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金结标(1)
投标剩余时间4
金额
4688.4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88.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辉尧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伟151907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
公告正文

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金结设备标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已由沛县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处沛经审发【2023】1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沛县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人沛县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金结设备标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沛县汉源街道石灰窑大沟与沿河交界处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石灰窑节制闸改造为闸站一体排涝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身主体工程、清污桥机、过桥涵洞、进水池、出水池、上下游连接段等;

总投资金额: 4688.45万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金结设备标采购对应投资金额: 243.91万元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上述设备的再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验、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提交 图纸及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指导安装和试运行、参与各项验收、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完成售后服务等; 接受监理人的监造, 承担相应的设计联络工作及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或交货期): 2024  11 1日前具备交货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91日至今必须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钢闸门或清污机供货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 录解除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其他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 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办理指南网 址: 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 2024  111 16 登陆 《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 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 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 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 如不是基本账户的, 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 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上报名时间为 2024  10 23日至 2024  111 17  30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 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 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 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2024  11 13 9  30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汇出)、t 银行保函、 t信用承诺、 t保险保单、 t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

开户名: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 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370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

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 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

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无。

6.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 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一致性。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

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 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

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

人: 沛县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处

   址: 沛县沛公路2号

  人: 姚辉尧

    话: 0516-896183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人: 张伟

    话: 15190744011

 

2024 1122



 

返回顶部