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某医药研发项目估值机构进行选聘,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如果选聘活动安排有变动,以选聘人最新通知为准,请关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lyy1999.com)。
一、项目名称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某医药研发项目估值机构选聘。
二、项目说明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2023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某医药研发项目进行估值。
三、选聘申报条件
(一)基础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要求,如未能提供对应资料则不能入围本次评选。
(二)业务能力要求
1.参评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无形资产估值或评估类项目;
2.本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质,且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无形资产估值或评估类项目(提供业绩需为项目负责人本人业绩,且与单位提供的项目不同);
3.如参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估值或评估项目属于医药研发类,有利于评分。
需提供上述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以上要求,影响本次评选的评分。
(三)评估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
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
3.委托方提出修改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反馈意见及修改后报告。
(四)其他要求
1.在提交纸质报告及反馈意见时,应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合同约定的邮箱;
2.评估过程中,若遇特殊事项、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报告。
四、报价
报价为出具正式报告的全包含税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最高限价为¥70000.00元(大写: 人民币柒万元整)。委托方收到正式发票后一周内支付费用。
报价不明确、不符合以上要求或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选文件
(一)文件目录
1.参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评单位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证明文件;(提供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备案公告)
3.参评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公告时间至选聘时间之间任一天自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向联系人索取)
4.以下项目(二)中所列各项文件。
(二)评估机构在评选文件中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做出明确的承诺和陈述:
1.参评单位概况;
2.同意响应本次评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限、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同意就有关内容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3.评估工作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4.拟参与本项目小组的人员构成、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简介及其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5.参评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无形资产估值或评估类项目的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所附合同及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和相关工作内容)
6.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文件,及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无形资产估值或评估类项目的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所附合同及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相关工作内容及项目负责人承担该项业务的证明)
(三)文件封装
1.参评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印制,一式两份;
2.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封装(封面注明参评单位联系人及其移动电话)。其余文件密封封装,并按前述要求编写目录、顺序装订(报价须与比选文件分开装订、递交,比选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内容)。
报价函未密封、未分开递交或比选文件中出现报价内容的,丧失本次评选资格;未按顺序装订评选资料,影响评分。
六、选聘方式
选聘人将组织评审会,确定1家中选机构,评审结束后,将通知中选单位,未获通知者为未中选;评审结果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lyy1999.com/公告;
1、选聘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10:30。
2、选聘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38号金陵药业大厦 六楼会议室
3、选聘人将在选聘时召开腾讯会议,参评单位无需到场,有意向参与腾讯会议的参评单位请在选聘日前向联系人索取腾讯会议号,未在选聘开始时间前进入会议的,视同不参加选聘会。参加会议的参评单位人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参评材料进行评审。对未中选者,选聘人不予解释。
七、选聘文件接受信息
1.选聘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5日17:00,过期不接收。
2.选聘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38号金陵药业大厦。
3.选聘文件份数:参评单位需提供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晶伟 联系电话:18351821093
九、其他说明
1.参评单位必须对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提供材料影响评分。
2.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参选单位就申报材料做进一步说明,并保留议价的权利。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