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档案馆新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16: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砀山县档案馆新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3002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档案馆新馆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18 号(综合楼 9 层 906、907、917)
中标金额:578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音、视频采集前端;门禁;电脑;打印机;壁挂空调等 品牌:宇视;宇视;联想;惠普;格力等 规格型号:音、视频采集前端IPC-B312-IR;门禁/EA-SM21-280;电脑/MW3243;打印机/ P1108;壁挂空调/KFR-35GW等 数量:音、视频采集前端77套;门禁6套;电脑20台;打印机8台;壁挂空调2台等 单价:600元,3000元;3500元;3500元;3500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磊(组长)、殷安俊、张亚宁、杨凤丽、李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 41480.00元(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0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丁丁彩印厂附属楼201室,联系电话:183557773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砀山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政务新区7楼,联系电话: 0557-8095118。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梨都华庭小区院内
联系方式:范主任 15855325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丁丁彩印厂附属楼201室
联系方式:曲工 18355777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P
电 话:183557773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单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