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龙城工业园室内外指示牌及标语设计制作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为龙城工业园室内外指示牌及标语提供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主要包括立柱标识(方向指引、园区总览图)、园区方向指引牌、楼栋号、门牌号、电梯间号码牌、消防疏散图、电梯间、洗手间、单元指示牌、南北区标识牌、楼层数字牌、吊牌、步梯间、电梯间水牌、正门口电梯间指引牌、企业标语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详见附件4)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工期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四、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六、遴选上限价:含税价10万元(最高限价)
七、报价要求
(一)响应单位在10万元的价格区间内自行报价;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二)响应单位报价包括因开展龙城工业园室内外指示牌及标语设计制作服务工作所产生的一切物料、人工等费用。
八、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涵盖标识标牌、公共导示系统设计制作等相关资质(以营业执照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打印企业经营范围为准);
2.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成立时间3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4.承接过园区标识设计制作服务,具备相关经验(提供以往服务合同)。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预付款;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了相应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至货款的90%;余款1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甲方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乙方按照评价结果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评价表见附件2)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公告时间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7日止。响应单位应于3月7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白灰围一路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3楼中区318室(联系人:肖思可,0755-2890650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单、承诺函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一览表详见附件3)。
(三)采购公告截止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不足2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可直接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十二、特别说明:
(一)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二)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
1.评分细则
2.履约评价表
3.响应文件一览表
4.龙城工业园室内外指示牌及标语制作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