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顺风光电光伏产业园机电设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SZGC2023051
发布日期:2023年6月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马园区顺风光电光伏产业园机电设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备案单位机关名称: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
3、招 标 人: 宿州市宿马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项目位于宿马园区红山路以东、宿州大道以北、楚江路以西地块。
2、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约76500万元,本项目为10GW光伏太阳能TOPCON工艺电池车间,主要包含:空调通风系统、空调/冷热水系统(约18000万元);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管路、特气系统(约10000万元);空压系统-CDA、真空系统-PV、化学品系统、FMCS系统、二次配系统等(约13600万元);工艺废水排放管路、工艺冷却水系统、纯水管道、废水处理设备安装、给水系统等(约12000万元);动力配电系统(110KV变电所下线线路及设备等,约17000万元);洁净室工程及电池车间装修工程(约2000万元);防排烟系统(约150万元)及通用部分等。
3、计划周期:总工期 9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宿马园区顺风光电光伏产业园机电设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是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及配套建筑的二次装修方案设计、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公用设备的选型、采购及安装等。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5、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划分 1 个标段。
6、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1.1和1.2项资质:
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②、③和④项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
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太阳能光伏电池工厂单车间 4GW 及以上太阳能 TOPCON 工艺电池车间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属于 TOPCON 工艺的证明材料;2、转分包的工程不计;3、 TOPCON 工艺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官方新闻、审批报规资料等;4、时间有效性以合同时间签订时间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2.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无在建工程。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
2.2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注:①、投标人需提供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缴纳的6个月(2022年 9 月之后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②、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必须保证常驻现场,如有在建项目,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网披露。
2.3、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过太阳能光伏电池工厂单车间 4GW 及以上太阳能 TOPCON 工艺电池车间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属于 TOPCON 工艺的证明材料;2、转分包的工程不计;3、 TOPCON 工艺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官方新闻、审批报规资料等;4、时间有效性以合同时间签订时间为准;5、如提供的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需另行提供业主或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不良行为的;
(6)投标人无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自开标之日上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自开标之日上推5年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自开标之日上推3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做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收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9)投标人自开标之日上推3年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10)投标人自开标之日上推3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安徽省及下属市、县区建设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11)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 年6月30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ESS/memberLogin 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919f9b0-e8ba-411d-92cf-ba7e22630f0f&categoryNum=005001001
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 。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行网上远程解密,评审过程中询标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5.4 若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是虚假材料或伪造材料,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将其推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六、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七、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 宿州市宿马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马园区科创大厦 联系人:华工 电 话:0557-2666097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29楼 联系人:张广芳 电话:0557-3033559 15178247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