01标段、AF2024-SG02标段、AF2024-SG03标段。
AF2024-SG01标段:非现场执法点:七处非现场执法点标志完善及G345超限检测站标线完善;公路医生查找问题整治:邓九线、二甲南路、云李路等11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整改;交叉口改造:新建世纪大道与花园路、世纪大道与金浩公路等4处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和交安设施;造价共计约421万元;
AF2024-SG02标段:县乡道标线更新:对角通线、江通线等11条县道及东通线、王川线等10条乡道进行标线复新;海五线路口;造价共计约382万元;
AF2024-SG03标段:G345路测整治:G345(西亭镇—石港镇)路侧盖板边沟损坏专项整治;李平线护岸:通扬运河护岸维修;造价约253万元。
2.3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两年。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 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养护(或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养护,后同。);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在一项已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养护(或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
B、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其他要求:
①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变更备案, 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②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 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 3 个月(2024 年 7 月~2024年9 月或 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保(养老)缴费证明[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分3个施工标段即:AF2024-SG01标段、AF2024-SG02 标段、AF2024-SG03 标段。投标人可同时预约参与本次 3 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 能中一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3.7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 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8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 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 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 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
门认定。
3.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 16 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 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 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 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
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70号
邮政编码:226300
电 话: 0513-86101589
联系人:汪工
7.2 招标代理: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邮政编码:210012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25-58780759、18012224790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 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 ”。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 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
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 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 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 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 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0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11-330-801),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5 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 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 标文件予以退回)。
8.6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 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 按招标公告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 须折算成“日历天 ”。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