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2023年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本级)
项目名称: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2023年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2023年涉案财物管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8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管理和处置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发办【2015】7号),《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38号)的意见,并结合温州实际情况,全市基本建成完成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场所及相关滚了工作机制。本项目将委托第三方代为集中保管,特殊物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发办【2015】7号),《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38号)的意见,并结合温州实际,现需采购一家具备刑事涉案财物管理能力的单位。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具备武装守护押运资格,对服务单位提供的场地有较高要求且需具备相关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等管理的相关经验。
1.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温州唯一的一家集武装守押、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交通服务、计算机安全防范网络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安保服务企业。
2.公司拥有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鳌江镇等自有产权较大面积的守押中心,满足涉案财物管理要求。
3.公司有多年金融押运相关经验,具备一套完整的财物管理制度。
鉴于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唯一性和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滨海十九路422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本级)
联 系 人: 白警官
联系电话: 0577-85880082
传 真: /
地 址: 龙湾区永宁西路5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5600839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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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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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 KB
采购人: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本级)
项目名称: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2023年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2023年涉案财物管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8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管理和处置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发办【2015】7号),《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38号)的意见,并结合温州实际情况,全市基本建成完成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场所及相关滚了工作机制。本项目将委托第三方代为集中保管,特殊物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发办【2015】7号),《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38号)的意见,并结合温州实际,现需采购一家具备刑事涉案财物管理能力的单位。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具备武装守护押运资格,对服务单位提供的场地有较高要求且需具备相关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等管理的相关经验。
1.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温州唯一的一家集武装守押、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交通服务、计算机安全防范网络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安保服务企业。
2.公司拥有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鳌江镇等自有产权较大面积的守押中心,满足涉案财物管理要求。
3.公司有多年金融押运相关经验,具备一套完整的财物管理制度。
鉴于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唯一性和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滨海十九路422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本级)
联 系 人: 白警官
联系电话: 0577-85880082
传 真: /
地 址: 龙湾区永宁西路5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5600839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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