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简阳市人民医院门诊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扩容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20812020000152
预算金额5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8544660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简阳市人民医院门诊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扩容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20812020000152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行政区划 简阳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08
采购人 简阳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简阳市简城镇医院路180号。联系方式:028-272380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6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68。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拟定供应商名单 第1包:成都利安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各包描述 公告版简阳市人民医院门诊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扩容项目.pdf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446608/028-85445511转8002)。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操作指南”。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报名后不予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0-05-09 09:00:00至2020-05-11 17:00:00
采购文件售价 150元/份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洽谈时间 2020-05-13 11:30:00
洽谈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9.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9.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7224330;4、采购计划号:(2020)0144,汇总编号:(2020)0070。5、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6、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7、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8、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9、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标准下浮20%收费,(中标金额*1.5%*0.8);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5%;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余款。
本公告一切内容以法定信息发布媒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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