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全区农行律所库扩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150000001f23090027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星冰0471-52236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全区农行律所库扩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0000001F23090027
1.招标条件
2023年全区农行律所库扩建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全区农行律所库扩建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背景:对现有律师库进行扩建,引入具有专业优势的律所及县域律所,进一步提升库内律所服务我行经营管理的针对性和质效。
2.4主要服务内容:
(1)诉讼类。案情、法律关系复杂的疑难案件;新类型或可能形成法院判例的案件;群体性或对农业银行业务经营具有系统性影响的案件;需批量起诉或执行的案件;法院再审及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涉外诉讼或仲裁案件;其他需要聘用律师的诉讼案件。
(2)非诉讼类。业务经营中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新业务、新产品中涉法问题的论证咨询;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文本起草与审查;涉及境外法律适用或境外司法管辖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批量处理与个人类贷款发放或清收、不良贷款处置及核销等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他需要聘用律师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
2.6成交数量与使用情况:该项目分18个包件,共拟最多采购35家律所。各包件划分情况及最多需求数量如下:
2.6.1包件一:包头全辖(5家)
2.6.2包件二:赤峰全辖(1家)
2.6.3包件三:赤峰市林西县(1家)
2.6.4包件四:赤峰市宁城县(1家)
2.6.5包件五:赤峰市喀喇沁旗(1家)
2.6.6包件六:赤峰市巴林左旗(1家)
2.6.7包件七:呼和浩特全辖(4家)
2.6.8包件八:乌兰察布全辖(1家)
2.6.9包件九:乌兰察布市丰镇市(1家)
2.6.10包件十: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1家)
2.6.11包件十一:阿拉善全辖(4家)
2.6.12包件十二:鄂尔多斯全辖(3家)
2.6.13包件十三:巴彦淖尔全辖(2家)
2.6.14包件十四:巴彦淖尔市五原县(1家)
2.6.15包件十五:兴安盟全辖(3家)
2.6.16包件十六:乌海全辖(2家)
2.6.17包件十七:通辽全辖(2家)
2.6.18包件十八:满洲里全辖(1家)
投标人可报名参与全部包件,但只能中标一个包件。最终中标包件根据投标人在每一个包件内的中标候选排名以及包件序号顺序确定。若某一投标人在包件一、二、三内均排名第一,则中标包件一,并在包件二、三中不再将其列入中标候选排名范围,包件二、三中其他投标人顺序递补,以此类推。为提高中标人在履约阶段的服务质量与竞争意识,每个包件各中标人互为备选。以上包件选择中标人时需满足招投标法和我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参与投标人数量与中标人数量比例不低于2:1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2.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要求
1.律所主任、合伙人等核心人员不得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的。
2.未曾因过错给农行造成损害的。
3.未曾泄露农行商业秘密的。
4.未曾在处理同一法律事务过程中同时接受我行和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5.未与农业银行系统内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或纠纷(检索律所为当事人的案例)。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室或通过邮箱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
4.2.1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4.2.2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2.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承诺函原件;
4.2.4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2.5 律所主任、合伙人等核心人员无严重违法违纪的承诺函原件;
4.2.6 投标人未曾因过错给农行造成损害的承诺函原件;
4.2.7 投标人未曾泄露农行商业秘密的承诺函原件;
4.2.8 投标人未曾在处理同一法律事务过程中同时接受我行和对方当事人委托的承诺函原件;
4.2.9 投标人未与农业银行系统内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或纠纷(检索律所为当事人的案例)的承诺函原件;
4.2.10 请各投标单位在登陆(https://e.abchina.com/jcgys/)该网址注册相关信息,招标人审核后才能进入采购程序,若中标则采购订单也需通过该网址签订电子订单,注册中遇问题请拨打0471-6908610(于先生)咨询,需要附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注:
(1)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留存备案,并装订成册。本项目可邮箱报名,将以上资料全部扫描件发送至zszbsfgs@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包件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由报名单位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并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账号:47190001411032522030003
行号:308191036122
5.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开标前15日发送至zszbsfgs@126.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同步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83号
邮编:010020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471-6908854
电子邮箱:liangjialunm@abchina.com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高星冰 周宇峰
电<
话:0471-5223622
电子邮箱:zszbsfgs@126.com <
<<<<<<<<<<<<<<<<<<<<<<<<<<<<<<<<
< <<<<<<<<<<<<<<<<<<<<<<<<<<<<<<<<<<<<<<<<< 2023年9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