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强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项目编号 |
BBWCQJY20-344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8月1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10月12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 |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南宁市强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望州路306-16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覃华 |
||||||||||||||||
成立时间 |
2013-12-19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20865273122 |
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机动车检验(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机动车登记代理、房屋租赁;汽车尾气检测服务及汽车尾气技术服务、咨询;销售:消防器材、汽车配件、交通标识牌、日用百货;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以上两项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8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广西机动车辆牌证 制作有限公司 |
100% |
|||||||||||||||||
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南宁市强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㈠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㈡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㈢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 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 万元 |
||||||||||||||||||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
资产总额 |
193.65 |
240.84 |
85.82 |
||||||||||||||||
负债总额 |
49.41 |
71.65 |
3.02 |
||||||||||||||||
所有者权益 |
144.24 |
169.19 |
82.80 |
||||||||||||||||
营业收入 |
239.87 |
263.65 |
312.96 |
||||||||||||||||
利润总额 |
21.15 |
18.80 |
26.32 |
||||||||||||||||
净利润 |
18.09 |
16.80 |
24.17 |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宁分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宁分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宁分所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 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0-06-30 |
162.99 |
19.99 |
19.6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34.32 |
31.86 |
102.46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西金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19-10-31 |
|||||||||||||||
资产总额 |
—— |
||||||||||||||||||
负债总额 |
—— |
||||||||||||||||||
净资产 |
133.78万元 |
||||||||||||||||||
单位注册资本对应估值 |
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估值为2.6756元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最低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序号 |
募集资金最低额(元) |
对应持股比例 |
|||||||||||||||
1 |
1,003,350 (其中375,000元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实缴注册资本列入公司实收资本科目,其余部分转入公司资本公积) |
30% |
|||||||||||||||||
2 |
1,003,350 (其中375,000元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实缴注册资本列入公司实收资本科目,其余部分转入公司资本公积) |
30% |
|||||||||||||||||
合计 |
2,006,700 (其中750,000元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实缴注册资本列入公司实收资本科目,其余部分转入公司资本公积) |
6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750,000 |
拟增资底价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2.6756 |
||||||||||||||||
募集资金用途 |
通过战略投资者增资募集的资金及其带来的盈利主要在将来3年内用于对现有的安全检测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一条安全检测线,另新增一个拥有两条环保线和两条安全检测线的站点。 |
||||||||||||||||||
增资后企业 股权结构 |
1. 广西机动车辆牌证制作有限公司持股40% 2. 本次增资共募集两名投资人,各持股30%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南宁市强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19年第八次) |
|||||||||||||||||
国资监管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宁市强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宏桂复〔2020〕152号) |
||||||||||||||||||
特别 告知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无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无 |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谈判+评审 1.评审、谈判小组组建 由交易所组织增资方及其股东单位委派的代表以及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谈判小组对各意向投资方进行谈判。 谈判小组共计5人。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1)股东单位牌证公司推荐代表2人; (2)增资方推荐代表2人; (3)法律专家1人; (4)谈判小组组长由谈判小组成员选举产生。 其中,股东单位、增资方推荐的代表由相关单位书面推荐产生;外部专家由交易所在专家库中随机筛选推荐。 2.遴选操作安排 (1)谈判及综合评分 谈判日期为挂牌期结束之日次日,谈判小组结合各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与各意向投资方针对综合实力、运营实力、资源投入计划、增资报价等内容进行一对一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对意向投资方进行综合评分并统计。 谈判小组依据评分结果,排名前2位的意向投资方,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2/3以上的人数表决通过,且增资方代表同意后,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 谈判小组在遴选投资方的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或任何异议时,具体事项应由谈判小组进行综合审议,经谈判小组成员2/3以上的人数表决通过后即可执行。 (2)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否对拟推选战略投资者开展尽职调查。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评审要点、评分标准、评审程序、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等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挂牌截止,如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采用谈判+评审方式遴选投资人。如挂牌截止,未征集到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 |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战略投资者必须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民营企业,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2.战略投资者必须与原股东牌证公司有较为契合的企业价值观,认同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认同强钦公司混改后的发展规划。认同由于国企监管要求,强钦公司混改后需要在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进行企业层级提升工作,同意强钦公司原股东广西机动车辆牌证制作有限公司对所持有的强钦公司40%股权无偿划转给牌证公司的股东(广西宏桂汇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安排。 3. 战略投资者必须经营情况良好,具备以货币形式出资履行出资承诺的投资能力和投资资格,入股资金来源合法。 4.战略投资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实力,公司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人。 |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自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新股东不得在所持有的强钦公司股权上设置质押、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 2.新股东需要股权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的新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增资。 4.强钦公司混改完成后,其企业组织形式将由现在的国有企业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合资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 5.股东会是混改后的强钦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行使分红权。股东会可书面决议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股东会职权。 6. 混改后的强钦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牌证公司可提名3名董事候选人(包括1名董事长候选人),每位战略投资者可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由股东会从牌证公司提名的董事长候选人中选举产生。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书面决议授权总经理行使部分董事会职权。 7.混改后的强钦公司设监事2名,其中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是职工代表,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8.混改后的强钦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董事长兼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强钦公司整体运营,向董事会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负责强钦公司的内、外部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9.本项目挂牌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人若以不了解公司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竞价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
标的交付 |
1.项目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投资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材料、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 2.各战略投资者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出资到位。 3.各战略投资者出资到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增资方共同办理标的企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投资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尽调 |
增资方视情况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须配合增资方相关工作。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10月12日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审核,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交易所通知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投资人按交易所通知要求参加交易。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内部决策或批准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增资信息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意向投资人经营情况良好,具备以货币形式出资履行出资投资能力和投资资格,入股资金来源合法的承诺。 7.企业征信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8.意向投资人与原股东牌证公司有较为契合的企业价值观,认同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认同强钦公司混改后的发展规划的说明文件; 9.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㈢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投资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 及处置方式 |
㈠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需在在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纳到交易所账户。 ㈡意向投资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其投资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投资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无效; (2)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增资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或未参与后续择优程序的; (3)在择优过程中,合格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4)不同意向投资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择优程序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增资款项或竞价服务费的; (6)扰乱择优秩序,使择优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㈢交易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㈣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服务费 |
投资人须在交易成功之日(竞价结束之日或按交易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1.意向投资申请与承诺书.doc 2.意向投资人授权委托书.doc 3.交易须知.pdf 4.遴选方案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0771-5585039 熊经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2633198 |
|||||||||||||||||
技术支持 |
0771-5885208罗经理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内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2809318(自治区国资委) 0771-281088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其 他 |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投资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意向投资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投资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www.bbwcq.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7&id=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