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乳财采决﹝2023﹞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tj-gkzb-20221003
预算金额194.7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腾骏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乳财采决﹝2023﹞1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GTJ-GKZB-20221003


二、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质”项目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人:泉州力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14号3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聂青
被投诉人1:韶关市腾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江区惠民北路志福新村156号501室
被投诉人2: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乳源瑶族自治县金狮北路与源泉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90米
相关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乳城镇景江路干部交流楼由南向北第3号、4号商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韶关市腾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质’项目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SGTJ-GKZB-20221003)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月29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请求:1.10盘万能蒸烤箱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属于无效,项目予以废标后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冷凝器(留样冰柜)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属于无效,项目应予以废标后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3.责令韶关市腾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暂停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投诉人称:1.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项报价清单附件1五、厨房设备(烹饪区)序号2货物名称10盘万能蒸烤箱规格型号规格933*863*1046品牌佛山蓝烨产地广东省佛山市制造商名称佛山蓝烨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我公司投诉中标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投10盘万能蒸烤箱产品制造商佛山蓝烨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商用电热设备:蒸汽对流炉、强制对流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资质,所投10盘万能蒸烤箱产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五条规定、政府采购政策。
2.中标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项报价清单附件1十、售饭区序号5货物名称冷凝器规格型号名称:留样冰柜品牌东莞天圣产地广东省东莞市制造商名称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我公司投诉中标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投冷凝器(留样冰柜)产品制造商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并未取得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0701)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资质条件,所投冷凝器(留样冰柜)产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韶关市腾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称:1.对于投诉事项1答辩意见:(1)经我司核实,“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笔误,品牌错写成“佛山蓝烨”,投标响应品牌为“英联斯特佳斯特”。并在“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里提供了万能蒸烤箱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超出评审委员会核实权限。(3)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采购文件内容没有相关条款说明要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资质,且根据采购文件验收要求:4期: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产品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如短装、次品、损坏),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更换或提出索赔要求,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本项目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没有证据显示其违反本项目采购文件设定的资格条件。
2.对于投诉事项2答辩意见:(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资质条件超出评审委员会核实权限。(2)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采购文件内容没有相关条款说明要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资质,且根据采购文件验收要求:4期: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产品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如短装、次品、损坏),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更换或提出索赔要求,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本项目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没有证据显示其违反本项目采购文件设定的资格条件。
采购人称: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本项目采购文件没有相关条款说明要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资质。
2.经核实,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无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资质》。
中标供应商称:1.对于投诉事项1回复:事实是我公司在投标文件所报品牌制造商是广州英联斯特佳斯特,产品制造商是符合生产资质的。在投标文件附件1,页码20页有提供说明。在公示时所填烤箱品牌为佛山蓝烨,之所以填错实属工作人员笔误。
2.对于投诉事项2回复:(1)此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所有货必需具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资质;(2)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虽未取得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但有其它冰箱生产厂家授权一级代理资格,所代理产品符合验收标准及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资质。东莞市天圣公司所授权投标的产品应包括自己生产和所代理的所有产品设备。因此我公司认为东莞市天圣厨具生产或代理的设备完全符合采购人的采购标准。(3)在此项目投标文件中,我公司提交了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512页)、英联斯特(广州)餐饮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197页)和佛山蓝烨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196页)3家厨房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授权参与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质”项目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因此,我公司作为此项目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设备可以由以上3家授权厂家其中一家提供。承诺所有设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要求,满足业主验收标准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本机关查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194.7549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2年11月18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共有5家公司投标;2022年12月9日,本项目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由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中标;2022年12月16日,本项目采购结果补充公告发布。2022年12月21日,投诉人提出质疑;2023年1月9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2023年1月16日,投诉人提起投诉。2023年1月30日,本机关向项目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作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本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另查明,中标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另一家供应商投标文件所投10盘万能蒸烤箱的品牌为“英联斯特佳斯特”,该品牌制造商英联斯特(广州)餐饮设备有限公司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为:商用电热设备:蒸汽对流炉、强制对流炉,其余3家供应商投标的10盘万能蒸烤箱制造商均未取得相应《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标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所投冷凝器(留样冰柜)未经过强制性认证,其余4家供应商中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文件所投冷凝器(留样冰柜)经过强制性认证。
2022年12月16日,代理机构在其官网发布本项目采购结果补充公告时,因工作疏忽误将补充公告附件1中标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中10盘万能蒸烤箱的品牌写成“佛山蓝烨”。
以上事实,有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韶关市腾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的答复材料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公告等佐证。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第26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实施生产许可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包含:商用电热设备:蒸汽对流炉、强制对流炉。本项目采购的10盘万能蒸烤箱属于商用电热设备:蒸汽对流炉、强制对流炉,故虽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没有相关条款明确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制造商仍必须取得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所投10盘万能蒸烤箱响应品牌为“英联斯特佳斯特”,该品牌制造商英联斯特(广州)餐饮设备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生产资质。因此,中标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投10盘万能蒸烤箱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但由于参与投标的5家供应商中仅有2家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投10盘万能蒸烤箱的制造商取得相应《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之规定,本项目废标。
(二)关于投诉事项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第六十六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又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本项目采购的冷凝器(留样冰柜)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0701),故虽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虽没有相关条款说明要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资质,但由于所投标的冷凝器(留样冰柜)属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因此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取得CCC认证资质。
本项目中标单位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所投的冷凝器(留样冰柜)没有经过强制性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中标供应商乳源瑶族自治县安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中标无效。
(三)关于投诉事项3
本机关在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材料后,已于2023年1月30日向本项目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作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要求收到通知后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本机关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上述当事人于当天签收了该文件。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人投诉事项1、2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代理机构韶关市腾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