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nnfn0019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燕18156091068
中标公司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NNFN00193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清泰街507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伍万捌仟元整(¥2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柴力,丁怡,王光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联系电话:181560910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第1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1111号(民政局隔壁)
联系方式:13865220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系方式:1815609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电话:18156091068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NNFN00193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柴力,丁怡,王光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联系电话:181560910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第2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1111号(民政局隔壁)
联系方式:13865220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系方式:1815609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电话:18156091068
一、项目编号:2023ANNFN00193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清泰街507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伍万捌仟元整(¥2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
服务范围 | 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期、试运行 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定期提供过程中监测报告等。 |
服务要求 |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2、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果资料时间要求:(1)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及计划安排,上报水土保持监测首次报告。 (2)每月定期向采购人报告现场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每月定期提交各类监测成果报告及整改建议。 (3)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报上一季度季度报告,同时提供重要内容影像资料,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季度报告,其内容以监测季度为阶段,应反映监测季度内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及其运行情况、防护工程稳定性、植物措施成活率、保存率及生长情况等内容,特别是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在监测工作完成后 3 个月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同时满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并报送采购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应客观反映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的综合说明、监测依据、水土保持监测的工作过程、组织管理和监测成果质量控制,监测的主要目标、监测内容及其监测方法、监测布局;项目及项目区概况;监测的结果分析;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防治的经验和特点;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及其效果;对项目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的综合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监测的有关附表及图件等。 (5)监测期间因各种自然或人为原因发生严重水土流失或危害事件的,应及时进行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并编制水土流失重大事件监测调查报告,并于事件发生后 1 周内报告有关情况。 3、质量要求:咨询成果质量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4、保密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及项目成果文件保密。 5、人员配备: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本单位中标后配备的人员中需具有无人机驾驶证。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
服务标准 | 咨询成果质量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柴力,丁怡,王光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联系电话:181560910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第1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1111号(民政局隔壁)
联系方式:13865220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系方式:1815609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电话:18156091068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NNFN00193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
服务范围 | 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服务等工作,确保水保专项验收合格。 (1)成立验收项目组,全面调查项目及项目区概况,分析工程区自然状况、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因子,确定项目区现有水土流失状况;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确定防治责任范围,分析土石方平衡情况,梳理水土保持分区措施数量及投资完成情况。对不满足验收条件的现场和程序等提出整改方案。 (2)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公众调查,对工程竣工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实施、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工程投资、项目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和水土保持管理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分析工程效益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 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等要求,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自主验收并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4)协助业主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材料准备及会务工作,协调组织水保验收会。协助业主公示验收成果,并将公示材料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取得备案证明。 |
服务要求 |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2)质量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水土保持设施监测和验收相关程序完成各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和备案等全部工作。 (3)保密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及项目成果文件保密。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
服务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水土保持设施监测和验收相关程序完成各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和备案等全部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柴力,丁怡,王光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联系电话:181560910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第2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沿湖治理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1111号(民政局隔壁)
联系方式:13865220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系方式:1815609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电话:1815609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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