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tfaz01963
预算金额100.00元
招标联系人孙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622391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合 肥 有 线 2023-2025年 光 缆 接 头 盒 定 点 供 应商
招标项目编号:2023BTFAZ01963
招 标 人: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五章 供货要求...............................................................................................................................................5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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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定点供应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定点供应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TFAZ0196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TFAZ01963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61.9 万元
2.8 招标范围: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定点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安装)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10 交货(安装)周期:分批分次供货,每批次(一般每批 160 只)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15 个日历天内到货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工程中的设备、材料
2.12 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2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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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财务要求:/
3.4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 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 适用)
3.7 其他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09 月 05 日 00:00 至 2023 年 09 月 26 日 10: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 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 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12、66223831。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2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
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4872 号金融港中心 A9 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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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室(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发布上发布。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208 号
联系人:孙经理
电 话:0551-65219999-620
8.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12,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名 电 话:400 998 0000
8.4 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208 号
话:0551-65219999-605
电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 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 交易系统平台打印。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 可):
标段简称:1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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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4192931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6928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32811630000085809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 6
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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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招标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中
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1.2.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交货(安装)周期见招标公告
1.3.3交货(安装)地点见招标公告
1.3.4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附录 1 (2)财务要求:见附录 2 (3)业绩要求:见附录 3 (4)信誉要求:见附录 4 (5)其他要求:见附录 5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关联关系/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不良状况或不 良信用记录/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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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 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 技术支持资料/
1.12.4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最高项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时间:2023 年 9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前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 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 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修改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2.4招标文件的异议时间:2023 年 9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61.9 万元 □有,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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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求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安装(如有)、调试、考核验收、培训、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 修保养服务、税费等所有工作和应有费用。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3.4.1投标保证金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第二类:□√ 银行保函 □√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 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 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 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 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 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 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 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 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 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 号。 (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 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 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 /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 (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 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6)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 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应现场根据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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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如评 标委员会未进行核实,后期监管部门核查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的,将视情况追究评标委员会责任。 (7)评标委员会应对保函明显异常,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 相同、多家投标人的保函为同一机构出具;保函存在明显 PS 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进行重点关注,及时进行询标,并 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
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1)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2)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经监管部门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4.5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 项所列情形以及招 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 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6投标保证金弄虚作 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 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 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 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 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4非加密投标文件递 交是否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 不允许□允许 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 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 效身份证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 U 盘
