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7-441622-20-01-2154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762-31699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龙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公易工(2023)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 〔2022〕54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207-441622-20-01-215403,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专项债权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龙川县丰稔镇农产品加工基地。
2.3 工程规模:粮食和物资储备库项目(红线)总用地面积约100.75亩,建筑面积约为46574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设计文件批复为准),其中散装粮食储备(小麦)总仓容为5万吨8座(不限于)标准粮仓,建筑面积约为22080平方米;低温包装成品大米仓储备总仓容为3000吨,建筑面积约为1390平方米;低温包装成品植物油仓储备总仓容为300吨,建筑面积约为760平方米;应急医疗、救灾物资储备库2250平方米,日产150吨精米应急加工车间约5000平方米。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包括检化验室、中心控制室、变配电房、地磅房、机械库、器材库、氮气机房、低温空调机房、作业罩棚、汽车发放站等;配套管理及生活设施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配套粮食接发工艺设施及设备系统;配套绿色安全储粮设施设备系统;配套粮食智能化设施设备;以及库区建设的围墙、道路、挡土护坡、土方回填、绿化、消防等工程。
2.4 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189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估算金额约为14917.22万元,工程勘察费估算约为78.97万元,工程设计费估算约为247.62万元。
2.4.1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分别为:勘察费中钻孔按120元/米,剪切波速测试按67元/米为最高限价,氧元素检测150元/点为最高限价;设计费按建安费的1.66%为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最终按财政评审意见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8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0日历天;初步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书起算日起计)。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勘察设计项目所含全部内容,包括项目用地的三通一平、工程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勘察服务内容: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为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文件等设计及招标人的相关配合服务。
注:勘察方案须经招标人或按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2.6.2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的三通一平、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报建配合服务。所有保障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①本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粮食储备库、卫生、救灾物资储备库、大米应急加工厂、建筑装饰、无障碍设计、结构设计、场地平整、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停车场、围墙大门、海绵城市、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及其他相关设计以及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其他项目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②中标人调整设计方案时,调整3次后,还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必须更换设计团队。更换设计团队后调整3次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由中标人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征集的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确认,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③勘察费、设计费包含人工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及税金,不再考虑其他任何收费调整。
2.7 质量要求: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粮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2)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3.5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承接设计任务的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备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电子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持有纸质资质证书的企业请在三库一平台申请换证,有效期自动延期。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2021〕48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3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4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必须提交4万元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
5.5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
5.5.1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5.5.2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5.3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选择开具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6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所涉及相关人员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相关资质或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5.8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77 号)规定,凡是信用评价等级 C 级的企业,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 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 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762-6883139
地    址: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西路7号
 
代理机构: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62-3169928
地    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交易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62-3828061
地    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 85 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