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系统和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等有关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操作问题解答税款征收监听程序跟踪智能管理系统窗口办税服务评价器拾音器涉税事项大厅显示器系统定期健康检查监控摄像头安装卡位系统进行巡检日常运维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操作类问题处理投诉监督日常版本升级发票风险等级评定同屏显示线路整理语音对讲培训服务排队等候数据运维打印设备涉税举报大数据监控子系统视听安全系统发票开具运维工作量记录基线核查程序优化税法宣传屏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异地协作平台客户端漏洞应急响应和修复支持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巡检记录视听安全设备现场运维喇叭球机主机运维工作周报告数据修改类问题处理数据备份排队叫号评价全景枪机系统故障处理客户端程序触摸屏运维工作年报告日常性维护运维系统统一升级硬件设备办税服务指南数据接入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智能化服务设施增加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平台维护监控问题处理程序错误退税减税政策日常监控运维人员驻场运维防伪税控系统系统调整和优化定期对影响应用信息系统现场运维服务集中显示系统程序问题处理平台管理岗分发的事件设备现场维护驻场服务广播设备智能设备对讲软件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识别和处理测试网络是否通畅涉税信息大数据监控平台数据库日常维护发票领用环节各类数据进行备份恢复演练电子底账系统排队叫号系统数据库脚本5C监控评价系统升级优化数据维护维护系统源代码磁盘I/O应用指导岗税收信息化主机日常维护发票风险防控有关系统12366智能语音服务系统存储硬盘应用服务器排队叫号机针对用户问题的解答办税服务厅迁址日志预约办税系统数据库运行情况的数据文件空间集中展示屏电视机运行监控12366热线视频监控设备运维工作月报告渗透测试咨询查询服务系统设置简单调优系统调试现场设备巡检集中显示屏智能化设备纳税服务系统疑难问题表空间应用系统发票抵扣智能化服务平台窗口显示屏数据库服务器防虚开重点监控纳税人名单运维问题记录统一工作平台综合监控管理系统快反信息查询中间件维护5C监控评价系统税务检查现场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大厅评价设备设备迁移摄像头位置校正发票事项监控管理发票虚抵灾备建设设备及系统进行巡检纳税服务咨询功放喇叭大厅显示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7.8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省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3年2月13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 267.8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267.8
项目资金来源:基本支出
3
项目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全面监控本项目所涉应用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应用信息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建立应用信息系统保障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工作及纳税人涉税业务顺利开展。
4
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日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范围
对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系统和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12366系统、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及退税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大数据监控平台有关系统在内的应用信息系统提供运维服务。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11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R  本项目(第 /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意见反馈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项目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
联系方式:0431-80500300/80500303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为保障系统的平稳运行,为在国家税务总局统推5C监控评价系统基础上,适应和满足吉林省税务局的业务需要,在保障本省5C监控评价系统正常运行和升级的基础上,关注本省的指标优劣势情况,关注总局监控评价和考核方向并与之联动,设计和建设本省个性化指标和相应的提升,协助提升本省的征管质量;保障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12366智能化服务平台(12366智能语音服务系统)、12366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功能稳定运行;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软硬件提供现场运维服务,确保各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预约办税、政务服务“好差评”、视听安全等功能稳定运行,满足全省办税服务厅数据统一收集管理要求。结合办税服务厅实际工作需要,针对设备故障、增减、拆卸安装和系统调试等需求,提供现场服务。每2个月对各级办税服务厅智能化设备开展一轮现场设备巡检;按照吉林省税务局各业务处室对各项减降指标的日常监控工作要求, 全面监控应用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应用信息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持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管理、监控评价工作、数据分析及退税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大数据监控的作用,营造更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本项目为延续项目,上一服务期采购合同的金额为249万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30日,中标供应商为吉林省智广恒胜科技有限公司。
