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8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日,因报名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型两用牵引车技术状况检查标准”等7项技术文件编写
二、项目编号:2024-JLJJYJ-F10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型两用牵引车部队级修理技术规程 |
按照型号装备维修保障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完成技术文件编写。 |
需求方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1套纸质版及1套电子版(含相应多媒体) |
2 |
某型两用牵引车构造与维修教程(含多媒体) |
按照型号装备维修保障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完成技术文件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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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某型两用牵引车故障手册 |
按照型号装备维修保障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完成技术文件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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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某型两用牵引车技术状况检查标准 |
按照型号装备维修保障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完成技术文件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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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某型两用牵引车维修任务分配表 |
按照型号装备维修保障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完成技术文件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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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某型两用牵引车维修图册和挂图 |
按照型号装备维修保障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完成技术文件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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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某型两用牵引车抢修手册 |
按照型号装备维修保障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完成技术文件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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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66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乙级(或以上)国家保密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如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资质)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资质)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9月2日至9月6日,每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天津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乙级(或以上)国家保密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如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资质)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资质)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 申领方式
网上报名。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englezbtj07@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一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信诚大厦支行,银行帐号:02240101040004927。合格材料到达邮箱为准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8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天津市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天津市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 。
(二)踏勘地点: / 。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吕颖、曹雨薇
办公电话: 022-83698038、15202203085
传 真: /
地 址: 天津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周干事
办公电话: 022-84651923
采购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