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租购聘结果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按照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现场施工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板桥镇朱扁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在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板桥镇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以及村“两委”的指导下,将所需要租用的机械、购买的材料、聘用的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第三方监督机构等租聘购结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机械租用
拟定租赁单位:威远县峻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租用机械设备内容、单价、规格及协议文本
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机械租赁协议
甲方: 板桥镇朱扁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乙方: 威远县峻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项目理事会(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询价及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机械租赁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
二、建设工期:开工时间2023年2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三、机械种类、型号、单价
(一)挖掘机(含燃油、维修、税等):150型,260元/时,60型,200元/时。
(二)搅拌机(含燃油、维修、税等):0.4m³,20元/时。
(三)运输汽车(含燃油、维修、税等):载重汽车5T,380元/天,自卸汽车3.5T, 300元/天。
(四)发电机(含燃油、维修、税等): 28元/时。
(五)手持式风钻:49元/天。
(六)振捣器:插入式 1.1kw和 2.2kw,28元/天;平板式 2.2kw,28元/天。
(七)电焊机:交流25kVA,20元/时。
(八)对焊机:电弧型150,134元/时。
(九)风(砂)水枪:6m³/min,45元/时。
(十)钢筋弯曲机:Φ6-40,16元/时。
(十一)钢筋切断机:20kW,32元/时。
(十二)钢筋调直机:4-14kW ,20元/时。
(十三)胶轮车:电动推车,6元/时。
四、租用数量:按甲方实际租用的数量、时长的登记表为准。
五、付款进度及方式:设备租赁费用在项目结算后,按照实际验收数量,直接支付至乙方银行账号。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中心街支行,户名张亮,银行账号129363328967。
六、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工程建设要求,监督工程施工,督查工程进度,协调施工环境。
(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实施方案施工,完成工程量,达到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承担安全责任。乙方若因未达到工程建设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据实赔偿。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若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相应损失并接受处罚。
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材料采购
拟定材料供应单位:四川至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内容、单价、规格及协议文本
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材料采购协议
甲方: 板桥镇朱扁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乙方: 四川至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项目理事会(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询价及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材料采购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
二、建设工期:开工时间2023年2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三、材料规格、单价
(一)水泥:红狮牌42.5R水泥,单价为500元/吨(含运费)。
(二)砂石:河料,含中砂、细砂,单价为200元/m3(含运费)。
(三)卵石:含40mm碎石,单价为170元/m3(含运费)。
(四)标准砖:单价为432元\千块。
(五)毛条石:规格35cm*35cm*70cm),单价为275\m3。
(六)钢筋:规格Ф10、Ф12,单价为4800\t。
四、供货数量:按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五、付款进度及方式:按照实际验收数量,直接支付至乙方银行账号。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顺县板桥支行,户名程贞芬,银行账号22111401040004034。
六、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对材料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每批次材料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
(二)乙方负责按照甲方项目建设需求准时足量供应材料,保证所供材料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及要求。乙方若因不按项目建设所需材料标准和要求供料,导致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后,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须严格按合同(协议)约定价格供货,不得以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供货价格。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若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相应损失并接受处罚。
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聘请第三方机构
拟定施工员单位:四川至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员情况、报酬及协议文本
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聘请施工员协议
甲方: 板桥镇朱扁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乙方:四川至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项目理事会(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询价及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聘用施工人员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
二、建设工期:开工时间2023年2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三、技术员报酬:按施工方案预算,并经甲乙双方商定,待项目验收合格报账后,支付施工员工资46000元。乙方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顺县板桥支行,户名程贞芬,银行账号22111401040004034。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组织务工人员实施施工建设,保障机械租赁、材料采购,协调施工环境和提供必要的施工设备,并做好施工安全防范,确保施工安全。
(二)乙方按实施方案设计要求指导施工,对关键部位跟班作业,验收工程材料,确保施工工艺到位、科学,质量合格,顺利通过验收。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若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相应损失并接受处罚。
六、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拟定监理单位:四川贤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情况、报酬及协议文本
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聘请监理单位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板桥镇朱扁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监理人:四川贤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
2. 工程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
3、工程规模:土地平整理200亩;改造囤水田坎5337米,过路田坎1779米;新建山坪塘1口,投资约410万.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专用条件及合同附件;
4.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芡
五、签约酬金
按询价比价文件结果与中标人所中标的金额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签订监理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暂定:自委托人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村民委员会
