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资必武
公告正文
关于天津市海洋局机关海洋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区划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海洋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区划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市“海洋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区划”任务包含“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与“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两项任务。依据《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海办发〔2016〕19号)的要求,我市开展“天津市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国家海洋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海办发〔2017〕47号)也明确提出,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的划定需以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为基础来开展。同时,依据《国家海洋局印发<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以上工作的开展需要统筹考虑海洋灾害风险,切实开展区划成果在各领域的应用,提升海洋灾害风险防控水平,实现区划成果动态管理,形成一批实用化的区划成果应用和决策服务产品。由于上述工作的开展,需要以资料收集与处理为基础,形成图件、评估报告等成果,因此,综合考虑资料保密性和技术效率的要求,拟请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天津中心站”)开展“天津市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任务”与“天津市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任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技术优势
天津中心站是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多年来,一直承担着为地方海洋预报减灾和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职能,已经在天津海域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海洋环境观测系统、预报系统、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业务运行系统以及辅助支持系统,有效保障了天津市海洋预报减灾工作和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开展,同时也积累了预报减灾及环境监测与评价所必须的历史资料和丰富的技术经验,培养了一批精于海洋防灾减、海洋预警报和海洋环境观测、监测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资料优势
准确、详实的资料是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及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任务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尤其是潮汐、海浪、潮灾、灾害调查、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海洋观测和监测资料,是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及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必要基础。根据《关于印发<海洋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12]27号),上述资料属国家规定的保密资料。天津中心站隶属于国家海洋局,且其系统纳入了国家海洋观测专网和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专网,可以在两个专网内方便快捷的获取天津市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及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所需的海洋观测和监测资料,同时满足保密性要求。
此外,天津中心站参与了渤海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工作,截至2018年4月,初步完成了天津市危化品相关企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工作,为天津市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三、工作基础优势
天津中心站多年来,一直为天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海洋预报减灾和海洋环境监测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工作基础。
1.天津中心站已经建立了海洋数值预报系统,并在风暴潮漫堤风险预警系统研发的同时,对海洋数值预报系统进行升级,有效提高分辨率等技术参数。上述两系统的完成有利于更加准确、快速的开展建设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
2.天津市所用的沿海警戒潮位值是由天津中心站进行资料搜集、分析、整理、计算,进行最终核定的(天津市政府于2013年8月8日颁布实施),不仅为开展天津市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的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具有指导性。
3.天津中心站拥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国家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认证项目覆盖了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海洋测绘、生物质量、消油剂检测、石油产品检测等十三大类,具备较强的海洋生物资源调查与生态监测能力。
4.天津中心站长期承担并圆满完成了国家海洋局和天津市政府委托的海洋环境监测和调查任务,并多次承担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评价工作,包括蓬莱19-3溢油应急监测、天津港8.1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应急监测等大型应急事件的监测评价工作,不但积累了天津海域长期、连续、准确、可靠的海洋环境基础数据,而且总结了丰富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验,为开展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提供数据基础。
5.2014年,天津中心站联合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完成了天津市科技兴海项目—“天津沿海风险污染源排查和环境灾害风险评价及应用研究”(KJXH2012-28)。通过此项目,天津中心站建立了天津沿海风险污染源和环境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构建了包括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在内的各类环境风险源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完成了包括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在内的天津海域各类环境风险源的风险区划工作和天津海域风险污染源排查和环境灾害风险评价及应用研究报告,培养了一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开展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夯实了工作基础。
四、计算能力优势
经过多年的工作沉淀,天津中心站拥有丰富的预警报计算经验和专精于天津海域预警报计算工作的技术人才,同时,具备计算能力超过16万亿次的高性能计算机设备,可以为天津市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中的必需的数值模拟工作提供有力的计算能力保障。
综上所述,天津中心站具备技术优势、资料优势、工作基础优势和计算能力优势,同时可利用部分科研成果及数据转化,达到节约资金。因此,为了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须由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天津市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及天津市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泰康路6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泰康路6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5月30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8年06月06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海旭道渤海基地1号楼6楼
      2)联系人:资必武
      3)联系电话:022-6629771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303740转28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天津市海洋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区划”任务单一来源采购理由.doc
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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