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02.7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2023b008
预算金额214万元
招标公司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713-88887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丽0713-8669680
中标公司湖北正清月兴建设有限公司202.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G2023B00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黄州财采计备【2022】142号
三、项目名称
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正清月兴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路口工业园建设大道 1 号
中标(成交)金额:202.7246(万元)
工程类 |
名称: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 施工范围:图纸和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金辉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5165999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朝阳,黄宏杰,徐伟,廖春玲,王聪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2-02
2、评审地点: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1.7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22号
联系方式:0713-8888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州区东坡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713-8669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
电话:0713-8669680
相关下载
- 招标文件--定稿1.6.doc招标文件--定稿1.6.doc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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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02/notice_78c46f8824c14cf9a2ca32a2c8f22e92.html
黄州区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G2023B008
项目名称: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
招标人: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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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第(一)资格性审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否则投标无效。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代理机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丽联系电话:0713-8669680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友情提示
为优化营商环境,盘活企业应收账款,缓解投标人参加黄州区政府采购活动融资困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诚实守信”原则,投标人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即可直接向开展“政采贷”的合作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依据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投标人提供服务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业务办理流程为:投标人业务报名—金融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投标人在建行开立结算账户—收集业务资料—业务合同签订—贷款审批与支用。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25%(以贷款支用时实际利率水平为准)。
金融合作机构承诺为投标人提供优惠利率和绿色融资通道,投标人承诺到期还款,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的信息公开和备案等相关配合工作;具体融资事宜由投标人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失信投标人将依法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冈黄州支行
联系人:邹劲15072812103
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良好采购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本单位所有参与本次采购的相关人员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对以上各项条款无任何异议。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
一、说明9
1.适用范围10
2.定义10
3.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0
4.投标费用10
二、招标文件11
5.招标文件的构成11
6.招标文件的疑问11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2
三、投标文件12
8.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及数量12
9.投标文件的构成13
10.计算单位13
11.投标保证金13
12.备选方案13
13.联合体投标13
14投标的有效期13
15.投标报价14
16其他说明15
17.投标的加密15
18.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和方式15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
20.迟交的投标文件15
四、评标15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15
22.投标文件的初审16
23.投标文件的澄清16
24.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7
25.授标17
五、授予合同18
26.合同授予标准18
27.签订合同18
六、公告、质疑18
七、适用法律18
八、废标条件19
九、其他注意事项19
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20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1
一、评标方法21
二、评标步骤21
三、评审依据25
四、评分标准25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27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29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0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23B008
采购计划备案号:黄州财采计备【2022】142号
项目名称: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万元
最高限价:214万元
招标需求:老旧小区房屋主体修缮、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
方式:(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
(2)投标人必须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登录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售价: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3年1月13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递交方式):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上传;
开启时间:2023年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至15点00分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评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2日15点00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2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13-88887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州东坡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713-8669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
电话:0713-8669680
八、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年1月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13-8888700 |
2 | 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黄州东坡大道58号联系人:谢丽 电话:0713-8669680 |
3 | 项目名称 | 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 |
4 | 招标编号 | HG2023B008 |
5 |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
6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人提交的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 |
8 | 投标保证金 | 无。 |
9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需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各一份。 |
11 | 签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印章签署,未按要求印章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
12 | 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
13 | 服务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4 | 付款方式 | 施工合同中约定 |
1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具体时间详见投标邀请函)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开始时间。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16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档投标文件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cp.com.cn/)网上递交。 |
17 |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 (具体时间详见投标邀请函)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
18 | 开标地点 | 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开标 |
19 | 中标人通知书的领取 |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缴纳代理服务费及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并递交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加盖公章)。 |
20 | 其它 | 1、项目中的屋面防水专业工程:由招标人另行安排专业施工队伍施工,由中标单位支付款项。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方可施工。2、湖北北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湖北长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安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鑫建筑有限公司、湖北宇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中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影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为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本批次的中标人,依据公平的原则,本项目前期中标单位不再列入中标候选人,若在中标候选人的范畴内,则由评标委员会顺位递补中标候选人。 |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
项目属性:工程类。
2.定义
2.1“招标人”是指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代理机构”是指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2.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投标人。
2.5“工程”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本工程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2.6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7“开标地点”是指: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开标。
3.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见第一章第二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2011]534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额在一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1.0%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额在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0.7%的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名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黄冈市工行八一路支行行号:102533010032帐号:1814020209200041802
4.3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无。
4.4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单列上述费用。
4.5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疑问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2023年1月13日17时前使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文件澄清功能菜单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回复将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及时查阅。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电子平台澄清功能菜单中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功能菜单中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确认。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