3.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2 份,监理人执 2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相关内容略
采购人: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项目理事会
联系人:刘 刚 联系电话:13778512919
王 友 联系电话:13890019222
对以上公示如有情况反映请与以上联系人联系。
机械租用
拟定租赁单位:威远县峻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租用机械设备内容、单价、规格及协议文本
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机械租赁协议
甲方: 板桥镇朱扁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乙方: 威远县峻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项目理事会(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询价及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机械租赁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
二、建设工期:开工时间2023年2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三、机械种类、型号、单价
(一)挖掘机(含燃油、维修、税等):150型,260元/时,60型,200元/时。
(二)搅拌机(含燃油、维修、税等):0.4m³,20元/时。
(三)运输汽车(含燃油、维修、税等):载重汽车5T,380元/天,自卸汽车3.5T, 300元/天。
(四)发电机(含燃油、维修、税等): 28元/时。
(五)手持式风钻:49元/天。
(六)振捣器:插入式 1.1kw和 2.2kw,28元/天;平板式 2.2kw,28元/天。
(七)电焊机:交流25kVA,20元/时。
(八)对焊机:电弧型150,134元/时。
(九)风(砂)水枪:6m³/min,45元/时。
(十)钢筋弯曲机:Φ6-40,16元/时。
(十一)钢筋切断机:20kW,32元/时。
(十二)钢筋调直机:4-14kW ,20元/时。
(十三)胶轮车:电动推车,6元/时。
四、租用数量:按甲方实际租用的数量、时长的登记表为准。
五、付款进度及方式:设备租赁费用在项目结算后,按照实际验收数量,直接支付至乙方银行账号。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中心街支行,户名张亮,银行账号129363328967。
六、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工程建设要求,监督工程施工,督查工程进度,协调施工环境。
(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实施方案施工,完成工程量,达到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承担安全责任。乙方若因未达到工程建设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据实赔偿。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若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相应损失并接受处罚。
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材料采购
拟定材料供应单位:四川至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内容、单价、规格及协议文本
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材料采购协议
甲方: 板桥镇朱扁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乙方: 四川至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项目理事会(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询价及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材料采购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
二、建设工期:开工时间2023年2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三、材料规格、单价
(一)水泥:红狮牌42.5R水泥,单价为500元/吨(含运费)。
(二)砂石:河料,含中砂、细砂,单价为200元/m3(含运费)。
(三)卵石:含40mm碎石,单价为170元/m3(含运费)。
(四)标准砖:单价为432元\千块。
(五)毛条石:规格35cm*35cm*70cm),单价为275\m3。
(六)钢筋:规格Ф10、Ф12,单价为4800\t。
四、供货数量:按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五、付款进度及方式:按照实际验收数量,直接支付至乙方银行账号。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顺县板桥支行,户名程贞芬,银行账号22111401040004034。
六、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对材料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每批次材料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
(二)乙方负责按照甲方项目建设需求准时足量供应材料,保证所供材料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及要求。乙方若因不按项目建设所需材料标准和要求供料,导致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后,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须严格按合同(协议)约定价格供货,不得以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供货价格。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若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相应损失并接受处罚。
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聘请第三方机构
拟定施工员单位:四川至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员情况、报酬及协议文本
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聘请施工员协议
甲方: 板桥镇朱扁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乙方:四川至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项目理事会(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询价及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聘用施工人员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
二、建设工期:开工时间2023年2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三、技术员报酬:按施工方案预算,并经甲乙双方商定,待项目验收合格报账后,支付施工员工资46000元。乙方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顺县板桥支行,户名程贞芬,银行账号22111401040004034。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组织务工人员实施施工建设,保障机械租赁、材料采购,协调施工环境和提供必要的施工设备,并做好施工安全防范,确保施工安全。
(二)乙方按实施方案设计要求指导施工,对关键部位跟班作业,验收工程材料,确保施工工艺到位、科学,质量合格,顺利通过验收。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若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相应损失并接受处罚。
六、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拟定监理单位:四川贤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情况、报酬及协议文本
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聘请监理单位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板桥镇朱扁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监理人:四川贤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
2. 工程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
3、工程规模:土地平整理200亩;改造囤水田坎5337米,过路田坎1779米;新建山坪塘1口,投资约410万.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专用条件及合同附件;
4.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芡
五、签约酬金
按询价比价文件结果与中标人所中标的金额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签订监理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暂定:自委托人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富顺县板桥镇朱扁村村民委员会
3.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2 份,监理人执 2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相关内容略
采购人:富顺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板桥镇朱扁村)项目理事会
联系人:刘 刚 联系电话:13778512919
王 友 联系电话:13890019222
对以上公示如有情况反映请与以上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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