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要求,结合申报情况,现将截至11月30日申报创新药品目录增补资审通过产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8日。请
企业
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公告通知”栏下载“2023年11月创新药品增补阳光
采购
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
2023年11月创新药品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