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3/22-QT-019)
一、 招标条件
呼兰一期100MW风电项目进场道路翻新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县
2.2 项目规模:新建100MW风电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0个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3/22-QT-01901
呼兰一期100MW风电项目进场道路翻新扩建工程施工
翻新扩建道路21.31km,对于道路范围内输水涵管被压坏处,开挖至涵管处,拆除原有破损涵管,并更换新涵管,新涵管需满足原有输水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备注:承包人负责协调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征林、清障等与当地村民、村集体、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沟通工作,相关临时占用土地、占用林地事宜由承包人与土地所有人、林地所有人协商解决;承包人负责协调并解决遭遇阻工的一切事宜(包括负责联系政府机关帮助协调解决阻工事宜),道路施工过程中如需第三方检测,承包人应提供检测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移交各村集体、镇政府接收确认。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协调工作难度和风险。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呼兰一期100MW风电项目进场道路翻新扩建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度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度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道路施工(或包含道路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包含道路施工的业绩,道路施工部分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公路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应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在道路施工(或包含道路施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公司任命文件,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包含道路施工的业绩,道路施工部分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内容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财务要求: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的企业,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03 12:45到2024-04-10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24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04-24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赵俊生
0451-58686193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新能源基建办
联 系 人:于冬梅
电 话:18745860358
电子邮件:11297834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王飞
电 话:010-83565879
电子邮件:wang-fei@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