1.2. 项目内容
项目目标:全面监控本项目所涉应用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应用信息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建立应用信息系统保障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工作及纳税人涉税业务顺利开展。
项目实施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提供运维人员驻场运维,服务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20%的款项;
第二次付款,2024年9月1日前,乙方提供中期验收报告,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60%的款项;
第三次付款,在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并终验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20%的款项。
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发票、付款申请、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项目验收书。
需运维的应用系统概况:
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系统,是基于一套监控指标和一套评价模型,从税款征收、纳税服务、风险防控、税务检查、纠正执法过错五个方面,监测税务管理的内部运行和外部反馈,集成绩效管理、内控建设等成果,客观评价税务机关征管状况,聚焦改革要求,关注热点问题,形成决策建议,指导管理实践,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包括综合评级和分类分级两种评价方法,在系统内实现模型试算、两种评价结果展示、分单位评价概览、分单位评价明细、监控指标结果展示、指标配置管理、模型配置管理、模型方案模板配置管理和外部数据导入等功能,用以展示和监控各省税务机关征管质量水平,并通过系统对指标、模型和模型方案进行自由配置和调整。为在国家税务总局统推5C监控评价系统基础上,适应和满足吉林省税务局的业务需要,在保障本省5C监控评价系统正常运行和升级的基础上,关注本省的指标优劣势情况,关注总局监控评价和考核方向并与之联动,补充和优化本省个性化指标,协助提升本省的征管质量。
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有关系统,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增版增量、发票开具、发票抵扣等涉税事项时,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税收风险程度,实施发票领用、开具、抵扣的分类分级管理,并开展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识别和处理。系统定位是“快速分析、及时处置、全链条管控”,实现三大功能:一是运用大数据思维,重点集成金三核心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电子底账系统、异地协作平台等系统数据资源,将企业虚开行为特征数据化,涵盖发票事项监控管理、风险企业关联、防虚开重点监控纳税人名单等所需的底层数据;同时,接入总局发票风险特征库信息,夯实防范虚开虚抵风险管理数据基础。二是结合虚开虚抵风险形势,按不同发票事项设置对应风险分析模型,例如“一址多照”、“关联异常纳税人”、“涉嫌暴力虚开虚开企业”、“进销项不匹配”“其他抵扣凭证进项税额较大”等高危易发虚开虚抵风险指标模型,重点监控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发票抵扣和纳税申报等几大事项,快速筛选“疑似虚开”、“有销无进”、“虚拟进项”等疑点企业并实施限制、阻断等差异化处理措施,同时可归集纳税人各类发票风险信息,按事项需要形成快速反应任务。三是实现全链条监管。探索实现堵住虚开源头和打击虚抵需求无缝接新路径,从虚开源头出发,实现发票流向的全链条、各环节监控以及自动化处置。在快速发现,强化管控纳税人虚开销项的同时,从虚抵源头出发,加强对风险企业接受各类问题发票虚抵进项的全链条监管。目前系统仅涉及发票领用环节,整体业务内容分为二个业务板块:发票风险等级评定、发票全链条快反信息查询。
12366纳税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咨询,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办税服务指南,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涉税举报,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投诉监督,为纳税人对服务质量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投诉提供服务,12366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功能稳定运行。
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吉林省基层办税服务厅现由评价器、排队叫号机、集中显示屏、窗口显示屏、广播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拾音器及可在终端设备上独立运行的应用系统(包括评价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预约办税系统、集中显示系统)、视听安全系统组成了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化管理系统,并与省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监控管理系统实现联动,需有专人保障系统平稳运行,针对设备故障、增减、拆卸安装和系统调试等需求,提供现场服务。每2个月对各级办税服务厅智能化设备开展一轮现场设备巡检,以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提高纳税服务质效,为窗口人员绩效评价、对办税服务厅日常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分析决策提供有利依据。
