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昌市恒东路地下管廊及附属设施项目监理(补遗02号)
金额
10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隆昌市恒东路地下管廊及附属设施项目监理(补遗02号)
递交时间:2024-03-01 16:39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02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隆昌市恒东路地下管廊及附属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3 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无预付款

  /

第二次付款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50%后10日内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50% 

 /

第三次付款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90%后10日内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0%  

 /
第四次付款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7%

  /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3%  

  /

”,现更正为“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无预付款
/
第二次付款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20%后10日内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30%
/
 
第三次付款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50%后10日内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70%
/
 
第四次付款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80%
/
 
第五次付款
审计结算后30日内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7%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3%
/
 

”。
2、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以《内江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内时间为准。2、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补遗文件或答疑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后发出的为准。3、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现修改为:“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以《内江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内时间为准。2、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补遗文件或答疑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后发出的为准。3、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3、其他内容不变。
现已上传最新修改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人:隆昌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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