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工程保温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艾思宇010-57657110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丽媛010-576576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3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工程保温工程

采购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福州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1、采购范围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工程保温工程全部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文件(采购人保留根据工程条件调整标段范围的权利)

2、工期计划2024年11月01日前进场,2025年3月30日完成全部施工。具体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须具有并提供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

3、报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

1)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经理负责过的项目不能出现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报价人须出具拟任项目经理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5、报价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程类专业)。

6、提供拟任专职安全员的:

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报价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员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7、自2019年1月1日至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至少须具有2个火电厂内施工合同业绩,业绩类型须为保温施工工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时间)。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请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在本平台注册成为供应商,经审批同意后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在本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后上传,并填写相应报价信息。

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92316时整,逾期将不能提交报价文件。

五、报价开启时间

1、报价开启时间:20249月23日16时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5层

姓名:艾思宇

电话:010-57657110

邮箱:12004915@chnenergy.com.cn

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2层邮编:100039

姓名: 刘丽媛

电话:010-57657696

邮箱:e0030315@chn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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