退税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大数据监控平台, 自2019年上线至今,有效发挥了风险提醒平台服务业务工作、方便基层和服务基层的作用。统一工作平台退税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大数据监控子系统(以下简称“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 持续发挥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提醒管理风险和防范管理风险的作用,为广大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数据分析支撑。
2. 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类似应用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5)技术力量要求: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1.项目理解要求
(1)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的规模、业务复杂度,准确把握涉及本项目应用信息系统的业务特点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功能划分、主要功能描述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3)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熟悉掌握涉及的应用关系、部署关系以及数据关系、对外部关联系统已提供的接口类型及用途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技术实施运维服务方案要求
(1)投标人应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描述所投入运维团队的组织结构及人员,应描述具备在吉林省税务局现场准确实施所运维系统统一升级和维护系统源代码的能力;应描述技术实施的策略、管理、规程、流程等。上述内容描述合理、适宜、全面和高效。
(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投标人能够根据运维服务需求,准确理解应用信息系统的运维内容,主要内容包括运维系统的日常运维、数据运维、运行监控、健康检查、系统升级优化、数据库与中间件维护、故障处理、培训服务等;方案描述切实合理的,服务响应级别高、管理范围合理有特色,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
3. 项目需求
中标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包含的应用信息系统提供运维服务,具体如下:

序号
平台系统
子系统或子应用对应
工作内容
1
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系统
_
系统、服务器健康巡检,巡检情况进行汇报;系统升级、安全加固防护;受理全省税务部门以及主管处室提出的日常问题,分析解答操作人员针对软件使用或数据提出的各类问题;解决运维群和电话提出的问题;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包括:各项疑点指标明细数据统计、编制分析报告以及其他临时发生的数据支持工作;根据需要对系统后台数据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由运维人员执行修改操作;进行原始数据的同步、抽取和主题表数据、明细数据的加工汇总;进行系统指标计算,生成指标结果;协助安全部门,对服务器、操作系统、web中间件、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封端口、设定白名单等各项安全方面的工作,配合省局基线扫描、总局扫描,出现漏洞及时进行补救;进行应用系统程序备份与恢复、数据库备份与恢复;进行系统版本优化工作,负责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系统的版本升级、测试;保障系统(除硬件系统之外)的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等运行健康平稳,建立性能监控记录和定期报告制度;适应和满足吉林省税务局的业务需要,在保障本省5C监控评价系统正常运行和升级的基础上,关注本省的指标优劣势情况,关注总局监控评价和考核方向并与之联动,补充、优化本省个性化指标,一二线运维共同协助省局相关业务专家,设置本省相应的提升指标/个性化指标和改进建议,完成数据口径设计、指标加载、指标验证、取数服务等工作,协助提升本省的征管质量。
2
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有关系统
_
系统、服务器健康巡检,巡检情况进行汇报;系统升级、安全加固防护;受理全省税务部门以及主管处室提出的日常问题,分析解答操作人员针对软件使用或数据提出的各类问题;解决运维群和电话提出的问题;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包括:各项疑点指标明细数据统计、编制分析报告以及其他临时发生的数据支持工作;根据需要对系统后台数据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由运维人员执行修改操作;每天对征管数据、发票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总省数据联动,保障每天总省数据的归集、计算、清分正常进行;实时同步链路维护,保障Ogg、Ogg_BgData、Kafka服务正常进行数据同步;保障系统(除硬件系统之外)的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等运行健康平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级应用顺利开展进行应用系统程序备份与恢复、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根据备份和恢复策略,定时实施应用程序及数据库备份,在意外发生时,能及时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协助安全部门,对服务器、操作系统、web中间件、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封端口、设定白名单等各项安全方面的工作,配合省局基线扫描、总局扫描,出现漏洞及时进行补救;应用系统程序备份与恢复、数据库备份与恢复;进行系统版本优化工作,负责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有关系统的版本升级、测试、验证;
由专职运维人员进行24小时轮询值班,轮班制度根据用户要求,由本地进行排班制定,进行监控巡查、告警处理、业务问题受理、操作指导、问题排查等。
3
12366纳税服务系统
_
1.处理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微信、电话等工单问题;处理税务人员因误操作造成的问题数据,在后台进行数据处理,并为业务处室提供各项统计数据、查询;
2.按时进行磁盘空间使用率、cpu使用率、磁盘i/o、内存等主机日常巡检;
