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区路灯照明设施提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市区路灯照明设施提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23年市区路灯照明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1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襄都区、信都区主城区 2.1.2对冶金路、新华路、车站路等街道进行路灯照明设施提升。拆除并更新灯杆灯具62基,更换灯具7071套,新建路灯130基(单臂路灯及灯具129套,四火中杆灯1基及灯具4套),浇筑路灯基础130套、接地装置130套、安装小灯臂532个、π形接线端子22209个、变径套筒1187套、漏电保护器7403套,敷设电缆6230米、电缆引线343米、灯具引线89594米、电缆保护管5640米,砌筑电缆井189座,电缆沟 4965米,安装灯杆号牌130组,JP柜2台,灯杆除锈刷漆翻新227 根。配套完善消防、安全、环保等设施。 2.1.3 最高限价:117900元 2.1.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 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配备,≥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8 00:00 至 2023-12-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开标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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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中兴大街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英华大街海信家园1号楼3单元302室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霍云格(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 | 宋立云 |
电话: | 0319-2160322 | 电话: | 0319-229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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