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鄞州区JK01-03-b4/c2地块)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网合一及室分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273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6741万元,建设规模:鄞州区JK01-03-b4/c2地块总用地面积649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301.48平方米。鄞州区JK01-03-b4地块,用地面积49225平方米,建筑面积150288.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215.71平方米,地下室42073.07平方米,鄞州区JK01-03-c2地块,用地面积15682平方米,建筑面积3301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628.22平方米,地下室2384.4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合兴路以北,永安河以南,嵩城路以东,鄞东路以西及东侧地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三网合一及室分系统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管道预埋、施工、验收、维护等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控制价 2368873 元。
2.3施工总工期:与土建工期相衔接,施工预埋与主体结构施工同步跟进,满足总包施工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质量要求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体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出具2022年4月至 2022 年6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 招标 方式 4.1公开招标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5日至 2022年8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yinzhou.nb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于2022年8月11日下午16:00点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 “项目名称的关键词”)。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账 号:22010122000119736
户 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与填写好的投标报名函(详见附件)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675344047@qq.com),并电话0574-89017160确认报名事宜。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从基本账户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
账号:6235390020061430783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8月 2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3.4.3 款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 “YZ-QTJY(2022)-178”,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4)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5日13时30 分, 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系人:刘辉、程立波
电话/传真:0574-8901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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