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办公楼电路及过道地砖改造工程采购公告2023-VGBXAO-G4517(0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办公楼电路及过道地砖改造项目
(2023-VGBXAO-G4517(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办公楼电路及过道地砖改造
项目编号:2023-VGBXAO-G4517(01)
项目概况
1.办公楼4层总面积约1900平方米的强、弱电(电话线、网线、监控线)升级改造;其中过道地砖更换约209平方米,楼梯梯步约80踩;楼梯扶手约30米;
2.由于数据相对专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需报价方实地测量后报价。
3.报价不高于1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经营范围符合所需物资采购要求。
五、报价截止时间、报价表模板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彝良县(详询)
(三)报价方式:
1.公司营业执照,及服务范围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如果是委托授权人报名,需要授权委托书,以及法人和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报价书。
六、询价评审
(一)成立询价评审小组
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依法成立5人询价评审小组。
(二)评审原则
此次询价,投标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由我单位组织开标,全程录音录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项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评审步骤
1.报名资料审查。审查报价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全的询价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报价方补充完善,如报价方未按照要求补充资料,视为自动弃权。
2.报价评审排序。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对报价方进行评审排序,审议询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单位。
3.报价文件澄清。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方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成交公示:军队采购网公示2个日历天,公示期间若发现候选成交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方按照推荐顺序顺次选取候选成交供应商。
(五)质疑与投诉
1.报价方认为采购方工作人员、询价评审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与其他报价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报价方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方提出询问,采购方应当及时做出答复。
3.报价方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应当在收到报价方的书面质疑后5个日历天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方和其他有关报价方。
4.报价方对采购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方未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日历天内向采购方纪检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70-2351443。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代老师,联系电话:15758098880。
纪检监督:陈老师,联系电话:0870-235144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平台上发布。
2023年10月18日
(2023-VGBXAO-G4517(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办公楼电路及过道地砖改造
项目编号:2023-VGBXAO-G4517(01)
项目概况
1.办公楼4层总面积约1900平方米的强、弱电(电话线、网线、监控线)升级改造;其中过道地砖更换约209平方米,楼梯梯步约80踩;楼梯扶手约30米;
2.由于数据相对专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需报价方实地测量后报价。
3.报价不高于1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经营范围符合所需物资采购要求。
五、报价截止时间、报价表模板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彝良县(详询)
(三)报价方式:
1.公司营业执照,及服务范围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如果是委托授权人报名,需要授权委托书,以及法人和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报价书。
六、询价评审
(一)成立询价评审小组
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依法成立5人询价评审小组。
(二)评审原则
此次询价,投标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由我单位组织开标,全程录音录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项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评审步骤
1.报名资料审查。审查报价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全的询价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报价方补充完善,如报价方未按照要求补充资料,视为自动弃权。
2.报价评审排序。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对报价方进行评审排序,审议询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单位。
3.报价文件澄清。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方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成交公示:军队采购网公示2个日历天,公示期间若发现候选成交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方按照推荐顺序顺次选取候选成交供应商。
(五)质疑与投诉
1.报价方认为采购方工作人员、询价评审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与其他报价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报价方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方提出询问,采购方应当及时做出答复。
3.报价方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应当在收到报价方的书面质疑后5个日历天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方和其他有关报价方。
4.报价方对采购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方未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日历天内向采购方纪检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70-2351443。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代老师,联系电话:15758098880。
纪检监督:陈老师,联系电话:0870-235144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平台上发布。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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