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09-1-24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薛女士010-8773786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1-24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华能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项目利用华能北京热电厂现有合法建构筑物进行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该项目现有约11万平方米屋顶面积,项目场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厂址距北京市中心约15公里。厂址东侧为东五环路,北侧为广渠路,周边路网建设发达,运输条件非常便利。场址坐标为:北纬39°53'05.41";东经116°32'05.32"。本项目拟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11.9兆瓦,交流侧并网容量不小于11.32兆瓦。其中N型620Wp双玻单晶硅组件装机容量为2457.68kWp;385Wp单玻轻质组件装机容量为3804.57kWp;385Wp单玻柔性组件装机容量为2996.07kWp;碲化镉薄膜115Wp组件装机容量为1963.97kWp;碲化镉薄膜110Wp组件装机容量为677.6kWp。采用组串型逆变器113台,42个并网接入点,接入点的接入电压等级为0.4千伏,采用“自发自用”模式。具体电力接入方案以电力公司批复为准。本项目混凝土屋顶均为上人屋面,综合考虑排布容量和发电量,方阵倾角为10°;热网管线桥架方阵倾角为15°;彩钢瓦屋面及新建BIPV屋面采用顺坡平铺安装;新建光伏幕墙方阵倾角为90°。本项目已完成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备案,取得备案证明。按国网北京朝阳电力公司规定,装机容量为11.9兆瓦,不允许超配。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接入系统设计到华能集团基建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包括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和电力配套设施数据,并开展光伏组件布置设计、光伏幕墙设计、设备基础设计、建筑物加固设计、屋面防水设计、网球场结构设计、光伏车棚结构设计等。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第三方评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收益不低于可研。第三方评审单位资质不低于投标方设计院资质)、项目设计优化报告、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
(2)对接朝阳电力公司,负责完成电力接入系统设计、申报、评审,并取得电力公司批复,其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在工程承包范围内。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由预中标方负责取得本项目电力接入系统方案批复;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负责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电网、管委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等)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
(4)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涉网试验、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
(5)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工程涉及所有物资中,如有已包含在华能集团集采框架协议内的,供货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华能集团集采技术协议要求;
(6)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屋面防水新铺及修复、光伏幕墙基础及结构、网球场结构、电缆穿管、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给排水、挡护、彩钢瓦施工、建构筑物加固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7)本项目须接入华能集团智慧基建系统、智慧运维系统和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平台,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8)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各专项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评审产生的评审、专家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9)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10)其他工作:项目后期的各项尾工、移交以及监控及电量采集系统、质保期内的服务等事宜;
(11)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负责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具体人数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花名册);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专利申请、论文撰写、协助申报政府相关函件等工作;
(12)工程说明: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等全部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设备、措施及土建、电气等涉及拆除、恢复的所有工作或甲方主管部门提出必须增加的安全防护装置等要求的,也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招标风险告知:本项目待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机构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累计1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同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光伏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01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联系方式4000101086转840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010-87737868
电子邮件:1644792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27
电子邮件:bc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4-09-1-24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华能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项目利用华能北京热电厂现有合法建构筑物进行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该项目现有约11万平方米屋顶面积,项目场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厂址距北京市中心约15公里。厂址东侧为东五环路,北侧为广渠路,周边路网建设发达,运输条件非常便利。场址坐标为:北纬39°53'05.41";东经116°32'05.32"。本项目拟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11.9兆瓦,交流侧并网容量不小于11.32兆瓦。其中N型620Wp双玻单晶硅组件装机容量为2457.68kWp;385Wp单玻轻质组件装机容量为3804.57kWp;385Wp单玻柔性组件装机容量为2996.07kWp;碲化镉薄膜115Wp组件装机容量为1963.97kWp;碲化镉薄膜110Wp组件装机容量为677.6kWp。采用组串型逆变器113台,42个并网接入点,接入点的接入电压等级为0.4千伏,采用“自发自用”模式。具体电力接入方案以电力公司批复为准。本项目混凝土屋顶均为上人屋面,综合考虑排布容量和发电量,方阵倾角为10°;热网管线桥架方阵倾角为15°;彩钢瓦屋面及新建BIPV屋面采用顺坡平铺安装;新建光伏幕墙方阵倾角为90°。本项目已完成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备案,取得备案证明。按国网北京朝阳电力公司规定,装机容量为11.9兆瓦,不允许超配。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接入系统设计到华能集团基建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包括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和电力配套设施数据,并开展光伏组件布置设计、光伏幕墙设计、设备基础设计、建筑物加固设计、屋面防水设计、网球场结构设计、光伏车棚结构设计等。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第三方评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收益不低于可研。第三方评审单位资质不低于投标方设计院资质)、项目设计优化报告、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
(2)对接朝阳电力公司,负责完成电力接入系统设计、申报、评审,并取得电力公司批复,其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在工程承包范围内。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由预中标方负责取得本项目电力接入系统方案批复;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负责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电网、管委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等)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
(4)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涉网试验、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
(5)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工程涉及所有物资中,如有已包含在华能集团集采框架协议内的,供货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华能集团集采技术协议要求;
(6)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屋面防水新铺及修复、光伏幕墙基础及结构、网球场结构、电缆穿管、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给排水、挡护、彩钢瓦施工、建构筑物加固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7)本项目须接入华能集团智慧基建系统、智慧运维系统和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平台,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8)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各专项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评审产生的评审、专家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9)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10)其他工作:项目后期的各项尾工、移交以及监控及电量采集系统、质保期内的服务等事宜;
(11)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负责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具体人数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花名册);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专利申请、论文撰写、协助申报政府相关函件等工作;
(12)工程说明: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等全部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设备、措施及土建、电气等涉及拆除、恢复的所有工作或甲方主管部门提出必须增加的安全防护装置等要求的,也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招标风险告知:本项目待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机构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累计1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同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光伏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01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联系方式4000101086转840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010-87737868
电子邮件:1644792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27
电子邮件:bc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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