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充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62.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8023001001001
预算金额56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德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光磊1393300037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充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ZYX-HW-2024-082

招标内容: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充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国广顺能(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624000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企业业绩:

1. 移动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香河服务区、滦州服务区;

2. 移动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陕西高速服务区;

3. 移动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电管家园区项目;

4. 移动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泉州机场移动充电项目;

5. 移动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江苏国网移动充电示范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通股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640000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企业业绩:

1.  盐城老旧小区运营项目

所有投标单位: 

国广顺能(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股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鸿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上海鸿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证明材料未附合同协议书,不符合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3)条款,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标时间:202517

评标时间: 202517

公示开始时间:202518

公示截止时间:2025110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德祥

:张光磊张宁

   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编:050000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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