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DZC20191125
计划编号:ZCB20191017
甲方: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
乙方:大庆旭航科技有限公司
甲、已双方根据DZC20191125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视频显示系统采购
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及地点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元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全彩LED屏幕 |
强力巨彩 |
T1.58 1、像素点间距≤1.58mm,表贴三合一,像素点密度:≥400576点/m2; |
平方米 |
4.9 |
45900 |
224910 |
2 |
支架 |
强力巨彩 |
定制 用于安装全彩屏幕,支持长度不小于 2.88米,高度不小于1.28米的全彩屏幕安装 |
套 |
1 |
5000 |
5000 |
3 |
高清线缆1 |
也仁 |
也仁 DVI高清线缆 15米-20米 DVI高清线缆 15米-20米 |
条 |
2 |
400 |
800 |
4 |
高清线缆2 |
也仁 |
也仁 HDMI线缆20米,支持4K |
条 |
2 |
450 |
900 |
5 |
视频拼接处理器 |
灵信 |
VP1000 视频输入 2*DVI, 4*HDMI, 2*VGA, 2*CVBS, 1*DVI_环出,视频输出(DVIx2路x2复制),音频输出:3.5mm音频接口x1;自定义分辨率输出,支持4画面输出,超强拼接, 一键操作等;智能拼接,无缝切换,淡入淡出,模板功能 |
台 |
1 |
12115 |
12115 |
6 |
接收卡 |
卡莱特 |
5A75 1) 单卡支持 256*256 像素点; |
块 |
28 |
650 |
18200 |
7 |
控制系统 |
卡莱特 |
S2 1.一路 DVI 视频输入; |
块 |
2 |
2000 |
4000 |
8 |
大屏配电 |
国产 |
定制 含配电箱不小于300*400*500mm、动力空开1个,3P空开16A不少于4个、YJV4*4+2.5电缆不少于20米及线管槽等 |
套 |
1 |
3900 |
3900 |
9 |
电源线1 |
爱谱华顿 |
RVV6*3 |
米 |
35 |
10 |
350 |
10 |
电源线2 |
爱谱华顿 |
BV4*3线缆 |
米 |
55 |
15 |
825 |
11 |
装修装饰材料 |
国产 |
定制 集成施工、会议室墙面设计装饰,不小于15平墙面装饰设计及施工,实木喷漆装饰,石膏板衬底等含材料等;背景墙装饰,细木工衬底铝塑板墙面装饰,不小于18平,含凸起造型设计,含亚克力400mm字不少于15个,1个检徽600mm;11延长米窗帘;棚面吊棚不少于24平,窗框实木装饰18米及窗帘盒制作;墙面涂料65平;踢脚线22米及白钢线槽等,含改电、2套板等;含材料、施工、集成施工等不可缺少的辅助材料等 |
批 |
1 |
49500 |
49500 |
12 |
音响系统 |
SAMIKE |
MA800 配置4个WHARFEDALETITAN 8 8寸全频音箱,频率响应:70Hz-20KHz(±3dB);灵敏度(1W@1M):96dB;指向性(H×V):90°×60°;功率:持续150W,音乐300W,峰值600W;最大声压级:124dB;额定阻抗:8Ω;BARE(泊尔)G-8D 不少于8个手话筒单元,含SAMIKE AM-8FX 调音台 8个输入通道,8个话筒输入,1-8通道设三段式中段扫频均衡,6组母线,三个辅助发送,一个立体声回送,前6个话筒通道内置压缩器,所有通道均有高通滤波器, 高精度三色精确电平柱,准确显示输出电平, 优质+48幻像供电, 内置DSP数字效果器,机身耐用轻巧,可上机器安装;功放、会议系统防啸叫处理器等设备及辅助线缆等 |
套 |
1 |
34500 |
34500 |
13 |
交互式会议平板系统 |
MAXHUB |
PC75MJ 1. 屏幕尺寸:≥75寸,类型为IPS,亮度≥350 cd/㎡,可视角度为≥178°,对比度≥1100:1,显示比例:16:9。超薄窄边框设计,整机最薄位置≤25mm以下,屏占比≥85%以上。金属机身,弧形转角采用无尖锐边缘连接. 屏幕分辨率为3840×2160,满足全高清4K分辨率显示要求。 |
套 |
1 |
49500 |
49500 |
14 |
无线传屏控制器 |
MAXHUB |
WB01-2 实现无线投屏功能,可将电脑、手机或平板画面投至大屏,实现无损展示视频、图片等文件,同一画面还可双屏同步展现。实现多屏互动技术,支持四终端画面同屏显示,数据对比清晰直观;电视、投影仪、LED小间距等均可以连接传屏盒子实现投屏。包含一个飞屏器 |
套 |
1 |
5000 |
5000 |
总价(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玖仟伍佰元整 (¥409,500.00) |
二、技术资料
2、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
2、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资料。
2、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5.1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由成交方提交到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
5.2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无息退还。
六、货款支付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满支付合同价款的5%。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7.2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7.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1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并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八、验收
8.1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8.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需要经权威机构检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权威机构检测,采购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采购单位报送的其他验收资料确认验收结果。
8.3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合同鉴证及验收手续,而导致履约问题和付款不及时等后果,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追究违约责任。
8.4如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约情况,可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管理科(电话:0459-6981694)书面反映。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附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其他由双方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3向大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十四、其他
甲方: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 乙方:大庆旭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阳路170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1号服务外包产业园B-1、2、3座502,506室
法定代表人:张印 法定代表人:葛金库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赵长荘
电话:6175716 电话:8890998
传真: 传真:8890998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祥阁支行
账号:07040120005000156
签订日期:2019年7月18日 签订日期:2019年7月10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