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主城区雨水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施工
2023年度主城区雨水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3148
1.招标条件
2023年度主城区雨水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23年度主城区雨水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3〕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债券及市本级财政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度主城区雨水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主城区。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江南主城区马家沟、沿江、何家沟、阿什河四大流域内29个小型积水点进行治理,更换重型铸铁透水井盖20套;对马家沟、沿江、何家沟、阿什河、太阳岛五大流域内718座存在问题的破损井室进行修复,增设安全防护装置12427套。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023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18日(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暂估约27180000元,最终以财政审定后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准。
注:本项目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于投标截止15日前以补充文件形式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须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并完成电子报价文件编制、光盘刻录(如有)、上传“交易平台”等程序,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2023年6月-2023年8月社保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2.4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同时承诺人员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截止日,投标截止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若有)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崔女士、陈女士,联系方式:0451-82663366 转 8011;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3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305号
联 系 人:付大勇
电 话:0451-876589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联系人:陈淑梅、崔崔、刘楠
电 话:0451-82663366 转 8011
电子邮件:hljzhongguan@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