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楼装饰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30320180814039
预算金额461.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泽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 [施工] [龙城区]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楼装饰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工程编号 21130320180814039 工程名称 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楼装饰工程
标段编号 G2113032018081403911442125 标段名称 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楼装饰工程
建设单位 朝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填报单位 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9月1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9月12日
项目所在区域 朝阳市·龙城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北山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泽 注册二级建造师 辽221111234938 4619473.73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永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中建天和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619473.73 4621794.11 4614759.54
工程工期 108 天 108 天 108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评审得分 98.46 97.16 96.1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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