8.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模板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并签署电子印章,用于投递。
8.2投标人须按第五章的内容编制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从投标文件中将“投标报价一览表”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
8.4将投标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电子版(PDF格式)文件,按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必须加盖电子签章要求,在平台上盖电子公章后依次上传。
8.5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8.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8.8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9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详见第五章
10.计算单位
10.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保证金
11.1详见前附表。
12.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联合体投标
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的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投标人自述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4.3投标有效期主要指投标报价有效期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
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提供有关部门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效力的承诺书,承诺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无法取得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将自动丧失中标资格。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5.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招标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3《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5.3.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15.3.2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5.3.3总报价应包括工程款、人、材、机以及其他保险、税费等各项直接、间接的全部费用,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即为无效投标报价。
15.4如有选择性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
15.5中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将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结算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如招标数量发生变化,只能依照投标时的单价进行结算。
15.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16其他说明
16.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6.2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资料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7.投标的加密
17.1投标人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
17.2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17.3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云签章。
1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建设利用信息化推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次投标文件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文件须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18.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和方式
18.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见前附表。
18.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和地点,见前附表。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递交。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平台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
四、评标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除招标单位代表外,其他评委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21.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1.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有无加盖电子签章、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5算术错误的修正、政策支持的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6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招标文件22.5条规定修正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3.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做出。
24.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4.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4.2.1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24.2.2施工组织设计;
24.2.3企业实力;
24.2.4业绩、服务承诺等。
25.授标
2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5.2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5.3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5.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招标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以此类推。
25.5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6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五、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合同将被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7.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
六、公告、异议
28.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
29.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异议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
(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采用邮件形式递交,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异议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异议。
注:如未按上述程序规定进行异议,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30.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予答复。
七、适用法律
31.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废标条件
3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34.投标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35.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6.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本项目废标,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九、其他注意事项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不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9.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0.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招标项目需求一览表: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施工方案要求:
1、必须符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施工季节、施工工期、施工安全规范、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等要求。
2、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3、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应有意外情况发生时的备用方案。
二、基本要求:
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范围;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3、质量(验收)标准:质量符合“合格”行业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4、成交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现行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国家有关质检部门审验合格。
5、成交投标人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6、付款方式:施工合同中约定。
7、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在项目所在地纳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服务要求:
1、协助甲方做好周边环境协调工作。
2、做好建设期间各种协调工作并承担可能出现的协调费用。
3、做好施工期间人身安全和质量要求并承担出现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
4、做好施工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及工程材料送审工作。
5、主要施工用料、品牌规格、材料价格,报甲方认可同意,方可施工使用。
6、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
7、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免费上门维修。
四、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工程量依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图纸及相关数据计算。
3.工程定额依据:鄂建办〔2018〕27号文《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厅字〔2019〕637号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4.税费计取依据:取费标准执行鄂建办〔2018〕27号文《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厅头〔2021)2067号《湖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调整的通知》,其中增值税执行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办〔2019〕93号文)。
5.人工费单价调整依据:厅头(2021)2263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6.材料价格依据:《黄冈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7月份黄州区信息价和该地区现行市场价。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评标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业绩、人员配备、服务承诺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二、评标步骤
(一)资格性检查
招标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或委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招标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性检查标准 | 是否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性检查标准 | 是否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
资格性检查标准 | 是否提供 2021或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
资格性检查标准 | 是否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 |
资格性检查标准 | 是否提供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资格性检查标准 | 是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资格性检查标准 | 是否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截图等) |
资格性检查标准 | 是否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资格性检查标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二)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1、符合性审查主要是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而没有重大负偏离。
2、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施工质量、服务要求、工期期限、和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存在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清单必须完全响应招标人发的招标控制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未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投标内容与招标项目相符合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企业授权书有电子签章的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要求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工期和付款方式满足招标要求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投标文件中的响应与事实相符、不存在虚假投标的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投标标的不存在重大负偏离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投标文件之间不存在异常雷同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投标文件中未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技术条款的 |