4.1.2非加密投标文件及 工程保函密封和标 记要求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标段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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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非加密投标文件) 在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前不得开启 工程保函封套:/
4.2.2递交非加密投标文 件及工程保函地点同开标地点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备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有效投标人 3 家(含)以上时推荐 2 名第一中标候选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 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7.5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形式¨书面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投标人应主动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 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 (1)递交形式: □√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担保机构担保 □√ 保证保险√银行保函(2)递交金额: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人 1.2 万元人民币;综合 得分次高的中标人 0.8 万元人民币。 (3)具体要求: 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 保函。 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 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 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 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4)退还:合同履约期满(定点服务期)且无质量问题,30 个日历日内一次性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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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1.1获取与查看通知本项目的图纸(如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最 高投标限价(如有)、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交易 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交易 系统查看。
10.1.2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 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见本章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 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
10.2投标所需资料(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 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相应投 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 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应在有效期内,若法 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 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 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 (4)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10.3评标过程中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 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 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 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具体时间要求以评标委 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网上询标函为准)按评标委员会 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 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 判定。
10.4招标代理服务费(理 招 8 价(该 价1)招标代理服务费: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 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 0%(不足 4000 元的按 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 注:2 名第一中标候选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0.6 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标人在领取 务费,可以银 价为计算基数 照 4000 元最 标总价中,人,总得分第 为准,总得 *0.4 为准)中标通知书 行转账、银行,具体收费标 低标准收取)招标人不再单 一的中标候选 分第二的中标。前须向招标代 电汇方式。 准为下表的 ,投标人在报 独计量支付。人的中标价以 候选人的中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 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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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0.5投标专用章的效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单位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单 位章。在有授权文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单 位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6其他(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 谋取中标的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2)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 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 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 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 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 依法处理。 (3)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 任。 (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 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 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0.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买方”和“卖方”,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 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10.9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 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 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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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 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 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0.1付款方式供货方以货款金额伍仟元为质量保证金,货款金额超过伍仟元(以招标人财务往来帐为准)部分在每批次供货验收合格后两 个月内给供货方办理转款手续,质量保证金原则上是在最后一 批货质保期满后的三十天内付清。
10.10.2特别提示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 要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 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投标标 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 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特别提示:因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 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 进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投标活 动,招投标各方免责。 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 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 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 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 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 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 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4.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5.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6.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招标人应当及 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7.中标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影响中标人履行义 务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 便协调处理。 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 门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0.11样品检测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到招标人指定 地点,招标人检测合格后,以此样品为标准,后期供货不得低 于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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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10.13供货数量第一中标人为 2 家,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人获得年采购量 60% 左右的份额,综合得分次高的中标人获得年采购量 40%左右的 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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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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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无需提供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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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 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投
