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三重四极杆质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项目 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三重四极杆质谱分析系统 |
政府 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1.项目验收合格,供应商出具正式的全额发票,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2.合同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设备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采购人拟建立串联质谱实验室,开展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维生素谱和药物浓度监测等项目检测。根据临床需求,需购置一套三重四极杆质谱分析系统,且该产品具有以下要求:
(1)必须为国内产品。
(2)产品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注册证中明确标注产品结构组成包括超高效液相色谱仪、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及随机软件等模块,能实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多种维生素等多种检测需要。
(3)产品制造商能生产配套试剂盒,且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试剂盒具有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4)为保障设备间的软硬件兼容性和稳定性,产品组件中的超高效液相色谱仪、三重四极杆质谱仪须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产品。
(5)超高效液相色谱仪、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及随机软件不存在结果计算错误、产品及软件召回等不良记录。
(6)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包括有分流进样器、二元泵和柱温箱。进样压力范围最高可达103MPa,可实现4*96孔的连续进样和5℃~120℃的柱温控制,温度设定误差不大于±2℃。
(7)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具有双模离子源,具备HESI/APCI能力,在不同离子源模式间切换仅需更换电离探针,简单易用、易维护。
(8)质量检测范围5M/Z~3400M/Z,质量准确度不大于±0.2Da,质量分辨率半峰值可在0.4、0.7进行设定,质量分辨率最大值不低于1500。
(9)正负离子切换速度不小于20ms,扫描速度不小于15000amu/秒。
2.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29日发出废标公告。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3.经过市场调研,国内仅有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设备可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一套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重四极杆质谱分析系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其他说明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
(二)地址:/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2.专家2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3.专家3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5 月 06 日 至 2019 年 05 月 1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思广 |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汤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8257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A01a号、A01b号 |
联系人:李幸男 |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
传真:0763-3380185 | 邮编:511515 |
(三)采购人: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22号妇幼保健院 |
联系人:王逸 | 联系电话:0763-3379151 |
传真:0763-3369598 | 邮编:511515 |
(四)财政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7楼 |
联系人:翁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877328 |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