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振华重工ZPMC(NZ)-ZB2024-10-NT229南通重装船舶进出航路疏浚招标文件+ZPMC(HF)-ZB2024-09-1342025年度大、小南通基地码头疏浚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WFA00000019318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标段一:南通振华重装码头疏浚
标段二:大、小南通基地码头疏浚服务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5 招标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6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7 招标项目评标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2 交货期/工期: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3 交货/施工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4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5 质量保质期及质量保证金: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6 付款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7 包件信息: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1 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具体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4 信誉要求:良好的商业信誉;
3.1.5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3.1.6 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3.1.7 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9 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由招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1.10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8)被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的投标人,管控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9)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审查资料
4.1 资格审查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公告第3.1 款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2 所有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3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技术实力、设备配置等以证明投标人拥有足够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6)项目实施的设备及仪器的资料
A.自有4方挖机式疏浚船舶一艘(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自有或租
赁6方抓斗式疏浚船一艘(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委托协议,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
B.运泥驳四艘200立方或以上(其中2艘泥驳必须自有,另外2艘运泥驳可以自有或者租
赁)(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租赁合同/委托协议,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
(7)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021~2023);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5. 招标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按本章第4.3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5.2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标书的短信通知后,可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联系方式
7.1 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8.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8.1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3。
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
附件3、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标段一:南通振华重装码头疏浚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振华重装码头疏浚 |
1.5 | 项目编号 | ZPMC(NZ)-ZB2024-10-NT229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1.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1 | 招标范围 | 此项目为南通振华重装码头疏浚工程-南通振华重装码头疏浚+2025年度大、小南通基地码头疏浚的招标。 包件一:南通重装码头前沿横向1000米,纵向1500米,在建船舶航行、靠泊区域、内港池。预计的疏浚方量预估为15万立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包件二: |
2.2 | 交货期/工期 | 交货期/工期:2024年12月开始。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按招标方要求执行 |
2.3 | 交货/施工地点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园区江景路1号 |
2.4 | 质量标准/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R质保期:12个月, 质量保证金:无。 |
2.6 | 付款方式 | 疏浚完成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单位的发票后,二个月内支付中标金额100%工程款。 |
2.7 | 包件信息 | 本项目分 /包件,选择1个中标人 具体信息:包件1:南通振华重装码头疏浚工程;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无 R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公司业绩情况 |
3.1.7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R无 £有,要求: |
3.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R无 £有,要求: |
3.1.10 | 其他要求 | £无 R有,要求: (1)项目实施的设备及仪器的资料 A.自有4方挖机式疏浚船舶一艘(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自有或租 赁6方抓斗式疏浚船一艘(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委托协议,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 B.运泥驳四艘200立方或以上(其中2艘泥驳必须自有,另外2艘运泥驳可以自有或者租 赁)(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租赁合同/委托协议,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 |
3.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R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1年-2023年 |
5.1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7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周玮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电话: 021-31192912 邮箱: zhouwei2@zpmc.com |
标段二:大、小南通基地码头疏浚服务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大、小南通基地码头疏浚服务 |
1.5 | 项目编号 | ZPMC(HF)-ZB2024-09-134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1.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1 | 招标范围 | 1、振华重工大、小南通基地码头疏浚服务涉及范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大、小南通基地码头前沿及外围疏浚。预计的疏浚方量预估为17.5万立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如有超出合同预估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中标单价执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船机费、燃油费、人员及船机进退场费、监护费、调遣费、卸泥费、清淤费、环保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船舶和人员的保险费、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手续发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费用等; 工程量清单未列明的项目费用已经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现有项目中,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3、承接单位以招标单位名义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航行通告、抛泥证、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等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手续,发生费用包括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4、承接单位应严格在业主征用的施工水域范围组织施工,严格按港管部门批准的卸泥航线,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施工,否则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处罚,承接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5、承接单位应严格在业主指定的施工水域范围组织施工,因承接单位船只超出施工水域范围造成的纠纷由承接单位自行解决;施工中存在因施工水域问题而与当地渔民引起纠纷的风险,承接单位应了解此风险并承担因此风险而造成的损失。 