标人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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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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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 编号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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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货物采购(安装)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及安装周期、交货及安装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及安装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安装)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
求可包含对投标货物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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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 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 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
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
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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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
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无论投标人是否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
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
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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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 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 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 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 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 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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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 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 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及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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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不含报价);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8)技术支持资料;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安装方案(如有);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报价文件:
(1)投标函(含报价);
(2)分项报价表。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 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
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 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 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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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
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 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 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 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 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 账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注: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赔。
3.4.5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 项所列情形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 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3.4.6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 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通知 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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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 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为 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安装)周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 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 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 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 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 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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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3.7.4 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 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3.7.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投 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 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 收。
4.1.2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时生 成的版本),则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采用工程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工程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 前开启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 系统上传。
4.2.2 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件 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4.2.5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投 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
4.2.6 投标人在本章第 5.2 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 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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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 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 易系统将拒绝导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 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 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 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所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 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 作;
(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 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
(5)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 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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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 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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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 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 标结果。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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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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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投诉受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 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 规定的期限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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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委托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自 主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协议、比选、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竞 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资格审查等方式代理的交易项目,采用竞价方式交易的
项目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交易,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交易活动。
第四条 本规程所指的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 标、邀请招标、框架协议、比选、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 来源、资格审查等方式,根据交易项目的特点和招标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
本规程所指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供应商)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 件。
第五条 电子交易系统是交易活动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交易活动的系 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交易活动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 和发布有关交易活动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交易活动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所需的信 息。
