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10kV东514流芳一回线1#-7#杆外破隐患消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th-dxjl-2024078
预算金额2.2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志杰1347753874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0kV东514流芳一回线1#-7#杆外破隐患消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WHTH-DXJL-202407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10kV东514流芳一回线1#- 7#杆外破隐患消除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 17时30分到2024年09月2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9楼 联 系 人: 马志杰 电 话: 13477538746 电子邮件: wuhantianhong78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0kV东514流芳一回线1#-7#杆外破隐患消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WHTH-DXJL-2024078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以 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用户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并委托武汉 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 在供应商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 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 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磋商文件要求的国 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存在导致其 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 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 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 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供 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7)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供应商需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 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供应商 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 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供应商 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 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不利评价。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 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8)其他。 3.2供应商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 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3年内,供应商应具有电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2.3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供应商。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 事宜。 3.7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17:30至2024年9月27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过 时不予受理。 4.2 获取方式:本次采购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4.3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4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报名提供)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提供),委托书须标明项目名称; (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自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件标 题为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事宜并领取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30止,所有的响应文件应在截标时 间前递交。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所有的响应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单独携带有效的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委托书须标明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携带资料其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虹评标基地(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 期A座写字楼4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4未按磋商公告要求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 提交响应文件。 5.6磋商时间:2024年10月9日9:30。 5.7磋商地点:天虹评标基地(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写字 楼4楼)。如有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采购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开 户 名: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岸支行 账 号:2006 4002 0010 014 同城行号:878 198 银行联号:4025 2100 101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邮 编:430000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9楼 邮 编:430000 联系人电话:027-65651239 13477538746 电子邮箱:wuhantianhong789@126.com 9.合规声明 本磋商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 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磋商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磋商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 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 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磋商公告和公示信息 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 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磋 商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 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磋商文件或公示信 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标包号项目内容最高限价 (万元)服务期服务地点
110kV东514流芳一回线1#- 7#杆外破隐患消除工程全过程监理2.271623按需方要求武汉市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