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2025-2027年度厦门港航道疏浚工程及2025-2027年度厦门港(海沧、东渡、翔安港区)码头港池水域维护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同时具有以下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2)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①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②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海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③具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21年颁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海洋测绘甲级 资质,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 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审定意见文件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独立项的5万吨及以上的国内沿海航道工程设计业绩。(说明承担项目主要业绩要求)。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 3.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4-08 10:15:00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下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4-08 10:15: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层) | |||||||||||||||
开标方式 | 线下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a{text-align:justify;}span.a{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0pt;}p.a0{margin-bottom:6.0pt;}span.a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p.a7{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2{margin-left:0.0pt;text-indent:21.0pt;margin-bottom:0.0pt;}span.X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p.X3780201{text-indent:20.45pt;}span.X378020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pan.a8{font-family:'Calibri';}span.X2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span.a6{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a4{font-family:'Calibri';}p.aa{text-align:center;}span.aa{font-size:9.0pt;}span.ab{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9.0pt;}p.ac{text-align:left;}span.ac{font-size:9.0pt;}span.ad{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9.0pt;}span.ae{font-size:9.0pt;}span.af{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9.0pt;}p.af0{text-indent:21.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
递交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