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9万元
招标公司洪洞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郭剑飞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洪洞县公安局车辆装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洪洞县公安局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在临汾宝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购4台大通运兵车。现因工作需要,需在这4辆车上装备警用设备(总价319095元)。考虑到车辆外形尺寸的配套性及车辆结构的安全性,我单位只能在临汾宝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这批设施。

一、公示期限: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6日

二、项目采购人:洪洞县公安局

三、项目名称:

洪洞县公安局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预算:319095元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洪洞县公安局本次设备购置用于现有四台上汽大通V80警用车辆升级改造,加装设备涉及全车车外防爆网、警用电台、4G通讯系统、车载电源、双电瓶管理器等,技术复杂,升级后需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并不影响正常年检,因此需原生产厂承担。临汾宝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这四辆汽车的供应商,也是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在临汾市的唯一授权4S机构,故拟选择该公司承担该项目。

六、拟采购供应商名称:临汾宝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尧庙村商业街

七、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向洪洞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联系电话:0357-6221719)和洪洞县公安局(联系电话:13934342828)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洪洞县公安局巡警车辆附属装备项目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

采购单位

洪洞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

洪洞县公安局巡特警车辆附属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

319095元

拟定唯一供应商

临汾宝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描述

现因巡特警车辆需在洪洞县县城每天进行常规巡视,因警用车辆特殊性需在这4辆车上装备警用设备(警灯、车辆标识、车辆防护设施等)总价319095元。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郭剑飞

高工

临汾腾晖仪器公司

13835759552

王芳

工程师

临汾眼科医院

13610681982

李琳

工程师

临汾佰飞地产

13994755628

白大强

工程师

临汾钢铁有限公司

13835385309

邹敬东

高讲

临汾高级技校

13008025068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洪洞县公安局本次设备购置用于现有四台上汽大通V80警用车辆升级改造,加装设备涉及全车车外防爆网、竟用电台、4G通讯系统、车载电源、双电瓶管理器等,技术复杂,升级后需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并不影响正常年检,因此需原生产厂承担,临汾宝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这四辆汽车的供应商,也是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在临汾市的唯一授权4S机构,故拟选择该公司承担该项目。

专家论证意见(分别阐述意见并签字)

专家一

该项目升级内容设计与车辆结构,电气系统的匹配,技术复杂,需保证改造后在全国联保年检,需有原厂或其授权机构承担,临汾宝迪是原厂在临汾市的唯一授权4S机构,也是上述四辆车辆的供应商,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郭剑飞

专家二

根据上述情况,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王芳

专家三

该项目车辆警用设备升级项目,技术要求复杂,为保证警用车辆升级后运行稳定、安全,由原厂家或厂家授权方进行升级改造,能满足项目全国联保等售后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李琳

专家四

根据以上资料及情况说明,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的相关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实施。

白大强

专家五

该项目采购设备用于原警用车辆的升级改造,技术复杂,需原车厂家进行改造。而临汾宝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原厂临汾唯一授权经销商,根据政采法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邹敬东

综合意见

(由专家组组长签字)

该项目升级改造内容技术要求的,需原厂或其当地唯一授权4S机构实施,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郭剑飞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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