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政和县公安局
乙方:福州诚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5]XY[XJ]2017102的PDT数字车载台、PDT数字集群调度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移动通信(网)设备 | 移动通信(网)设备 | 1 | 157500 | AP-700-U3、D-6000 | 合同签订后7天内送货上门,并在政和县公安局指 定地点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 提供整机三年质保,整机免费维护期三年,提供三年免费技术支持维护;质保期内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2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软件问题、硬件故障或硬件非人为损坏,中标人无偿更换同档 次设备。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重大安保期间,中标人要保证设备7*24小时使用正常。超出1小时无法保障到位,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从质保金以每小时100元扣除费用。当质保金总额低于50%后,中标人须立即补足质保金。 |
合计: | 157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157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政和县公安局;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书、销货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结算手续。采购单位7日内支付95%的货款,余款5%做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15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三年有效期。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将拒绝接收标的货物,且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商务条款,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政和县公安局 | 乙方: | 福州诚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为民路39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1004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杨燕燕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039729555 | 联系方法: | 1345941412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1008030018150021050 |
签订地点:政和
签订日期: 2018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