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儋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儋州市亚澜湾07栋商铺301号房产及其对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金额
1404.43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4.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1日10时至2022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儋州市洋浦港外公路北侧1-2公里处海南亚澜湾07栋商铺301号房产及其对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琼(2017)儋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583]。

网络询价:14044380元,变卖起拍价:8988404元,变卖预缴款:8988404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注:变卖预缴款内已包含保证金,缴纳变卖预缴款后无需另行缴纳保证金。

特别提示:此次拍卖不含屋内家具、家电。该房产已办理房产证,存在的税、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了解,且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税费承担部分,拍卖标的有抵押的,拍卖所得款先清偿抵押,若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买受人代为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向卖方自行主张,请买受人慎重考虑)。买受人应于收到成交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相关税费(含代被执行人垫付部分),逾期未缴纳,法院将与税务机关核对预留款项,若与实际产生的税费有出入,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做办证或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或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办证或过户手续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竞买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于支付拍卖余款截止时间前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法院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出现延迟,请买受人慎重考虑。具体详情可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301号商铺与302号商铺之间无砌墙,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请自行砌墙,详情面积请见附件户型图。

拍卖成交后出具过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成交确认书,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二、竞买人条件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此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港澳台及外国人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

根据海南省及儋州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买受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海南省及儋州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导致拍卖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能拍法服”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能拍法服”电话0898-23883507或拨打法院咨询电话0898-23382753进行咨询或预约。现场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00-10:00,其他时间不另行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品质免责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起已知和未知瑕疵。

  1. 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请拍卖前务必向相关单位咨询税费问题)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结束后二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儋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10888390011079),缴款用途请备注:(2021)琼9003执1194号拍卖款。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公告刊登满五日即视为送达被执行人儋州晋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铮、吕军、陈虎。

十四、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 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一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8-23382753(阮法官)

    能拍法服咨询电话0898-2388350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06)”、“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