3.每日对影响应用系统的数据各部分(包括:实例状况、日志、表空间、文件空间、监听、归档空间等)进行检查,进行数据库日常维护;
4、按照应用信息系统业务使用部门的要求,进行后台数据的提取、筛选、挖掘等数据加工处理;
5.全面监控掌握服务器资源现状和运行信息,查看系统状况和可用性,保障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障各级工作顺畅进行;
6.根据业务需求的变动,进行系统再部署、数据调整、配置调整、系统升级、补丁升级(weblogic升级,weblogic补丁升级,系统漏洞补丁升级)等;
7.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服务器、数据库配置、数据库脚本、系统资源等进行优化处理。
4
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
_
1.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评价智能设备现场运维服务
按照税务总局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实时开展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业务办理、服务评价等情况统计分析,预约办税“网上叫号、现场取号”服务功能,需对全省各级共计318个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预约、同屏显示、税法宣传屏、服务评价器、集中展示屏等智能化服务设施及其支撑系统开展运维服务工作。运维服务内容包括:
(1)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同屏显示、税法宣传屏、服务评价器、集中展示屏等智能化服务设施及其支撑系统开展日常运维,确保办税服务厅智能化设备兼容和数据接入,满足全国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需求;
(2)对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机、窗口显示屏、集中显示屏、窗口办税服务评价器等智能化设备增加、调整,现场服务,系统调试,确保数据兼容,保障各项数据可按照省局系统要求,规范传入省局集中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
办税服务厅具体硬件运维工作如下:
服务器: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服务器磁盘存储是否已满,日志是否有报错等;
排队叫号机: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查看磁盘空间是否已满,打印设备是否正常出纸;
大厅评价设备: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评价器是否能正常评价,如果是触摸屏检查触摸效果是否正常,功能是否正常;
大厅显示器设备(含窗口显示屏及电视机等):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显示是否都正常,叫号信息是否正常刷新,电视机屏幕是否有色差等;
功放、喇叭: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叫号声音是否清晰,是否有杂音;
(3)保障办税服务厅客户端程序实时向省局应用系统传递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排队等候人数、排队等候时长、窗口开通率、叫号、业务办理时长、绿色通道、二次优先办理、转号、满意度评价等数据指标;
(4)运维服务单位应保证法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运维服务电话,及时响应处理基层办税服务厅设备及系统故障问题,在远程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必须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成;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客户端软件授权及运维服务应同本项目服务期限保持一致,中标供应商要按照总局及省局文件要求,及时完成配套升级改造及安全加固工作;对因设备老化产生的相关问题,要第一时间协助基层单位寻找配件更换。
安排专人每年提供两次到现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需要做好巡检台账,对设备使用状态要详细记录。
2.视听安全设备现场运维服务
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视听安全设备开展日常维护,确保各项功能正常开展;对全省办税服务场所开展视听安全系统设备现场维护及巡检。
(1)全省设备巡检
安排专人提供到设备现场对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巡检过程中需要对前、后端设备灰尘处理、机柜(如有)灰尘处理、线路整理、摄像头位置校正、检查拾音器是否牢固、测试网络是否通畅、检查存储硬盘使用功能是否正常、测试各大厅对讲软件是否正常、检查市级单位服务器是否有异常。并以办税服务厅为单位提交巡检报告单及每次全省设备巡检总结报告。
(2)故障处理
系统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日常保障性工作,如设备是否在线、卡位图像是否模糊、摄像头位置是否偏离、图像黑屏或者视频取流失败、卡位拾音器声音是否有杂音、干扰声音及无声音、频录像存储是否正常、全省办税服务厅语音对讲是否在线等日常维护,用户在使用应用信息系统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若远程调试无法处理,根据所出现的故障,判断故障类型进行相应处理。
(3)设备迁移工作
配合各个基层办税服务厅迁址后,完成视听安全设备迁移安装调试工作,其中设备拆除、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在本次预算,各服务厅不再另行支付。因迁移产生的各项辅材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量与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结算。
(4)新建与合并办税服务厅视听安全设备建设标准
1)卡位摄像头安装位置标准
摄像头卡位安装需俯角照射,能够避免光线直接反射,安装时注意监控摄像头不要直射头顶,以工作人员办公桌内侧边缘为中心点,办工桌右侧边缘为齐,摄像头直射纳税人正脸,税务干部侧脸。
窗口柜台外侧边缘起,两个图像画面连接成为一条直线。若双卡位,以两张办公桌中间缝隙为中心点,摄像头直射两张办公桌中间缝隙。
2)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摄像头安装位置标准
以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正面为中心,摄像头安装位置在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斜上方45度。
