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新能源汽车测试场旅游娱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服务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发布时间:2024-05-07 14:56:31
本服务网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平潭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开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的采购公告,此项目采用选取方式,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405-350128-04-05-587283 | 业务唯一ID | 35000020240507145631150000000552 |
工程项目名称 | 平潭新能源汽车测试场旅游娱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服务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潭新能源汽车测试场旅游娱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
工程项目名称 | 平潭新能源汽车测试场旅游娱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服务 | ||
项目区划 | 平潭综合试验区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平潭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
联系人 | 林娜 | 项目联系方式 | 18350114645 |
项目规模(资产总额) | 25 万元 | ||
项目建设内容 | |||
园区管委会名称 | |||
园区范围 |
地区 | 平潭综合试验区 | ||||
联系人 | 林娜 | 项目联系方式 | 18350114645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平潭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 业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服务要求
选取中介方式 | 竞价选取+单次竞价 | |||
有无回避情况 | ||||
邀约类型 | ||||
资金来源 | 国有控股项目 | 事项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
是否有从业人员要求 | 否 | |||
从业人员总数 | 从业人员要求说明 | |||
服务时限 | 10个日历日 | 合同签订时限 | 3个日历日 | |
服务时限 | 10个日历日 | |||
服务时限说明 | 应于中标结果公示截止日起10日内提交完整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通过后2日内提交最终成果。 | |||
服务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用海报批有关要求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11号)、《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籍调查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文件规范要求,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告需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取得专家组评审意见。 平潭新能源汽车测试场旅游娱乐项目(项目名暂定),位于幸福洋历史围填海区域内,位置图详见附件,面积约360亩,项目用海性质为经营性,建设内容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测试路、主看台/副看台、维修区、国际卡丁车场、内部连接道路等。项目用海面积和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海域使用论证结论为准。 | |||
服务资质要求 | 无 | |||
资质等级 | 无 | |||
其他说明 | 1、竞标人应在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福建省中介服务网或平潭综合实验区中介超市登记备案,具备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技术能力和水平(投标报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相关执业资格要求)。 2、竞标人近两年内未因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质量问题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开通报,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诚信数据”中失信公开名单或约束名单,2020年以来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若竞标人存在前述某一项及以上情形仍参与本次竞标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该竞标人。 3、竞标人应自行收集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所具备的基础资料,确保报告编制质量和效率,并对论证过程、结论负责。要结合实际合理测算报价参与竞标,对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中标后未能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报告编制的,将不予结算服务费,按照无效合同处理,并将其纳入黑名单,转相关部门处理。 4、竞标人编制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若无法通过专家审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无偿修改,直至符合项目审批要求为止,并承担应报告编制、修改等延期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审核项目要求,竞标人中标后应及时配合提供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纸质版、图件等相关资料,前往上级部门现场解释项目论证有关情况。 | |||
指定理由 | ||||
费用计算方式 | 限价区间 | |||
固定金额 | 元 | |||
收费标准比率 | % | |||
收费标准文件下载 | ||||
最低限价 | 最低比率 | 1 元 % | ||
最高限价 | 最高比率 | 250000 元 % | ||
服务金额说明 | 实行包干价,报告编制单位开展内、外业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需由技术单位自行解决,自行安排陆、海交通工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单位人工成本、食宿费用、交通费、税费、报告编制费、评审会务费、租船费及完成本服务项目不可或缺的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我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达到海域管理相关要求,成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直至达到我单位要求,整改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技术服务单位自行承担。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并经我局确认后,我局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因不可抗力等相关客观原因造成延期的除外。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05-14 15:00:00 | |||
竞价选取时间 | 2024-05-14 15:00:00 | |||
摇号时长 | 秒 | |||
报名咨询人 | 林工 | |||
报名咨询电话 | 18350114645 | 业主单位监督电话 | 0591-23163176 |
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已经向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联系人发送公告信息,请有意向者登陆用户中心报名参加。
相关附件下载: 项目位置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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