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440608-23-01-388124
预算金额27933.13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文威0757-8826621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雪冰0757-882886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施工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608-23-01-388124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扩容提质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705号、康宁路1号;荷香路以东、跃华路以北

资金来源

高明区财政统筹并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在原住宅小区地块新建综合大楼,综合大楼为地上1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3685.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263.57㎡,地下建筑面积4421.85㎡(含放疗中心450㎡);(二)新建一幢地下1层、地上1层的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758.1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0.57㎡,地下建筑面积617.60㎡;(三)新建框架结构停车楼,停车楼为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8422.76㎡,可规划约200个停车位(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招标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施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8-2024-0005-03-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1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70页“一、工程概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以招标文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修改为:
6.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以招标文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要求为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不在本次范围有:1、电梯采购。2、高低压配电工程:包含由市政供电接入点至配电房低压出线柜(低压出线柜出线除外)、发电机至发电机开关柜及出线母线槽,室外高低压排管,电房及发电机房的设备基础、电缆沟、普通装修及普通照明。3、治疗配药柜、配餐柜、边柜、固定衣柜、护士服务台、首层导诊服务台、分体式空调、房内的医疗设备带。
除明确不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外,本项目涉及到的其余工程均视为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二、答疑内容
投标人1:
(1) 可否提供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方便编制投标文件。
答:请按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招标文件执行。


(2) 招标文件P10和P6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22346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工程造价可否以合同协议书的合同金额为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根据招标文件P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等网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因本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法,可否对招标文件P50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对招标文件P63定标因素表的评审无需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 根据招标文件P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等网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因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诚信库中的人员只能同步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是否只需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办理入库登记?
答:请按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招标文件执行。


(5) 招标文件P54获奖情况、财务状况、诚信状况无明确提交格式,可否在资信标第六点其他材料处提供?
答:可以,并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6) 招标文件P55财务状况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可否仅提供财务报告中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满足标书评审的关键页及会计事务所盖章页即可,附注内容可不提供?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7) 因本项目为评标定标分离法,招标文件P64定标因素表中第4项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除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及评标阶段评分因素内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要求的人员,其余人员资料可否待投标人中标后再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8) 招标文件P152“附表二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如有)”是否填写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及评标阶段评分因素内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要求的人员即可,其余人员资料在资信标第六点其他材料处提供?
答:可以,并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9)综合楼与停车楼临时用电与临时用水点的具体位置以及变压器容量和给水管径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已说明:施工单位投标前须踏勘现场自行了解。


(10)请提供详勘报告。
答:详见附件。


(11)请明确定标答辩参与人员、答辩时间安排及答辩流程等。
答:具体答辩工作安排由招标人在定标前组建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对定标候选人开展答辩,定标候选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内容包括以下两项:(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场内规划分析。(2)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根据答辩方案,组织所有定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答辩,并出具答辩报告。具体安排要求届时另行通知所有定标候选人。


投标人2:
(1)1.经济标“二、投标保证金 注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附投标保证金银行付款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以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互联互通的保证机构系统办理,并附下载的加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加盖投标人公章)”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保证金界面没有上传附件节点,请问是否需要提供纸质版扫描件加盖公章文件,在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哪里上传?
答:请按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16页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279331386.57 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生产费用)¥15872486.6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元。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请提供每个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固定金额,招文仅提供总金额,且未发现其他附件。
答:关于每个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规定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并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是否能提供灯具设计白皮书或选型书?
答:以设计图纸为准,选型参考品牌库并以业主单位确认样品为准。


(4)能否提供本项目效果图?
答:否。
(5)能否提供本项目临时用水、临电用电的接驳点及大小?
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已说明:施工单位投标前须踏勘现场自行了解。


(6)能否提供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
答:详见附件。


(7)能否明确具体项目具体开工时间?
答: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8)图号G-SM-05中表二的危大清单中显示使用爬模工程,是否一定要使用爬模,采用其他架体体系是否可行?
答:图纸上仅表达存在使用爬模的可能,具体模板工程方案由参建各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


投标人3:
(1)合同协议书中第四大点以下几条条款不符合公平原则,建议取消:若区财政审核预算总价低于中标价,则合同价=中标价×区财政审核预算价/招标限价。
答:不修改。


(2)按照法规的相关规定,清单的效力大于图纸,故以下条款违反相关法规,建议调整:工程量清单已视为包含设计图纸及对应规范要求的所有工程内容,若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且承包人未能在有效期内(招标答疑阶段)提出,则以设计图纸所列项目为准,其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额之中,不再单独列项计取。
答:不修改。


(3)条款:单价合同竣工结算时,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量清单出现偏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专用条款第 10 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 3%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调低方式按专用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第(3)点执行;当工程量减少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此条条款不合理,建议删除。若不删除,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增加当工程量减少超过3%时,结算单价应予调高。
答:不修改。


(4)工程款支付如下:签订合同并取得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 15%作为预付款;完成基坑支护和全部桩基础工程并完成综合大楼地下室顶板后,支付合同价的10%(在本次进度款中抵扣预付款即合同价的 5%);完成综合大楼 8 层楼板浇筑后支付合同价的 15%(在本次进度款中抵扣预付款的即合同价的 5%);完成停车楼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价的 5%;全部建筑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价的 20%(在本次进度款中抵扣预付款即合同价的 5%);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区财政审核后两年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95%;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通过区财政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按照《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第一点要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目前此项目付款条件与此条款不符,建议付款周期按月支付,每月支付进度款的80%,结算办理完之后,付至合同额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答:不修改。


(5)资信标格式附表六 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联合体各方均须作出声明,须分别提交原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6)资信标格式附表八 标后履约承诺书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的名称可以写(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并盖牵头人公章,也可以写牵头人名称并盖牵头人公章?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7)定标因素4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除招标公告和评标因素中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人员是否需要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查询网页打印件?其余人员是否需要录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请问答辩的时长、参与人数、答辩内容等有何要求?是否可以在答辩当天再提供答辩PPT资料?
答:具体答辩工作安排由招标人在定标前组建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对定标候选人开展答辩,定标候选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内容包括以下两项:(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场内规划分析。(2)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根据答辩方案,组织所有定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答辩,并出具答辩报告。具体安排要求届时另行通知所有定标候选人。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6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245号之二商铺

邮编:528500

邮编:528500

联系人:高文威

联系人:谭雪冰

电话:0757-88981189

电话:0757-88288601



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2024年11月12日


工期(交货期)

57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279331386.5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以下2项资质: (1)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 (2)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园林绿化等没有施工资质要求的行业除外)(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5.省外进粤投标人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项目)(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22346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06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7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7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27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办公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

招标人联系人

高文威

联系电话

0757-88981189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245号之二商铺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谭雪冰

联系电话

0757-8828860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8266216

发布责任人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 /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本项目采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简称新平台)进行招投标,新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tpbidder;请在投标前详细 阅 读 投 标 人 操 作 手 册 , 手 册 获 取 网 址:https://docs.qq.com/doc/DSGp5dXhzU0VTbUNv。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进行咨询。 8.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于开标当天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新平台并在“常用应用”中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根据指引进行在线解密并在线观看开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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