3)球机安装位置标准
球机位置需安装卡位外,通过球机可直接直射每个卡位上方的LED显示牌,要求球机高度与卡位上方的LED显示牌平行。
4)拾音器安装位置标准
拾音器位置可固定安装在柜台内侧边缘或者柜台表面,确保清晰接收到纳税人与工作人员的声音(3M胶/免钉胶)。
5)全景枪机安装位置标准
以办公桌为中心点,摄像头直射由前到后整列办公卡位。
必须确保安装设备可以纳入省局现有视听安全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现行纳税服务综合监控平台可实时调取已安装调试完成的摄像头图像信息。
5
退税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大数据监控平台
_
全面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系统应用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建立系统保障机制,开展规范化服务。重点完成平台数据服务和系统运维服务。系统、服务器健康巡检,巡检情况汇报;系统升级、安全加固防护;对减降指标库的日常维护;日常数据抽取监控;每天对预处理任务进行监控统计;每日对减降指标抽取规整状态进行检查;监控指标提醒任务推送、下发、反馈,各个环节的运转情况;解决运维群和电话提出的问题;处理异常问题;定时检查数据清分同步情况;指导用户完成系统操作;

4. 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运维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吉林省税务局各市(州)局工作时间的差异,保障基层人员能够及时找到人员进行问题处理及咨询,同时,实行5*8工作制,7*24小时保障系统运行,重点监控系统平台及应用信息系统层面,并根据局方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各类加班和值班。
中标供应商派驻税务局方现场的运维技术人员,需列明主要工作资历,并详细说明拟承担的岗位、工作内容等。总驻场运维人数不少于8人,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巡检维护人数不少于4人(不驻场,需日常完成全省巡检及设备维护工作),总人数不少于12人。
中标供应商提供驻场服务前,采购方根据中标项目所含运维服务内容,对驻场运维人员进行测试,测试范围包括:本项目运维服务所涉列系统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涉及的其他应用关系、部署关系以及数据关系、对外部关联系统已提供的接口类型、用途及日常运维实操等方面,超过30%运维人员测试不及格的视为不具备运维服务能力的中标供应商,将视为无履约能力处理,采购方将根据合同条款,追究相应责任。
5. 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一)安全及保密要求
项目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局方的各项运维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非法修改和外泄数据,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人为造成数据和技术文档泄密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故障损失的,或者对事故处理不当、不及时等造成税务局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运维岗位要求
1.平台维护岗
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由平台管理岗分发的事件;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对系统缺陷问题及时联系系统原开发单位寻求解决方案,及时向局方运维负责人汇报进展情况;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维护到运维知识库中,供应用指导岗使用;做好日常版本升级,具备系统设置简单调优能力;针对应用信息系统环境发生异常问题排查并解决问题;对数据库、中间件及主机等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2.数据维护岗
可以通过登录用户实际环境,采用程序跟踪和调试等手段,解决一些表象不明、原因不定的问题;对于需要修改后台数据来处理的问题,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在后台数据库进行相关数据处理;具备知识的归纳和总结能力;针对应用信息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硬件设备进行日常检查;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3.应用指导岗
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负责将没有解决方案的服务请求分发给各个后续环节,及时向平台维护岗反馈寻求解决方案;具备良好的电话沟通技巧能力,相关的系统使用及支持技能,如操作问题解答等;熟悉应用信息系统的操作、业务运作流程,以及软件功能;能够搜索省局运维知识库完成相关的服务请求;熟悉事件管理和问题管理流程,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4.大厅智能化设备维护岗:
对办税服务厅服务器、排队叫号机、功放喇叭、窗口办税服务评价器等智能化设备增加和调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机运行,磁盘存储是否已满,日志是否有报错等;定期检查排队叫号机是否正常开机运行,磁盘空间是否已满,打印设备是否正常出纸;检查大厅评价设备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是否能正常评价,如果是触摸屏检查触摸效果是否正常,功能是否正常;定期检查功放、喇叭,检查叫号声音是否清晰,是否有杂音;每检查一次形成记录存档,以备下次参考。
5.大厅显示设备维护岗:
对办税服务厅窗口显示屏、集中显示屏、电视机等智能化设备增加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大厅显示设备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显示是否都正常,叫号信息是否正常刷新,电视机屏幕是否有色差等;每检查一次形成记录存档,以备下次参考。
(三)运维日常工作要求
1.应用信息系统日常维护
应用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主要是指保障省级集中系统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日常保障性工作,如针对用户问题的解答(仅面向各级税务干部,个别系统除外,详见系统运维其他要求部分)、数据的日常维护等。局方各级系统用户在使用应用信息系统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运维工单形式向运维管理部门提出咨询和数据修改要求,运维技术人员根据反映的问题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
