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果品市场功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899.3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330203-51-03-151637
预算金额899.3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盛0574-87684472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17
公告正文

果品市场功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2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果品市场功能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30203-51-03-151637,招标人为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果品批发市场(宁波市海曙区鄞城大道西段668号)。

项目规模:宁波果品批发市场部分区域及设施设备的功能改造提升。

最高投标限价899.34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9.34万元(其中消防改造设计费21.28万元,按单7元/平方米其他改造设计费用最高限价为28.06万元,总设计面积约30414平方米),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850万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果品市场功能改造提升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施工、保修期服务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类工程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不得评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提供的设计企业信息和施工企业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设计信用等级和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施工信用等级均不得评为D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②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的(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还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的(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还须具备《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4)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里“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①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②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宁波市区范围内(海曙区、江北区及鄞州区或宁波市区任意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以开标当天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查询信息为准);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914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14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5.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A级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施工企业信息为准】(具体按浙建{2020}7号文件执行);

8)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170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开标室(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人: 盛、周

联系电话:0574-87684472,18806842244

真: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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