第六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电子交易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 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 电子交易各方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 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 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交易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交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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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电子交易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 交易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系 统发出,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澄清、修改、更正或补疑等文件应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 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 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供应商)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 密功能。
第十三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 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交易。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 标人(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 线。
第十六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 U 盘作 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措施,并且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 标文件指定地点并成功递交,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 U 盘中 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进行。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 U 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 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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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 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 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问询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 复,若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 招标人(采购人)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中标(成交)结果。
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 统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即视 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的公 平、公正和信息安全,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 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交易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交易程序无法按时开 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交易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交易 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 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供应商)发出延长中 止期限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 当尽快恢复交易程序,向投标人(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发出;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供应商)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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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供应商)进行解密。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由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 效期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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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 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 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 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 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评标的先后顺 序/
最多可中标段 数量/
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1)商务部分:34 分 (2)技术部分:16 分 (3)报价部分:50 分
2.2.2评标基准 价计算价格分评标基 准价计算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 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 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报价合理性得 分评标基准价 计算(1)确定评标价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 5 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 价,取其他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当有效投标 人数量不足 5 家时,则直接取全部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 出平均值。 (2)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 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 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变更说明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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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 不适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 案
未出现异常情 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制造 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生产/制造许可 证(如有)具备有效的生产/制造许可证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人业绩要 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的业 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 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 不适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 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安装)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安装)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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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及技 术服务和质保 期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规定
其他实质性要 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变更说明
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 (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 清晰可辨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盖章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其它情形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分 标准投标人管理体系 认证6 分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 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每提供上述一项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满 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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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 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专利证书6 分投标人拥有光缆接头盒产品国家专利,每提供一 个得 2 分,此小项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 据,专利证书中专利权人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 分。
泰尔认证6 分投标人拥有光缆接头盒产品泰尔认证证书且在有 效期内,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6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业绩12 分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框架协议)供货金 额 50 万元(含)至 150 万元(不含)的光缆接 头盒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1 分,此小项满分 4 分。 2.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框架协议)供货金 额 150 万元(含)至 300 万元(不含)的光缆 接头盒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2 分,此小项满 分 8 分。 3.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框架协议)供货金额 300 万元(含)以上的光 缆接头盒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4 分,此小项 满分 12 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且满足以下要求的 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扫描件(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供货范围、供 货金额、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关键内 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上 须盖有业主单位公章; (2)与该项目业绩对应的业主方评价为“良好”或“优秀”的说明,如投标人与同一业主签订有 多份合同,可汇总为一份评价说明(业主方评价 良好或优秀的说明须加盖业主方公章或业主方分 公司公章或工程部、物资采购部的部门章);2.业绩要求的金额是指单个项目合同或框架协议 中光缆接头盒供货金额; 3.此项满分共 12 分;同一业绩项目不累加计分,按得分高的计一次。 4.如为框架合同,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 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注:订单上须有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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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或分公司公章,否则该订单评标委员会 不予认可)及业主方评价说明的扫描件。 5.如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 该框架合同项下的单个或多个订单的累计光缆接 头盒供货金额视为该框架合同的供货金额(注:订单应能反映出是所提供的框架合同项下的,否 则须另附业主加盖单位公章或分公司公章的证明 材料扫描件予以证明)。 6.所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明确反映出 评分项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项目合同中光缆 接头盒供货金额),应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 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分公司公章,否则 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免费质保 期服 务4 分免费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免费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之 上(仅满足基本要求的不得分),每增加半年免费质保 期的加 1 分,最高 4 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中“免费质保期”的承诺内容为准,承诺函格式自拟。