(1)操作类问题处理:
操作人员对应用信息系统上述业务的基本操作和业务流程操作不熟悉,造成业务处理无法正常进行时,针对这些问题,运维技术人员将通过电话指导操作人员完成操作。针对有共性的问题应该进行提炼和总结,并维护到知识库中。
(2)程序问题处理:
包括程序错误和程序优化,如软件处理方式与实际的业务处理方式不符或者软件性能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使用等等。
应用信息系统版本由系统开发单位总体控制,运维技术人员不得修改程序。运维技术人员接收到问题,并确认是程序错误后,应向用户给出临时解决办法,并将问题提交给二线运维技术人员。由二线运维技术人员确认后,通过单一接口提交局方负责人,由局方业务人员根据情况与运维技术人员共同制定处理方案解决。
(3)业务问题处理:
运维技术人员首先要记录问题的内容、提出人及联系方式,经确认是当前未能明确的业务问题时,转发运维管理部门或相关处室,运维管理部门或相关处室反馈后,运维技术人员通过电话、运维平台等反馈给问题提交人。
(4)数据修改类问题处理:
日常运维过程中,如出现需要对系统后台数据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运维技术人员应遵循相应的审批流程后,进行修改操作。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
包括本合同期内已有及新上线并通过验收的与省级集中系统相关的软、硬件环境。对相关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进行监控问题处理。
(1)主机日常维护:
主机监控指标(CPU利用率、磁盘I/O等)及正常范围。维护人员每日对主机进行定时采样并记录;
当维护人员发现可能影响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及时通知局方运维负责人。如需停机维护,由运维技术人员提交维护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工作计划,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进行维护;
维护人员按要求对各类数据进行备份;
维护人员按要求提交主机运行情况报告,报告系统汇报主机该时间段内运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2)数据库日常维护:
定期对影响应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各部分(包括:实例状况、日志、表空间、文件空间、监听)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定期收集反映数据库运行情况的数据,监控数据库运行效率;
当发现可能影响应用信息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及时通知局方运维负责人。如需停机维护,由运维技术人员提交停机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工作计划,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尽量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调整数据库,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每天检查数据备份情况,保证数据备份完整可用,以备紧急情况下对系统的快速恢复,并配合局方做好应用信息系统灾备建设与恢复演练工作;
按要求提交数据库运行情况报告,汇报数据库该时间段内运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数据库实例的安装、升级等其他日常性维护工作。
(3)系统故障处理:
当应用信息系统出现程序错误或运行环境故障时,运维技术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理流程,通知局方运维负责人,详细描述故障现象和可能的发生原因以及建议的解决办法,首先保证系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基本运行。属于硬件发生故障、系统软件本身问题等原因的,由局方协助共同分析解决。故障解决之后,3个工作日之内运维技术人员应编制事故处理报告,提交局方相关人员,确认文档接收。故障处理报告中需要包含的内容有:故障描述、故障产生的原因、故障的解决办法、在以后日常维护工作中应该采取的措施等;
投标人应确保对每一次故障所提交的故障处理报告,对所涉及到的故障描述清晰、原因明确、解决办法切实合理。故障判断时,涉及到第三方故障原因的,投标人应通过局方协调第三方公司,以便明确原因、避免故障的重复发生。
投标人应严格控制重复故障的发生频率,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可控的重大故障的重复。
(4)系统定期健康检查:
按要求中标供应商应组织相关的技术专家组对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系统运行环境进行健康检查,并形成健康检查报告。
3.系统调整和优化
能够根据业务需求的变动,进行系统再部署、数据调整、配置调整、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等。能够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服务器、数据库配置、数据库脚本、系统资源等进行优化处理,使系统能够始终处于性能最佳的状态。
4. 基层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巡检及维护要求:
(1)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评价智能设备运维服务
按照税务总局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实时开展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业务办理、服务评价等情况统计分析,预约办税“网上叫号、现场取号”服务功能,需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预约、同屏显示、税法宣传屏、服务评价器、集中展示屏等智能化服务设施及其支撑系统开展运维服务工作。运维服务内容包括:
1)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预约、同屏显示、税法宣传屏、服务评价器、集中展示屏等智能化服务设施及其支撑系统开展日常运维,确保办税服务厅智能化设备兼容和数据接入,满足全省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需求;
2)对办税服务厅排队叫号机、窗口显示屏、集中显示屏、窗口办税服务评价器等智能化设备增加、调整,现场服务,系统调试,确保数据兼容,保障各项数据可按照省局系统要求,规范传入省局集中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
