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坝头路一期(通途路-布阵岭东)工程、南北大道(五乡中路-环城南路东延)工程、临港一路南延工程招标代理、清单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佳钰0574-870315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7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坝头路一期(通途路-布阵岭东)工程、南北大道(五乡中路-环城南路东延)工程、临港一路南延工程,已立项批复,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上述3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坝头路一期(通途路-布阵岭东)工程位于北仑区,西起通途路,东至布阵岭隧道以东,为地面道路及隧道,长约2300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交通组织设施、智慧灯杆等附属工程。
南北大道(五乡中路-环城南路东延)工程位于鄞州区五乡镇,南起环城南路,北至五乡中路,道路长约17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含下穿铁路段)、管线工程(给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泵站工程及交通组织设施、道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临港一路南延工程位于北仑区,长约22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建设桥梁一座。
2.2项目总投资:
坝头路一期(通途路-布阵岭东)工程估算总投资约9.4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5.2亿元;
南北大道(五乡中路-环城南路东延)工程估算总投资约6.84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3.13亿元;
临港一路南延工程估算总投资3.8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80亿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3个项目将以3个标包的形式进行招标,其中坝头路一期(通途路-布阵岭东)工程为标包1,南北大道(五乡中路-环城南路东延)工程为标包2,临港一路南延工程为标包3具体如下:
标包1:坝头路一期(通途路-布阵岭东)工程的招标代理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
标包2:南北大道(五乡中路-环城南路东延)工程的招标代理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
标包3:临港一路南延工程的招标代理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
招标代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完整的报告,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包划分:3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咨询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3.1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和清单编制业绩(可为不同项目),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1.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标包2: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咨询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1.88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和清单编制业绩(可为不同项目),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标包3: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咨询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1.08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和清单编制业绩(可为不同项目),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4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3个标包分别进行投标,但仅能做为一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清单编制项目负责人和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27日9:00至20232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5.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各标包壹万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
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574-8719763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佳钰郑辉洋
联系电话:0574-87031582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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