2.2.3(2) 技术评分 标准综合评价8 分投标人按照供货要求“(一)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在投 标文件中提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 的技术支持材料、经营规模、研发投入、在业内的声誉 等的阐述进行评定,优秀得 6≤F≤8 分,良好得 3≤F<6 分,一般得 1≤F<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体系8 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包 含但不限于保修期内服务承诺、保修期外维护期限、故 障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 6≤F≤8 分,良 好得 3≤F<6 分,一般得 1≤F<3 分。未提供的不得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2.2.3 (3)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价格分50 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评标价得分为满分。其他评标 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评标价)×50。
合理性得分0 分/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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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 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本次评标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 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 评审。
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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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商务及技术文件综 合评估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5 人时,投标人本章第 2.2.3 项第(1)目~第(2)目的得分以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投标人本章第 2.2.3 项第(1)目~第(2)目规定的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A+B。
3.3 报价文件公布
开标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3.4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款、第 2.1.3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 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 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4.3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5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报价文件综合评估 得分。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5.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3 投标人得分=A+B+C。
3.5.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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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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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在线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 时间内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第四章 框架供货合同
招标人(甲方):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供货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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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合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 规定及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 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选定乙方作为 产品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公司资信材料、产品资料,并要求乙 方提供符合招标、投标文件规定的产品,供货时甲方将依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 检测,不符合要求而又非严重质量问题的,将视情况作降价或退货处理。
(二)乙方如在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违反采购合同的约定,致使采购结果不符 合合同内容的;或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或业务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取 消乙方中标供应商的资格,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政策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有权提前 10 天书 面通知乙方单方面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成本。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接受具体采购项目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全面反映采购预期目 标的技术需求及其他相关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二)乙方须按照双方确认的价格水平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或服务(详见附 件)。
(三)乙方对产品及服务质量和结果承担责任。乙方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乙方 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保证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或服务享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 知识产权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未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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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权利等),且不存在其他权属纠纷。否则,乙方将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全部损失。
(五)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经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资格(质)如发生变更,或 出现机构变更、歇业、停产、转产等情况,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供货周期
设备供货应在双方签订订货单/合同后 天内到货。
第五条、验收和抽检
1.乙方需免费提供验收所需的测试工具、并搭建测试环境,按甲方招标书、乙方 投标书、询标时卖方做出的书面承诺以及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补充协议的要求进行验 收。
2.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产品检验期自交货日起至终验通过之日止。甲乙双方约定合 同产品质保期为 年,自甲方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抽样检测:在本次招标约定的履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随机 抽样或工厂飞检,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检测样品损耗由中标单位承担);否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 承担,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 后果。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 每套:72 芯接头盒综合单价(人民币)元;288 芯接头盒综合 单价(人民币)元,以最终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 供货方以货款金额伍仟元为质量保证金,货款金额超过伍仟元(以招标人财务 往来帐为准)部分在每批次供货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给供货方办理转款手续,质量保 证金原则上是在最后一批货质保期满后的三十天内付清。
3. 如乙方的收款账号和开户行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通知上须盖有 乙方的公司章和财务章。
4.乙方必须提供履约保证金数额:万元,合同履约期满且无服务和质量问 个日历日内一次性返还;题,提交付款申请后
第七条、售后服务
1.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和询标时乙方做出的书面澄清中承诺的服务。乙方 所销售的产品均已包含质保期内每周 7 天×24 小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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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支持:乙方为甲方提供 7*24(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下同)电话支持服务。
乙方 24 小时故障报修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现场服务:质保期内提供故障货物免费更换服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故障,技术服务人员均须及时响应和解决。对于电话、邮件等各种渠道的技术咨询,要给予 及时响应。
备件备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的备件库可以满足甲方日常使用、排除硬件故 障的需求。
2.质保期外服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执行。
第八条 取消资格
经证实,乙方发生下列各方面情况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取消 乙方中标供应商资格。
(一)资格(质)方面存在问题的:
1.乙方的相关资格(质)被授予机关降级或取消的;
2.乙方有隐瞒不报、谎报等情形,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失实的;