办税服务厅具体硬件运维工作如下:
服务器: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服务器磁盘存储是否已满,日志是否有报错等;
排队叫号机: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查看磁盘空间是否已满,打印设备是否正常出纸;
大厅评价设备: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评价器是否能正常评价,如果是触摸屏检查触摸效果是否正常,功能是否正常;
大厅显示器设备(含窗口显示屏及电视机等):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显示是否都正常,叫号信息是否正常刷新,电视机屏幕是否有色差等;
功放、喇叭:检查是否正常开机运行,检查叫号声音是否清晰,是否有杂音;
3)保障办税服务厅客户端程序实时向省局应用系统传递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排队等候人数、排队等候时长、窗口开通率、叫号、业务办理时长、绿色通道、二次优先办理、转号、满意度评价等数据指标;
4)运维服务单位应保证法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运维服务电话,及时响应处理基层办税服务厅设备及系统故障问题,在远程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必须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成;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客户端软件授权及运维服务应同本项目服务期限保持一致,中标供应商要按照总局及省局文件要求,及时完成配套升级改造及安全加固工作;对因设备老化产生的相关问题,要第一时间协助基层单位寻找配件更换。
安排专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到现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需要做好巡检台账,对设备使用状态要详细记录。
(2)视听安全设备现场运维服务
对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视听安全设备开展日常维护,确保各项功能正常开展;对全省办税服务场所开展视听安全系统设备现场维护及巡检。
1)全省设备巡检
安排专人到设备现场对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巡检过程中需要对前、后端设备灰尘处理、机柜(如有)灰尘处理、线路整理、摄像头位置校正、检查拾音器是否牢固、测试网络是否通畅、检查存储硬盘使用功能是否正常、测试各大厅对讲软件是否正常、检查市级单位服务器是否有异常。并以办税服务厅为单位提交巡检报告单及每次全省设备巡检总结报告。
2)故障处理
系统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日常保障性工作,如设备是否在线、卡位图像是否模糊、摄像头位置是否偏离、图像黑屏或者视频取流失败、卡位拾音器声音是否有杂音、干扰声音及无声音、频录像存储是否正常、全省办税服务厅语音对讲是否在线等日常维护,用户在使用应用信息系统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若远程调试无法处理,根据所出现的故障,判断故障类型进行相应处理。
3)设备迁移工作
配合各个基层办税服务厅迁址后,完成视听安全设备迁移安装调试工作,其中设备拆除、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各服务厅不再另行支付。因迁移产生的各项辅材及人工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量与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结算。
(3)新建与合并办税服务厅视听安全设备建设标准
1)卡位摄像头安装位置标准
摄像头卡位安装需俯角照射,能够避免光线直接反射,安装时注意监控摄像头不要直射头顶,以工作人员办公桌内侧边缘为中心点,办工桌右侧边缘为齐,摄像头直射纳税人正脸,税务干部侧脸。
窗口柜台外侧边缘起,两个图像画面连接成为一条直线。若双卡位,以两张办公桌中间缝隙为中心点,摄像头直射两张办公桌中间缝隙。
2)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摄像头安装位置标准
以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正面为中心,摄像头安装位置在咨询辅导区或导税台斜上方45度。
3)球机安装位置标准
球机位置需安装卡位外,通过球机可直接直射每个卡位上方的LED显示牌,要求球机高度与卡位上方的LED显示牌平行。
4)拾音器安装位置标准
拾音器位置可固定安装在柜台内侧边缘或者柜台表面,确保清晰接收到纳税人与工作人员的声音(3M胶/免钉胶)。
5)全景枪机安装位置标准
以办公桌为中心点,摄像头直射由前到后整列办公卡位。
必须确保安装设备可以纳入省局现有视听安全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现行纳税服务综合监控平台可实时调取已安装调试完成的摄像头图像信息。
(四)人员变动要求
中标供应商合同期内,投标时所列人员如有变化,需提前一个月向用户方提出人员变更申请,在确认不影响运维工作的情况下,经局方许可后,方可调换人员。并保证一段时间的并行转换期。
(五)考核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相关应用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接受采购方的定期考核,并承诺接受采购方考核要求。对采购方提出的按照考核成绩与合同款项支付挂钩的安排不提出异议。
(六)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所负责运维系统一旦有紧急事件发生,中标供应商应立即逐级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填写应用信息系统故障排查任务单。若发生重大事项,故障恢复后要填写征期信息系统运行重大事项说明并上报吉林省税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期发生重大事项且四小时未能解决的,扣减运维服务方当月10%的运维费用。因系统监控、风险排查不到位或运维人员操作不当引发的重大事项,扣减运维服务方当月10%的运维费用。全年同一系统连续两次发生重大事项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扣减全年20%的运维费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并扣减全年20%的运维费用。
信息系统重大事项是指出现业务阻断、系统停机、系统卡顿30分钟以上的情况,或者出现重大安全事件,以及导致纳税人回流办税服务厅、引发负面舆情、法定或重点工作无法按期完成的问题。
1.维护响应时间

支持类型

响应标准

备注

操作问题解答

