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地下水管控指标调整方案及安徽省地下水系统调控技术项目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徽省地下水管控指标调整方案及安徽省地下水系统调控技术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40607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地下水管控指标调整方案及安徽省地下水系统调控技术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58号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松明、薛维华、许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磋商文件规定,收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联系人:费工,联系电话:0551-6577111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771号
联系方式:0551-65771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方式:0551-65771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 话:0551-65771113
一、项目编号:CG20240607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地下水管控指标调整方案及安徽省地下水系统调控技术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58号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安徽省地下水管控指标调整方案及安徽省地下水系统调控技术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省地下水管控指标调整方案及安徽省地下水系统调控技术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内所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0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松明、薛维华、许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磋商文件规定,收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联系人:费工,联系电话:0551-6577111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771号
联系方式:0551-65771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方式:0551-65771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 话:0551-657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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