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上合大道(生态大道至正阳西路)改建段下穿青盐铁路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S24-39-01B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胶州市上合大道(生态大道至正阳西路)改建段下穿青盐铁路工程已由《关于上合示范区2023年基础设施综合工程上合大道(生态大道至正阳西路)改建段工程上跨胶州湾高速、下穿青盐铁路大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胶发改审〔2023〕215号)及《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办公室关于胶州市上合大道(生态大道至正阳西路)改建段工程下穿青盐铁路有关意见的复函》(涉铁工函〔2023〕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岛上合基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建设,建设资金使用地方投资,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青岛市。 建设规模:胶州市上合大道(生态大道至正阳西路)改建段下穿青盐铁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主要包括:新建西幅桥梁工程((35+50+35)m连续钢箱梁)和既有桥梁路面更新改造工程;新建直埋26孔10KV电力电缆通道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胶州市上合大道(生态大道至正阳西路)改建段下穿青盐铁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施工, 招标内容: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梁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总承包风险费)。 标段划分:1个标段(SG-1)。 计划工期:1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2.3 其他说明: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SG-1标段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采用顶推法施工且单孔跨度不小于50m的下穿铁路桥梁工程施工或采用顶推法施工总跨度不小于120m的下穿铁路桥梁工程施工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拟派遣的人员未在国铁济南局公布的涉铁工程“黑名单”执行期限内。 3.3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投标人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1日9时至2024年10月16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jnggzy.jinan.gov.cn/col/col57491/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 5.2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纸质或电子银行保函的形式。投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非运输企业时,可提交由集团公司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依据《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0〕194 号文)规定,投标人可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管理平台线上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操作可参照http://jnggzy.jinan.gov.cn/art/2020/11/13/art_56113_4760026.html。投标人须将电子凭证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办理纸质保函形式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上传电子扫描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邮寄至招标人(邮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 5.3(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保函(仅限于办理纸质保函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B)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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