(二)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
1.在为甲方提供产品及/或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采购结果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或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2.在中标有效期内,甲方累计三次收到使用单位对乙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 面的书面投诉的;
3.对于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采购合同条款,乙方无故不予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除 取消其投标人中标资格外,甲方将拒绝其参加今后伍年内的采购活动。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或服务被有权机关认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 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权利等),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甲方 取消其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拒绝其参加今后伍年内的采购活动。
第九条 廉政协议
1.乙方及乙方职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在 本合同项目洽谈、招标、签约、执行过程中给予甲方职员现金、有价卡(券)、贵重 物品等财物。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贿赂甲方职员,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职员报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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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劳务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向甲方职员支付报酬。邀请甲方职员外出旅游或进 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为甲方职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提供方便等。
2.乙方保证给予甲方本合同项目的优惠和折扣已按照规范手续和合法方式如实向 甲方支付或折算,不得在甲方账外单独或私下给予甲方及甲方职员回扣。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由于任何一方违约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 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违约,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1.乙方未按照供货周期约定的时间到货,乙方每逾期一天交货(不足一天按一天 计算),甲方按该采购合同金额的 0.5%收取乙方滞纳金;如逾期超过 20 天仍未能交付 全部或部分产品,在不妨碍甲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解 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以每日按该采购合同金额的 0.5%向 甲方赔偿损失。
2.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甲方招标书及乙方投标书、询标时做出的书面澄清材料 以及双方共同签订的补充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应付服务费和质量保证 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诉诸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1.合同的生效期: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1)乙方提交的投标函;
(2)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报价表、询标时乙方做出的 书面澄清及双方其它补充修改的部分;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3.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所有通知应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
4.本合同所含各种文件内容如有冲突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依下列原则处理:(1)合同条款优先于招标文件条款;
(2)在后文件的效力优于在先文件的效力,除有特别说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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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协商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同。
定点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年
月 日首次签订两年合同时,注明待两年定点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 可续签下一期合同,最多续签二次)。
6.合同终止与合作关系解除
因政策或甲方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提出终止 合同,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须在收到该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回函 给予确认。乙方未回函确认的,不影响甲方终止合同通知的效力。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采购合同的效力,特别声明的除外。
7.合同变更
本合同可以修改或补充。其修改或补充内容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合同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合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的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8.保密条款
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 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所指采购合同,包含订货单/订货传真。
下列关于(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 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 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甲方: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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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3 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的约定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有
冲突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为准。
合同附件: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
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
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
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
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
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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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 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 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话: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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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
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定点供应商,拟按公开招标方式选定 2 家定点供应商。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位)
1光缆接头盒72 芯5000 个
2光缆接头盒288 芯400 个

三、技术性能指标
(一)投标文件技术要求(1.1-1.9 均为评分指标,投标人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将在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给予扣分。)
投标方提供的光缆接头盒应符合行标 YD/T 814.1-2013 光缆接头盒 第一部分:室外 光缆接头盒。
1. 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提供投标产品中一种接头盒的广电入网证书或泰尔认证证书。
1.2. 提供双端进出接头盒的投标产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测试报告。包括测试方法、条件和测试结果。
1.3. 光缆接头盒技术标准和制造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和工厂内部验证测试报告;1.4. 光缆接头盒所用主要原材料和零配件(包括接头盒盒体、内部金工件、熔纤盘、热熔管、密封材料)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的名称、产地和型号。
1.5. 光缆接头盒制造厂家的名称和地点。
1.6.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认证证书均应在 有效期范围内,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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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投标产品是技术成熟且已在国内运营商具有大规模应用经验的产品。1.8. 质保期内与质保期外技术、售后服务及保修方案。
1.9. 针对本次招标提交服务承诺书。
(二)货物指标要求
2.1. 此次招标产品为双端进出接头盒(卧式),适用于架空、管道、直埋使用环境,接头盒壳体和及熔纤盘尺寸规格、数量要求如下:
序 号种类尺寸标准要求
接头盒壳体熔纤盘
尺寸规格容量×盘数尺寸规格
(长*宽*厚mm)(长*宽*高mm)
172芯束状≥455×200×118 24芯/盘×424芯≥165*115*12
2288芯带状≥450×175×10572芯/盘(12芯带)×472芯≥200*120*14

厚度 长度
Oj Q

j
O O O
2.2 光缆接头盒分类命名应符合 YD/T814.1-2013 规定。
2.3 外观
2.3.1. 光缆接头盒应形状完整,无毛刺、气泡、龟裂、无裂纹、缺料、肿胀,无明显 的变形、杂色、光泽度好、没有明显的色差、凹痕、空洞翘曲和杂质等缺陷。全部底 色应均匀连续。
2.3.2. ▲光缆接头盒的外壳上应具备明显的、永久性一体化注塑成型、合肥有线的标 志,此标志应是永久和清晰。
2.4. 使用环境环境 温度:-40℃-+65℃;大气压力:70-106kPa 2.5. 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25 年
2.6. 结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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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光缆接头盒可重复开启,即重复开启指再封装时不用更换密封胶圈。
2.6.2. 密封方式采用螺帽密封方式。
2.6.3. 光缆接头盒应由外壳、内部构件、密封元件和光纤接头保护件 4 部分组成。
2.6.4. 外壳
2.6.4.1.当需要时,外壳上可安装接地引出装置,用以将光缆接头盒内及光缆中的金 属构件引出接地。
2.6.4.2.接头盒外壳尺寸必须有足够的空间置放内部结构组件,并且利于操作。2.6.4.3.双端进出光缆接头盒,密封方式要求用非硫化(自粘)橡胶或硫化硅橡胶进 行密封。
2.6.4.4.接头盒外壳中使用到的螺丝螺帽应统一采用内六角或外六角结构。
2.6.5. 内部构件
光缆接头盒内部构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2.6.5.1.支撑架:是内部构件的主体,用以内部结构的支撑。支撑架主体部分如果采 用非金属材质,其厚度不得低于 5mm。
2.6.5.2.光纤安放装置:用于有顺序地存放各种程式光纤接头(及其光纤固定接头保 护组件)和余留光纤,可余留光纤的长度不小于 1.6m,余留光纤盘放的曲率半径应不 小于 37.5mm,并有为重新接续提供容易识别纤号的标记和方便操作的空间;满容量配 置情况下,装置的结构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应能方便重复开启与带业务割接操作,可采用横向滑动式、绕活页转动式、提起式或展开式等。熔纤盘附属装置应包括海绵 垫片、盖板和尼龙扣带等。熔纤盘应采用前后纵向翻转和可拆卸式结构。熔接保护管 固定装置应具有一定韧性。