现场及时答复


数据修改

小于2个工作日

从问题流转到中标供应商开始计算

2. 故障响应时间
故障等级
现象描述
响应时间
严重程度I
导致吉林省税务局的业务系统完全丧失服务功能,对业务至关重要的工作无法继续进行,如数据库主机宕。
非硬件故障和非系统软件本身BUG问题引起的宕机30分钟内恢复系统运行;
硬件故障和系统软件本身BUG问题应立即与局方协调,主机故障解决时间要视厂商解决时间。
严重程度Ⅱ
系统中关键功能实现错误,直接导致业务无法正常进行并且无补救措施。
立即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问题。
严重程度Ⅲ
系统中非关键功能实现错误,单一模块不能继续运转或错误,但不影响业务的正常进。
立即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问题。
严重程序Ⅳ
系统中非关键功能实现错误,如系统操作时间过长,界面需要改进等,但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转。
立即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问题。

6. 验收要求
本项目运维服务结束15日内,采购方对中标供应商的运维服务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编号
文档
说明
提交形式
1
运维项目合同及附件

(1)扫描件,刻光盘
(2)纸质版1份
2
运维人员清单
需注明姓名、电话以及岗位
(1)电子版,刻光盘
(2)纸质版1份
3
运维工作计划
(含人员清单,各类运维活动安排)
列出运维服务中包括的服务类型,运维服务人员的组织结构。
电子版,刻光盘
4
运维工作实施流程
各类运维活动的实施流程,如故障响应流程、问题处理流程。
电子版,刻光盘
5
运维工作量记录
(实际发生)
记录运维工作实际工作量的记录,如果没有相关记录,提供相关人员上下班打卡或同等记录。
电子版,刻光盘
6
运维工作周报告
开展运维工作时的日志,记录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电子版,刻光盘
7
运维工作月报告
开展运维工作时的日志,记录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电子版,刻光盘
8
运维工作年报告
开展运维工作时的日志,记录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1)电子版,刻光盘
(2)纸质版1份
9
运维问题记录
记录运维工作中处理的各种系统问题,如无详细记录,提供各类问题的大致数量供后续验证,或提供系统运行日志。
电子版,刻光盘
10
巡检记录等运维过程当中的相关文档
相关巡检记录等其他开展运维活动时产生的记录。
电子版,刻光盘

7. 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管理实施和验收由省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实施运维项目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吉林省税务局应用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管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确保各应用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8. 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逐一承诺(格式自拟):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采购税务系统失信记录名单中的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通知文件互联网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72093/content.html
2.信息化项目使用的供应链产品提供要满足国家网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
3. 中标人要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每个项目均要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
4. 投标人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控产品安全质量;建立清晰的软件供应链安全策略,明确相关的管理目标、工作流程、检查内容、责任部门等;严控上游,尤其重点管控开源代码的使用,确保使用的开源代码符合开源许可协议,形成第三方组件清单和安全分析报告,禁止使用存在高安全风险或已停止维护的第三方组件;严控自主开发代码的质量,采用软件源代码安全分析工具,持续检测和修复软件源代码中的安全缺陷和漏洞;建立完善的产品漏洞响应机制,包括产品漏洞信息的收集、漏洞报告渠道的建立和维护、漏洞补丁的开发和发布、客户端漏洞应急响应和修复支持等。发现网络安全漏洞、缺陷、数据泄露或其他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及时向采购人进行报告,不得擅自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
5.项目实施前及实施期间,中标人要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技能等方面培训、考核、警示教育等。
6.应用系统上线前,中标人要进行安全功能测试(包括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源代码审计、基线核查)。
7.应用系统上线前,中标人要提交供应链产品清单、第三方组件使用清单、安全测试报告、源代码审计报告、等保测评报告、供应链安全自查报告等。
8.采购人要对中标人方参与项目人员开展背景审查,中标人需项目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和个人均签署保密协议、网络安全承诺书等。
9.中标人应配置独立的内部代码管理平台,且不与互联网链接。严禁将源代码上传第三方平台,严禁使用互联网代码托管平台。
10.中标人不得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不得利用产品和服务的使得条件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技术支持服务等,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
11.中标人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12.中标人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13.中标人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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