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陵县奎湖路南延伸段(新麒麟路-G318)道排工程设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1gc2024sz2355
预算金额103.6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芸1396602019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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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人: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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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节点:

      2024-02-26 08:48:35

    • 提交用时:

      2天13小时49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2-26 08:59:07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

项目名称

南陵县奎湖路南延伸段(新麒麟路-G318)道排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WH11GC2024SZ2355

任务书编号:

/

标段名称

南陵县奎湖路南延伸段(新麒麟路-G318)道排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WH11GC2024SZ2355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09室

联系人及电话

童欣186553805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联系人及电话

何芸1396602019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3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

1036800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秦玉峰

资质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质证书编号:201910020210000128

工期(天)

600个日历天(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奖项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总监):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投标报价

1028000元

项目负责人

(总监)

姓名:陈祯

资质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质证书编号:20201002065000000079

工期(天)

600个日历天(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奖项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总监):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

1037500元

项目负责人

(总监)

姓名:段秀娟

资质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质证书编号:201910020320000276

工期(天)

600个日历天(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奖项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总监):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浙江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配备人员不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安徽省启帆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配备人员不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配备人员不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房建市政勘察设计评标得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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