2.6.5.3.光缆固定装置:用于光缆护套固定和光缆加强构件固定,且固定牢固。进线 孔之间必须用构件相连组成加强筋,以提高进线孔的耐压强度。单根光缆进线孔直径 要求为 2.5cm。
▲要求光缆固定装置必须距离底座底部有一定距离,方便用螺丝刀进行固定光缆操作。光缆护套固定装置应有防滑配备,并支持不同外径光缆的固定;光缆固定后满足拉伸、弯曲、扭转等机械性能要求,并保持固定处光缆无明显变形。
▲加强芯固定装置中心轴线不应与光缆护套固定装置中心轴线在一条直线上(应稍微 偏移),但不得偏离 5mm 以上,以防加强芯过度扭曲导致松套管和裸纤受力。
▲推荐加强芯固定装置的固定孔径需≥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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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用三点固定:盒内光缆加强构件固定、盒内光缆护套固定、盒外光缆护套固定。▲底部托盘应有足够的空间供裸纤上盘时盘留。
▲接头盒光缆固定、加强芯固定和熔纤盘之间距离宜满足如下要求:盒内光缆固定装 置的中心到光缆加强芯固定装置的中心的距离≥45mm,加强芯固定装置中心与熔纤盘 最近边缘距离≥35mm。
2.6.5.4.电气连接装置:用于光缆中金属构件的电气连通或断开,常态时光缆中金属 构件是电气断开的。
2.6.6. 密封元件
2.6.6.1.密封元件用于光缆接头盒本身及光缆接头盒与光缆护套之间的密封。2.6.6.2.光缆接头盒的密封方式可以采用机械密封。
▲机械密封:使用胶粘剂、硫化橡胶、硅橡胶、非硫化自粘橡胶、糊胶封装混合物等 通过机械方式密封。
▲具体要求:进出 2 端分别采用 2~3 个螺钉、2 侧分别采用 3~5 个螺钉,共计 10~16 个金属螺栓进行紧固。
2.6.7. 光纤固定接头保护组件
2.6.7.1.光纤固定接头的保护可以采用热缩式,熔接保护管尺寸应与固定装置相匹配, 外套为热缩管,内部为热熔管,中间加强芯必须为不锈钢管,同时做到热缩管、热熔 管、钢棒三件不分离。
2.6.7.2.光纤接头应加以保护,经保护后的光纤接头应能免遭潮气的侵蚀,不应增加 保护前的光纤接头衰减,其机械性能和环境性能应符合 IEC61073-1:2009 和 YD/T1024-1999 中的规定。
2.6.8. 进出端口数量
2.6.8.1.光缆接头盒每一个容量规格产品中都应有能同时满足多根光缆进出的产品,每种类型接头盒进出端口数量应≥4 端口,每种类型接头盒应至少有 4 端口和 6 端 口两种型号。
2.6.8.2.同一容量规格接头盒不同端口数量的产品同一报价,投标方应承诺按招标分 公司要求的端口数量供货。
2.6.9. 其它结构要求
2.6.9.1.光缆接头盒外壳紧固螺栓应有防脱落垫圈或其它防脱落装置。
2.6.9.2.紧固螺栓螺母应有弹簧垫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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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3.★光缆护套固定装置应采用不锈钢方式,用于固定的不锈钢固定片的厚度不 小于 1.2mm。不允许采用非金属材质固定光缆护套和光缆加强件。
2.6.9.4.光缆接头盒必须操作方便,内部腔体应足够大,预留操作空间。2.6.9.5.具有操作简单的重复开启功能。
2.6.9.6.光缆接头盒外壳紧固螺栓施加不低于 25 牛.米扭矩后,外壳应无损坏。
2.6.10. 接头盒标准配置
光缆接头盒应按下表配置(不少于、不限于)组件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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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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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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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 场场水没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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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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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光缆接头盒所有零件采用的材料,其物理、化学性能应稳定,各种材料之间必须相容,并与其可能接触的光缆材料和外线设备所有的其他材料相容。
2.7.1. 光缆接头盒采用的工程塑料(包括 ABS、PC、PP 料),其性能应符合以下要 求。
2.7.1.1.热变形温度:热变形温度≥85℃(试验方法按 GB/T1634.1-2004 进行)。2.7.1.2.吸水率:吸水性<0.1%(试验方法按 GB/T1034-2008 进行)。
2.7.1.3.透潮率:透潮率<0.1mg/h(试验方法按 GB/T1037-2021 进行)。
2.7.1.4.体积电阻率:体积电阻率>1×1016Ω·cm(试验方法按 GB/T1410-2006 进 行)。
2.7.2. 接头盒所使用到的所有金属构件及紧固件应采用 304 牌号不锈钢或者更好的 不锈钢(不锈钢牌号不低于 304),其性能应符合 GB/T 4237-2007 和 GB/T 1220-2007 的规定。
2.7.3. 密封元件中所有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能在-40℃-+65℃温度下长期使用,耐腐蚀性和绝缘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环境性能和电气性能相关要 求。
2.7.4. 热收缩密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 YD/T590.1-2005 和 YD/T590.2-2005 的规 定。
2.7.5. 光纤固定接头保护组件采用的材料及填充物的热软化温度应不小于 65℃,应能 在-40℃-+65℃温度下长期使用。热缩套管的性能应符合 YD/T2490-2013 的规定,熔 纤盘卡槽材质宜选用韧性较好的橡胶。
2.7.6. 全部材料应无腐蚀,密封胶圈易于固定且无异味,对人体健康和其他外线设备 无副作用。
2.7.7. 对于光缆接头盒密封材料胶带、胶条采用的聚氯乙烯树脂应符合 GB5761-1993《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中 SG2 的优等品标准。
2.7.8. 投标方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下表,并可按招标方要求提供进料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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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表格(可扩展)
部件名称型号材质生产厂家产地
壳体
熔纤盘
密封胶圈等 密封元件
金属构件
热缩管
喉箍
金属标准件 (螺栓、螺母 等)

2.7.9. 投标方应按投标货物双端提供壳体(裸壳)的重量及壁厚填写下表:
双端进出接头盒壳体(裸壳)的重量及壁厚
接头盒芯 数壳体(裸壳)重量(Kg)最小壳体厚度 (mm)
72芯束状
288芯带状

2.7.10. 投标方应按投标货物双端提供熔纤盘的重量及壁厚填写下表:
双端进出接头盒熔纤盘的重量及壁厚
熔纤盘规 格盘重量(Kg)最小厚度(mm)
12芯/盘(束 状)
24芯/盘(束 状)
72芯/盘(12 芯带)

2.8. ▲光学性能
2.8.1. 光缆接头盒内的余留光纤盘绕在光纤安放装置内,在光缆接头盒安装使用的操 作中,光纤接头应无明显附加衰减。(注:无明显附加衰减的定义按 GB/T13993.2-2002 的规定。衰减变化用传输功率监测法监测,其测量值的绝对值不超过 0.03dB 时,判为无明显附加衰减,允许衰减有某数值变化时,其允许值已包括 0.03dB 在内。)2.9. ▲密封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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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光缆接头盒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封装完毕后,光缆接头盒内充气压力为(100±5)kPa,浸泡在常温的清水容器中稳定观察 15min 应无气泡逸出,或稳定观察 24h 气压 表指示应无变化。
2.9.2. 光缆接头盒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封装完毕后,浸泡在常温清水中 24h 后,光缆 接头盒内不应进水。
2.10. ▲再封装性能
2.10.1. 光缆接头盒按规定的操作程序重复 3 次封装后进行试验。光缆接头盒内充气 压力为 100kPa±5kPa,浸泡在常温的清水容器中稳定观察 15min 应无气泡逸出,或 稳定观察 24h 气压表指示应无变化。
2.10.2. 使用中的光缆接头盒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二次开启再封装后,所有性能指 标仍应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
2.11. ▲机械性能
2.11.1. 按 YD/T 814.1-2013《光缆接头盒第一部分:室外光缆接头盒》5.10 要求。
2.12. ▲环境性能
2.12.1. 按 YD/T 814.1-2013《光缆接头盒第一部分:室外光缆接头盒》5.11 要求。
2.13. 其它要求
2.13.1. 接头盒备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行业规范标准。标准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 准
2.13.2. 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含满配的热缩管、胶带、硅胶、端口堵件等配件。热 缩管、胶带、硅胶等配件必须是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产品。
2.13.3. 其它本规范未提及的技术要求按 YD/T 814.1-2013《光缆接头盒第一部 分:室外光缆接头盒》中最高要求执行。
四、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和询标时乙方做出的书面澄清中承诺的服务。乙方 所销售的产品均已包含质保期内每周 7 天×24 小时服务。
电话支持:乙方为甲方提供 7*24(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下同)电话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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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24 小时故障报修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现场服务:质保期内提供故障货物免费更换服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故障,技术服务人员均须及时响应和解决。对于电话、邮件等各种渠道的技术咨询,要给予 及时响应。
备件备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的备件库可以满足甲方日常使用、排除硬件故 障的需求。
2.质保期外服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执行。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 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总价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和单 价进行结算。
2.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 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
3.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 变动。
六、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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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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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供应商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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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索引表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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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目 录
一、投标函(不含报价)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制造商授权书
(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安装方案
十二、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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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不含报价)
致:某委托单位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
意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安装及技术服务和质保售后服务等,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最 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
