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DZC20180393
计 划 编 号:ZCB20180344
甲 方: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
乙 方:北京金农科技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80393大庆市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___20180393__________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运营_______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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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服务 | 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运营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DZC20180393 服务内容及标准: 1.服务人员:农业综合咨询服务人员2人:需具备农业相关知识,熟悉农业相关政策,可独立接待、解答来访人员提出的农业相关问题,并对农业相关政策进行解释,完成农业技术基础指导工作。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人员1人:具备一定的软件系统操作能力,可独立承担办理产权交易咨询工作。12316热线话务服务人员1人:需具备农业相关知识,可独立受理并解答农业咨询、技术、市场、政策等问题。具备使用操作大同区农业12316咨询业务系统(咨询业务系统内容包括:工单管理、话务量情况统计、供求管理、知识库管理、双屏操作)、12316后台管理系统(12316后台管理系统内容包括:用户管理、坐席绑定与分组、角色管理、语音定制管理、语音文件功能管理)、专家技术服务系统(专家技术服务系统内容包括:专家管理、专家服务量统计分析)、农产品价格发布系统(农产品价格发布系统内容包括:价格管理、价格报送情况统计、价格分类管理)的能力。农产品推广服务人员1人:需具备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操作及维护能力,可完成大同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及数据维护的工作,包括订单管理、商品管理、商家管理、信息速递管理、农事圈信息管理等。 农产品检测和溯源服务人员1人:具备大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操作能力,可熟练使用用户注册、产品管理、环境信息管理、农事操作信息管理、农产品品质检查、检测报告等功能。大数据管理服务人员2人:具有农业或计算机专业知识,具备使用和操作大同区现代农业预警指挥平台和智慧大同APP系统的能力,可对大同区现代农业预警指挥平台进行内容更新、数据统计、信息检索、gis展示、实时画面播放等相关操作及数据维护工作。对智慧大同APP进行政策新闻、求职招聘、农技培训、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相关操作及信息维护工作。 本项中提供的服务人员,需在用户指定的场所办公,用户只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场地,其他一切费用由我公司负责。 2.价格采集:利用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全年工作日不间断采集大同区主要农产品产地价格,涵盖蔬菜、肉禽、大型作物等至少10种农产品价格,内容包括:今日走势概述、今日价格全览、明日趋势预测三个方面。在每个工作日编发《农产品价格日报》,并将《农产品价格日报》报送给大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 3.行情分析:针对大同区4个农产品品种,从市场概述、价格看板、行情分析、后市展望等方向进行市场行情分析,每周制作一份市场分析报告,并将市场分析报告报送给大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 4.专家队伍组建及服务:组建大同区当地农业专家队伍,由供应商提供培训讲师,课程,通过现场指导、课堂面授等方式培训合格22名可独立解答农业政策、农业技术和农业服务相关问题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人员不能独立完成上述工作前,需由供应商提供专家热线服务,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早8:30-17:00。供应商应加强对所提供专家人员的管理,广泛调动专家团队的积极性,同时提升农业服务的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为农户提供服务。 5.下乡宣传:在服务期内,组织实施10次下乡宣传服务工作,主要在乡镇集市,进一步强化大同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品牌,扩大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大同区服务“三农”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业服务的认识。确保宣传活动持续、优质、高效、可持续地办下去。 6.12316宣传彩页:由供应商自行印制大同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单20000份;印刷标准为:210*285彩色双面印刷,内容体现12316和农业服务。通过服务中心服务台、下乡宣传等途径,向农业企业、个体组织、农民等免费发放。增加大同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7.墙体广告:在大同区乡镇公路附近,选取场地开阔、人、车流量大适宜宣传的位置,以墙体广告的形式,在各大乡镇进行农业服务宣传推广工作,墙体广告制作标准为:总面积达2000平方米;单块面积根据现场确定;颜色:蓝色与白色;内容体现12316和三农服务。 8.现场指导:组织实施10次技术下乡服务,下乡服务的具体乡镇由采购单位确定,对服务中心反馈的大规模、高危害的农业生产问题,采取下乡现场实地指导的方式给当地农民提供技术服务,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高社会各界对“三农”服务的认识。 9.网络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根据大同区农业发展实践情况,结合大同区农业发展规划,通过大同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引入5个大同区本土农产品,建立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并根据农户和企业的需求对接市场信息。 10.服务案例:通过服务中心、12316热线接听、下乡走访等多种途径收集大同区农户关注的焦点问题;同时将收集的信息、资料整理制作涉农服务典型案例、难点案例、焦点案例,年度案例数量达到510例;同时需将所有案例录入涉农服务案例库。 11.农业杂志:编制大同区本地农业季刊;通过服务中心、下乡宣传等多种途径,向政府部门、涉农机构、农业企业、个体组织等免费发放;宣传大同区现代农业的工作情况。农业杂志采用彩印封面封底,内容黑白印刷,每期32页,每期2000本,共计8000本,内容体现当季国家和本地农业相关信息。 |
项 | 1 | 763000.00 | 763000.00 | 项目需求中涉及的劳务工资费、人员社保费用、食宿交通费、专家队伍组建费、数据采集和编制费、技术人员服务指导费、定点宣传场地相关费用、平面、墙体广告、杂志设计费、平面、墙体、杂志等印制、编排、发放、粘贴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和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需系统开发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相关事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服务项目中涉及的系统开发、使用、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服务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
合计 | 柒拾陆万叁仟元整(763000.00元)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甲方向乙方购买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服务人员、价格采集、行情分析、专家队伍组建及服务、下乡宣传、12316宣传彩页、墙体广告、现场指导、网络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案例、农业杂志。
服务标准:所有服务严格按照合同中要求的数据指标完成交付。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2018年5月28日------ 2019年5月27日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项目首付款,其余款项按季度经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相应费用(每季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中标通知书、验收结算书、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结算)。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中标后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第五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大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须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合同的公平、自愿性进行鉴证。
3、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政府办公楼249#
法定代表人:于立波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63515
签订地点:大同
签订日期:2018-06-01
乙方:北京金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政府路8号
法定代表人: 刘靖苏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010-82837685
传真:010-82837685
邮政编码:100000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华侨城支行
账号:20000035038700017659784
签订日期:2018-05-28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