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大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鄂州市大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EZ2024-04(ZC)-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4-00313
3、项目名称:鄂州市大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0.0(万元)
6、最高限价:270.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核心产品)1套、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2套、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4套、便携式恶臭分析仪2套(详细技术及商务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 。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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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0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3.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方式:打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系统首页,点击“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进入用户服务中心登录“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首页-操作使用指南下载。 4.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鄂州市民之家三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6.不方便线下办理CA的供应商也可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进行线上办理。 7.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50%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8.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政策。 9.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合作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文苑路11号
联系方式:027-60281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8#门面
联系方式:0711-3258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惠兰
电 话:0711-325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