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实验学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实验学校勘察设计,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计文件、后续设计服务等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276.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533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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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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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实验学校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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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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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南关区住宅小区以南、天青路以北、丙十六街以西、河东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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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2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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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57517.7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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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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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实验学校勘察设计,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计文件、后续设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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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0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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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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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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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05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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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实验学校勘察设计已由长春市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南发改〔2021〕70号及长南发改〔2022〕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及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实验学校勘察设计 2.2 建设规模:新建一所54个教学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36个教学班、初中18个教学班),总占地面积79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51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0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9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礼堂、食堂、风雨操场、门卫室、塔楼、连廊、地库入口棚、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室外操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实验学校勘察设计,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计文件、后续设计服务等。 2.4 工程投资金额:31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额为23000万元。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住宅小区以南、天青路以北、丙十六街以西、河东路以东。 2.6 服务周期: 勘察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初勘),取得初步设计审批后7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详勘),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 设计周期:中标签订合同后28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初设批复后3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 2.7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本项目其他勘察人员为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人,设计人员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7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9年-2021年(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锁;(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地址:南关区平治街545号 联系人:靖泽全 联系电话:0431-889719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 系 人:杨青 电 话:0431-81685832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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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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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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