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
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
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68
传真:
_年 _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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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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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
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供应商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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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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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一类形式的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同时 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提供 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三类电子保函形式,系统自动抓取电子保函信息,投标文件无需提供。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
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2023BTFAZ01963 的 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供应商 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 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 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 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 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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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 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 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话: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 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 链接及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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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五、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供应商
招标项目编号:2023BTFAZ01963
投标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人盖章:
备注:
1. 此表仅用于中标单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清算时使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中标单位办理招
标代理服务费清算时,须携带此表至六楼结算室(635 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因收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收投标
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概不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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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一)商务条款偏差表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差说明
章节及条款号具体要求章节及条款号具体内容
1
2
3
4
……

注:投标人对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保证期、投标有效期及其他商务条款未完全响应
的,应当填写上表。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二)技术条款偏差表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差说明
供货要求章节及 条款号具体要求章节及 条款号具体内容
1供货范围
2相关配置、功 能、技术性能参 数等具体要求
3检验考核要求
4技术服务要求
5参考品牌(或型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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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上述《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
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
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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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网址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货物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 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3.4.1 项的要求需要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货物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 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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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二)近年财务状况
(未要求提供财务状况的,无需此件)
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单位_____年_____年_____年
一、 注册资本万元
二、 净资产万元
三、 总资产万元
四、 固定资产万元
五、 流动资产万元
六、 流动负债万元
七、 负债合计万元
八、 营业收入万元
九、 净利润万元
十、 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2. 总资产报酬率%
3. 主营业务利润率%
4. 资产负债率%
5. 流动比率%
6. 速动比率%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务状况表。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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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项目负责人(如 有)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货物的业绩的,投标人
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货物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
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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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造商授权书
(未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无需此件)
致:某委托单位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
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
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
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货物名称)进行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
盒供应商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80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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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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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参考格式如下
货物名称品 牌 及 生 产 厂家规格及型号数量
所投产品详细性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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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技术支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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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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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安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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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十二、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照评标办法要求,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注:对照评标办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或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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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合肥有线2023-2025年光缆接头盒供应商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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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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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示范文本—货物 2023.6.12
一、投标函
致:某委托单位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合肥有线 2023-2025 年光缆接头盒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
安装及技术服务和质保售后服务等,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
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_ _年_ _月_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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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项报价表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
1光缆接头盒72 芯5000 个
2光缆接头盒288 芯400 个
含税总合计(元):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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