符合性检查时,上述情形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
(二)商务评议
1、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技术评议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
(四)价格评议
1、价格修正。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中小企业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3%的价格得分作为其价格分。 |
中小企业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1%-2%的价格得分作为其价格分。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
监狱企业 |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节能环保 |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执行。如投标人提供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该项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采购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
投标人同时具备上述两项及以上情形的,按最高的报价扣除幅度享受评审优惠,不重复享受政策。 |
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按修正后和政策支持调整后的价格进行计算。
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针对“价格扣除比例”和“价格分加分比例”只能享受其中一种政策支持,本项目采用的是“政策支持价格分加分比例”,详见本文件评分表。
(五)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评审依据
评标的依据和对象:
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评审,并打分。
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商务和服务评分以联合体主体为准,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入商务和服务评分。
3.评标的依据是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评标的对象是投标文件,而不依据外部证据。
四、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报价部分: 50分 技术部分: 40 分综合部分: 10 分 | ||
报价部分(50分) |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5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投标报价>基准价时);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5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8 (投标报价≤基准价时); | ||
技术部分(40分) | 工程概况 | 5 | 描述准确、清晰、现场踏勘细致 5分描述基本准确、有现场踏勘 3分描述不准确 1分 |
技术部分(40分) | 施工部署 | 5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分合理、可行 3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分 |
技术部分(40分) | 主要施工方案 | 5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分合理、可行 3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分 |
技术部分(40分) | 施工进度计划 | 5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分合理、可行、 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分 |
技术部分(40分) |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 3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3分合理、可行、 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分 |
技术部分(40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 3 | 现场布置合理 3分现场布置基本可行 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分 |
技术部分(40分) |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 3 |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3分内容完备,可行 2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1分 |
技术部分(40分) | 安全保证措施 | 3 | 投标人所提供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合理、可行的得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或安全保证措施明显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此项不得分。 |
技术部分(4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3 | 投标人所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 分;合理、可行的得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或质量保证措施明显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此项不得分。 |
技术部分(40分) | 工期保证措施 | 3 | 投标人所提供工期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 分;合理、可行的得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或工期保证措施明显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此项不得分。 |
技术部分(40分) | 验收方案 | 2 | 投标人所提供的验收方案: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内容完备、可行的得1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0.5分;未提供的或验收方案明显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此项不得分。 |
综合部分(10分) | 企业业绩 | 4 | 提供近五年内(2018年1月至今)老旧小区改造或城区环境整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项目合同得2分,最高得4分。同一项目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计分。 |
综合部分(10分) | 项目经理业绩 | 2 | 提供近五年内(2018年1月至今)老旧小区改造或城区环境整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项目合同得2分,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计分。 |
综合部分(10分) | 项目人员配备 | 4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的配备的合理性、职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优:4分;良:2分;一般:1分。 |
合计100分 |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封面
报价部分
★1、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2、后附工程量清单;
二、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1、投标书;(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和企业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三)
3、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附件四)
4、近五年内(2018年1月至今)实施完毕老旧小区改造或城区环境整治工程业绩;(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附件五);
5、书面声明;(附件六)
6、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的资料;(附件七)
(1)项目负责人的学历、所获相关资格认证、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等情况。
(2)项目技术人员的学历、所获相关技术认证、人员配备及专业等情况。
7、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彩色扫描件;
8、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等彩色扫描件;
9、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
保证措施、文明生产措施、服务承诺、验收方案等);
10、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11、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
12、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中小企业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单位声明函;(附件八)
14、在项目所在地纳税的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5、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
(仅供参考)
合同格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216)。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附件一:
投标书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报价文件PDF格式各一份。
1、
2、
………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所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对此无异议。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共60个日历日。
5.接受招标文件所列的付款方式。
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且承诺:
1.与参加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未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函件:
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附件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经理 | 备注 |
小写: | ||||
大写: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报价条款的要求报价。
3.总报价应包括工程款、人、材、机以及其他保险、税费等各项直接、间接的全部费用。
4.附详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投标人名称(云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云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期限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60个日历日)。
授权单位(云签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四: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2、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
用户单位名称 | |
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合同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内容说明 |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上合同完整清晰复印件,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声明
1、我公司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后附网站截图等证明资料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
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项目管理人员应附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说明 | ||||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负责岗位 | 工作年限 | 获得相关岗位证书及健康证 |
附:附人员合同、相应岗位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
投标人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自行提供本声明函,不符合该文件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监狱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
投标人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自行提供本声明函,不符合该文件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
代理机构行业道德自律承诺
我司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执业原则,遵循“守法诚信为本、社会效益优先、服务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竭诚为招标活动中各方提供公正、透明、高效的服务。为此我司郑重承诺,在招标活动中,廉洁自律、拒绝接受赠品、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如您发现我们的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请您列举证据并联系我们的纪检人员,我们真诚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的监督。
纪检联系电话:0713-8669680
纪检联系邮箱:bdzbkp@163.com
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投标文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2022年黄州区
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东门鄂东职院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头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黄州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一东门鄂东职院(标的名称),属于建
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湖北正清月兴建设有限公司(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9.61万元,资产总额为1277.25
万元,属于小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来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湖北正清日兴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2月02日
说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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