6、在招标单位分段验收码头前沿前的回淤量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不另计量及计价。 7、在接到招标单位各基地码头疏浚任务时,承接单位前往各基地码头疏浚时产生的船舶调遣费不另计价。 8、清单中暂不列工程量,招标单位有权对承接单位承包码头泊位个数作出调整,单价不变。 9、本工程施工期间,综合单价不随材料、人工等资源性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税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而变化,任何情况下本单价不再作调整。 10、承接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的疏浚任务时,应按规定时间前往招标单位码头疏浚,且在疏浚过程中若与公司的生产冲突应服从招标单位的调遣, 若因故拖延或不服从安排产生的损失由承接单位承担,并且招标单位有权解除承接单位的合同。 11、承接单位应服从招标单位各基地码头室的管理,挖泥船应在各基地码头管理处的安排下靠泊指定泊位,并在基地码头管理处的允许下方可加水、供电,严禁私拉乱接,并按要求签署相应的供水、供电及船舶靠泊单,注:承接单位由此产生的供水、供电及船舶靠泊费用招标单位会在工程结束后,根据各码头管理处提交的单据予以全额减免,但若因自身原因产生的处罚费用及损坏费用由承接单位自理。 12、承接单位在招标单位各基地疏浚施工或待施工的船舶及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承接单位对在招投标单位施工或待施工的船舶及人员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承接单位自己负责。 13、计量方法: 在船舶进场前由双方现场代表共同对挖泥原泥面进行测量,确定浚前水深,然后按浚前标高、业主要求底标高的测量断面所包围的空隙体积计算(边坡按1:3控制,超深超宽不得超出定额范围计算),计量单位:“立方米”。 14、质量等级/技术标准: 本工程质量检验方法与标准根据《疏浚服务技术规范》(JTJ319—99)、《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疏浚服务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港口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本工程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15、竣工验收 承接单位负责振华重工大、小南通基地码头疏浚服务的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接单位应按招标单位的要求,对工程予以整修和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承接单位负责。验收标准:测量断面间距:10米;测点间距:5米;浅点:无;验收仪器(招标单位提供):回声测深仪,精度±30cm。 |
2.2 | 交货期/工期 | 工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
2.3 | 交货/施工地点 | 大、小南通基地码头前沿 |
2.4 | 质量标准/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质保期:/, 质量保证金:/。 |
2.6 | 付款方式 | 转账、供应链、承兑汇票支付 |
2.7 | 包件信息 | 本项目分 1 包件,每个包件各选择1个中标人 具体信息: 大、小南通基地码头疏浚服务 ;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无 R有,要求: 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1例或以上 |
3.1.7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R无 £有,要求: |
3.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R无 £有,要求: |
3.1.10 | 其他要求 | £无 R有,要求: (1)项目实施的设备及仪器的资料 A.自有4方挖机式疏浚船舶一艘(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自有或租 赁6方抓斗式疏浚船一艘(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委托协议,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 B.运泥驳四艘200立方或以上(其中2艘泥驳必须自有,另外2艘运泥驳可以自有或者租 赁)(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租赁合同/委托协议,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 6方 |
3.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R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1年-2023年 |
5.1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7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周玮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电话: 021-31192912 邮箱: zhouwei2@zpmc.com |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5 招标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6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7 招标项目评标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2 交货期/工期: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3 交货/施工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4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5 质量保质期及质量保证金: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6 付款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7 包件信息: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1 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具体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4 信誉要求:良好的商业信誉;
3.1.5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3.1.6 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3.1.7 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9 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由招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1.10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8)被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的投标人,管控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9)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审查资料
4.1 资格审查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公告第3.1 款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2 所有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3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技术实力、设备配置等以证明投标人拥有足够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6)项目实施的设备及仪器的资料
A.自有4方挖机式疏浚船舶一艘(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自有或租
赁6方抓斗式疏浚船一艘(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委托协议,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
B.运泥驳四艘200立方或以上(其中2艘泥驳必须自有,另外2艘运泥驳可以自有或者租
赁)(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租赁合同/委托协议,船舶相关参数资料等)
(7)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021~2023);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5. 招标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按本章第4.3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5.2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标书的短信通知后,可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联系方式
7.1 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8.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8.1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3。
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
附件3、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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